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发布时间:2019-11-14 23:30:06
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异议,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现在各地区增加了商标受理窗口,可以接受商标申请文件,《全国商标受理窗口地址大全》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 上一篇: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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