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中国商标网
  

商标注册则是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19-10-24 06:24:59

       “真是怕了他们了。”武汉蔡林记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永中对记者表示,我们持有“蔡林记”商标,而另一家湖北鼎金耀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将蔡林记创始人蔡明纬的姓名注册成商标使用。据王永中介绍,鼎金耀公司投资300万元建成“蔡明纬·老蔡林记”热干面店,曾一度在户部巷与蔡林记相距不过200米。

        王永中表示,去年江岸区工商局对他们的侵权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结果鼎金耀到江岸区法院知识庭提出了行政诉讼,“这样折腾下去,他们的侵权行为至少将持续5年。”

        据鼎金耀介绍,店内使用的热干面制作工艺由蔡汉文提供,和蔡林记商贸的店铺相比,采用的是白、黄芝麻配比研制的白芝麻酱,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是原汁原味的热干面”。

        蔡汉文说,正宗蔡林记热干面应是“黄而油润、香而鲜美”,目前持有“蔡林记”商标的蔡林记商贸使用的黑芝麻酱及卤水搭配,商标注册,“明显不符合正宗特点,仅有商标而已”。

        蔡林记商贸公司的前身是公私合营后的蔡林记热干面馆,于1998年注册了“蔡林记”商标。此后公司改制为蔡林记商贸公司,王永中成为公司股东,2012年省文化厅开展第三批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蔡林记商贸公司总经理王永中以蔡林记热干面制作技艺,被认定为蔡林记热干面制作技艺传承人。

        常青麦香园老板李亚娟对记者说,2010年,蔡汉文以蔡林记创始人蔡明纬长子的身份,收她为“武汉热干面第三代嫡传人”,获得了武汉市公证处公证。李亚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蔡林记商贸公司曾在多个场合“建议”自己不要使用“武汉热干面第三代嫡传人”的名号,但自己确实是简称“蔡林记”第三代传人,并经过了公证,“为何不能使用?”

        鼎金耀公司的“老蔡林记”也并非是无源之水。记者近日采访蔡汉文时得知,鼎金耀公司用价值约30万元的股权从蔡汉文处获得了蔡明纬的肖像、名字的使用权,并经过公证处公证。餐饮业内有人认为,鼎金耀公司原先主做韩餐,去年打出“老蔡林记”的名号,可能与热干面申遗有关。

        今年7月,第四批国家级非遗推荐名单公布,武汉热干面遗憾落选。蔡汉文表示,“如果三家不这么争品牌、争起源,说不定就不会落选了。”

 


 

       蔡汉文曾仔细研究过非遗申请,发现最重要的是历史真实性和产品传承性,“第一,蔡林记需要承认我父亲蔡明纬就是热干面的创始人,而不是清代的虚构人物李包;第二,为了表现产品的传承性,使用的应是黄芝麻酱,而不是掺了卤水的黑芝麻酱。”

       为了证明所言非虚,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江汉区商务局开具的证明,其中写道:经我局调查核实,蔡林记热干面馆在公私合营前的创始人是蔡明纬先生,他本人擅长制作热干面,也是武汉热干面的发明人。

       武汉大学副教授尚重生认为,3家企业都打着“蔡林记”的招牌,会造成品牌传递信息混乱,“这和买王老吉还是加多宝一样,商标注册费用,给购买凉茶的消费者出了个难题,可能直接导致放弃购买”。

       尚重生表示,历史真实不可考,共同去创造历史才重要,这也是对热干面这一饮食文化的传承。

       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使用权。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群山认为,三家公司围绕“蔡林记”这一品牌的拉锯战,涉嫌恶意混淆。更严格地说,这种行为适用《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损害竞争对手利益。

#p#分页标题#e#

       “而公证是对法律事实的公证,商标注册则是行政行为。从这个角度看,对常青麦香园这个‘武汉热干面第三代嫡传人’的称号,持有商标的蔡林记商贸公司的发挥空间有限。”




400-658-2688 联系我们
  • 首页
  • 联系我们
  •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