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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前应对商标驳回的结果,与商标局打赢这场商标注册战

发布时间:2019-06-13 08:10:45

    预先做好商标被驳回的准备,因为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100%注册成功的,心里要有万一您的申请商标审核失败被商标局驳回怎么办?如何应对驳回的结果,与商标局打赢这场商标注册战。

    不同于商标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在复审阶段充分主张自己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实践中,很多最初被商标局予以驳回的商标最终通过复审程序获得注册。因此,建议商标注册申请人认真分析,提前做好商标被驳回或异议的准备。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判断标识本身是否近似、商品和服务是否类似之外,或者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间,被他人引证在先商标提出异议时,都会结合被驳回或者异议商标的知名度进行综合考虑。此时,提前做好准备,从而克服驳回和异议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那么此处所谓准备,是指什么呢?商标使用证据!企业从一开始就应当充分重视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必要时,能拿出有效的证据,表明商标已经取得了区别于在先商标的显著性。比如,销售合同、发票;行业奖项、荣誉;审计报告;出口记录;消费者反馈(如网上留言、评价);有关自己企业的媒体报道;参加重要行业活动的资料等。这些证据的着力点在于:你一直在投资进行商标使用,且小有成就,已取得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商标审查员和法官会根据事实做出判断,增加复审成功的可能性。

    有备无患才能够沉着应战。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商标申请后起码1年才有结果,碰到驳回复审、异议,则可能再加上1年,如果还要诉讼,起码再加1年,所以完全有充分的时间来积极利用,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国酒茅台 申请/注册号 : 8377491 从2010年注册商标到2019还在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享


    茅台集团一直被称为中国白酒界的龙头老大,其官方网页显示有“国酒茅台官网”字样,贵州茅台的广告语也以“国酒”自称。然而茅台企业一直想注册“国酒茅台”这个商标,不仅被商标局驳回,更遭到包括五粮液、汾酒、郎酒等31家白酒企业和机构的反对,甚至可以说几乎整个白酒行业都不同意。

  某媒体201 8年8月1 2日报道: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日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国酒茅台”的复审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开始提出“国酒茅台”商标申请,申请未通过。201 0年6月9日,茅台集团再次在第33类商标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并于2012年6月26日获得注册申请初步审定。但2016年年末,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对茅台集团商标及图不予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指出,“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这些名酒企业认为“国酒”二字不是荣誉,而是代表产品的质量,“国酒”两个字使用在商标中带有欺骗性,“国酒茅台”商标若获得注册和使用,极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品质产生误认,剥夺了其他同行业者公平竞争的机会,损害整个行业甚至其他行业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个人认为,茅台已经是事实国酒,在实际运用中,茅台利用国酒商标拼音特权已经大范围使用了国酒概念,但是国酒注册涉及国家荣誉与整个中国酒行业的利益,必须有非常强大的国家贡献与行业贡献才能成立,何况国字头消费品目前没有先例。“国酒茅台”商标违反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等法规文件的要求。

案例二:上海俊客公司的商标“MLGB”被驳回
    上海俊客公司于201 0年1 2月1 5日申请注册“MLGB”商标,201 1年1 2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婚纱、鞋、帽、袜、领带、围巾、皮带(服饰用)、运动衫、婴儿全套衣商品上。

    201 5年10月,原本已经注册核准用于第25类(服装)的“MLGB”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MLGB”商标无效!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评审争议裁定(图片来自商标局网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由英文字母“MLGB”构成,该字母组合在网络上广泛使用,其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依照此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随后,上海俊容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如何判断网络环境下形成了具有相对固定含义的“网络语言”是否符合《商标法》所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合议庭存在分歧,并且涉及不同价值之间的取舍。

    该品牌的目标定位是青少年,青少年群体在网络社交中看到“MLGB”,容易产生将低俗另类当作追求时尚的不良引导,这种不良引导直接影响的是青少年群体,有伤社会道德风化,因此驳回上诉请求。

    我认为,网络热词作为商标注册并不完全具有可注册性,也不必然具有不可注册性。由于网络热词的话题性,其内容形式显得较为随意,表现形式也较为多样化,会加大此类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同时此类标识属于公共流行领域的共有资源,在商标审查过程中也会增加审查的注意力及严格程度。通常来说,该类型的商标标识会和一般普通词语一样受到商标局的受理,也会受到合法性、显著性和近似性的制约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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