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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

发布时间:2019-12-16 20:47:39

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呢?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商标异议,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约为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3%。

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商标注册费用,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裁定异议商标是否存在存在近似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商标等问题。商标被宣告无效概率甚大。

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如提交商标使用证据驳斥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系恶意抢注,全面分析商标构成要素以反驳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等。

商标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

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1、商标异议答辩必须在1个月内作出。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提交后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3、6-12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异议进行裁定,下发《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

4、商标异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评审委员会对该裁定进行复这审,如果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去起诉。

商标异议答辩的主体资格: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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