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的进出口货物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消息,香港海关发言人提醒进出口人士:2019年1月1日起,装运的进出口货物,必须按照最新修订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报关。快和一起来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吧!
温馨提醒: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请与香港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尽快转达此消息,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提醒香港关务人员在进出口清关时留意使用最新编码,避免海关处罚申报不实等问题!
有关修订内容已于11月16日的香港政府宪报刊载,并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订涉及7个货物项目,包括食品、化学产品、贱金属和机械。另11个货物项目涉及修改中文数量单位。
这次修订采用了更恰当的分类明细及货物品名,使货物分类更切合市场最新商品。
2019年版港货协制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就2019年1月1日或以后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必须按照此版本填报。而2018年或之前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则须按照2018年版的港货协制填报
内地与香港CEPA自由贸易协定
CEPA是美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的一项自由贸易协议。这项安排令一系列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香港产品,根据有关CEPA原产地证书输入内地时,可享有零关税优惠。
香港海关负责CEPA签发来源证制度的执法工作,主要目的是维护制度的完整性。执法工作包括到申请CEPA原产地证书并在工业贸易署登记的工厂巡查、在工厂内查核CEPA货物的来源及成本,以及在各边境出口站进行突击检查和调查一些涉嫌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出入海关的企业,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在进出口清关时,须提醒香港关务人员留意使用最新编码,避免海关处罚申报不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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