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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发布时间:2019-12-20 17:00:19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商标申请,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实施犯罪行为所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使用以及其他以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是民事权利中的一种。对于侵权行为人,法律要求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主要以补偿损失为目的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责令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

  理解重点1: 无论侵权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主要客观上构成了侵权行为,商标查询,都应立即停止。

  消除影响:责令侵权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以消除人们对权利受害人或其作品的不良印象。

  公开赔礼道歉:责令侵权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向受害人公开承认错误。

  理解重点2: 主要基于人身伤害。

  赔偿损失:责令侵权行为人以自己财产弥补受害人因其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2. 行政责任

  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及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 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其特征主要包括:

  犯罪主体可以为自然人,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侵犯邻接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同时,其他必备条件包括“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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