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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别人撤销怎么办理商标撤三答辩要多少费用,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书请不要超期

发布时间:2021-08-21 21:51:59 信息来源:策朋商标注册公司 点击: 0

商标撤三答辩是指“商标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提供使用证据”,即注册商标被他人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提出商标撤销,商标注册答辩人可以委托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提交商标撤销申请日近三年对于该商标的使用证明材料的程序。

 

当您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书,商标撤三答辩需要多少费用?请加微信或电话咨询:18621825626, 4006582688

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官费和代理费用合计:3200元/个

 

为何要做撤三答辩

1、商标撤三的举证责任在于答辩方,如不做商标撤销答辩,商标必然会被撤销无效。

商标撤三答辩成功率有多少?为何选择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撤三复审

1、专注商标撤三答辩、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

2、专业商标代理人,一对一服务

3、终身档案管理,到期提醒

4、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商标局办理完成

5、商标撤三答辩价格透明3200元/个,无其他费用

6、专业流程管理团队,确保案件安全、顺利进行

7、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当事人信息安全

 

    很多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不知应该如何办理。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概念

 

《商标法》关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制度,其立法目的是清除长期未使用的闲置商标,防止商标抢注,鼓励真正善意使用人积极使用商标,使得商标体现其本身的市场经济价值。

 

根据规定,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他人利用商标法,请求商标局对您的注册商标撤销。需要在规定的时间60天内,按要求提供的三年内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及时提交到商标局。

 

如果提交的商标注册使用证据,不能证明商标合法使用,可能会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如果企业变更了地址,公司名称,要尽快办理商标变更,否则撤三申请人会利用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后未变更商标信息为由请求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在此,我们也建议,商标权人可以在商标注册满三年后,重新申请一次商标,以此规避商标满三年被撤三的风险。

 

商标被他人恶意撤销怎么办?

    为什么别人要撤掉你的商标呢?因为你的商标造成了他人获取商标权的近似障碍,所以他人向商标局以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请求撤销你的注册商标。

 

如何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有什么要求呢?请看以下说明:

序号 名称 期限 备注
1 策朋商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后2个月内  
2 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及信封原件  
3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和个人有所不同,同商标注册申请
4

证据材料:

被撤销商标于申请日之前3年的使用及宣传证据:如带有被撤销商标标志的产品包装、说明书、名片、合同、信封、票据,广告等。

企业或品牌获得的荣誉证书。

被撤销商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受理回执或证书

其他证据,其他使用及宣传证据。

 

 

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 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 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 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 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 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 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 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 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 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 仅作为赠品使用;

  4. 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 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 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 书面证言;

  3. 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 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 不可抗力;

  2. 政府政策性限制;

  3. 破产清算;

  4. 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客户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策朋商标代理机构专业顾问团队协助您提交证据材料,维护您的商标专用权。

 

策朋公司的商标撤三答辩合作流程

 

   1. 前期案件沟通

   详细沟通撤三目标商标的具情况,是否能提供近三年的使用证据,以及商标撤三答辩的周期、所需要的的资料、费用等。

 

   2. 签订委托合同

   签订委托合同,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3.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

   撰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撤三答辩理由,完善相关证据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确定。

 

   4. 递交商标局

   递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我司对其进行全程跟进,第一时间反馈案件情况。

 

   5. 商标局裁定

   商标局根据提供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

 

商标撤三答辩是指当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时,为了证明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存在正当理由,以维持对该商标的专有权而采取的答辩。

 

   注意事项

  1. 商标撤三答辩必须在两个月内进行答辩,提供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或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2. 提供的相关证据必须能够清晰的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以及是使用在相关的商标注册商品类别产品或服务、中国国内,且形成证据链。

 

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发出的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商标撤销申请前使用的证据材料,商标权利人应积极收集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给策朋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答辩,争取商标维持注册。对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商标撤三答辩有疑问欢迎致电:13122720888 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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