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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注册商标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3-01 14:04:05

中国注册商标许可证

在中国注册商标许可证
商标许可是商标所有者(“许可人”)与另一实体(“被许可人”)之间的协议,许可人在该实体中允许被许可人将其商标用于商业目的。商标和商标许可的注册由法律部下属的法定机构中国知识产权局管理。
 
本指南的目的是提供有关商标许可注册的中国法规的信息。要了解商标本身的注册,请参阅中国商标注册指南。
商标许可协议和许可注册
在中国商标局注册商标许可不是强制性的。出于通知目的,中国继续要求对许可进行记录。这样可以确保第三方知道许可证的存在。许可证在注册官处记录后,应视为每个人都已注意到该许可证。也就是说,未记录商标许可证不会使许可证无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署商标许可协议来授权另一实体使用其注册商标。通常,许可证是通过正式的书面协议授予的,其中详细说明了授权范围以及使用条款和条件。典型的商标许可协议将包括: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详细信息
被许可商标的详细信息
许可证的范围和使用条款,包括任何领土限制
应遵循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
商标许可的财务条款
商标许可的专有性
 
许可人负责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确保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在2007年之前,只有与注册商标相关的许可证才能在注册服务商处记录。但是,2007年对中国商标法进行了重大修订,以使中国履行由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管理的《中国商标法条约》规定的义务。根据2007年《商标法(修正案)》,该法律现在还规定了与待决商标有关的许可的记录。
 
可以通过手写或邮寄或在线方式将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商标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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