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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需要什么流程

发布时间:2020-01-10 19:11:08

    商标撤销需要什么流程,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一、商标撤销

1、因违反商标法而被商标局撤销:

(1)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3)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2、争议撤销:

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二、商标撤销的情况

(1)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等原因导致撤销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任限期改正,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因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因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被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做出撤销决定之日起终止。另外,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不予核准。

三、商标撤销申请

1、商标撤销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2、商标撤销申请材料: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六)交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因污损、丢失原因未能交回的,应当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上注明。

(七)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四、商标撤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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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五、其他

(一)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前提出撤回申请的,不收取注册申请规费。若该注册申请已经受理,款项不再退还。

(二)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三)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以上内容于2016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商标撤销需要什么流程,今天就先了解到这里,下篇文章我们再一起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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