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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发布时间:2020-03-03 16: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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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版本,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商标法第15条主要讲有合作关系的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他人可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费用,不予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版本,商标法第15条主要讲有合作关系的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他人可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商标法第15条具体指: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版本,商标法第15条主要讲述的内容。大家对于商标法第15条还存有疑问的地方,欢迎拨打客服热线021-60518697找商标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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