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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潭茶叶、阿里山茶叶、庆岭活鱼) 3、 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

发布时间:2019-12-20 16:26:54

怎样认定恶意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行为?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

1、 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服务”项目上。(“天柱山”)

2、 将具有表示商品特点的产地名称申请注册于该商品上。(“日月潭”茶叶、“阿里山”茶叶、“庆岭活鱼”)

3、 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PDA”、“法律人”)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商标异议,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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