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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还有怎么收取费用

发布时间:2020-10-08 12:13:41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4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中国办理商标异议代理机构策朋电话:400-658-2688,商标异议费用是:35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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