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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

发布时间:2020-01-07 17:14:44

  商标是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也是企业打入市场的一张名牌,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什么说注册了商标后还要进行版权登记呢?

  “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1、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作品注册商标。

  2、能够使版权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

  3、节约费用,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不用续展,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保护期限长。【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版权证书是证明权利归属的重要证据,是维权过程中重要依据。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是具有独创性。在我国的实践中,独创性的标准并不高,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东东都有资格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

  俗话说,多一重保护多一种安全。二者同时申请会有好处吗?那还用怀疑吗?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

  《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策朋商标注册服务,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商标申请,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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