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朋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网上申请办理要求
策朋商标驳回复审办理重要提示:
违反要求的,由商标申请人或代理人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英文或阿拉伯数字,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文字或字符,不得使用自造字。英文或阿拉伯数字应当采用半角输入法。
国内地址应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外国地址应当用中、英文详细描述,注明国别、市(县、州)、街道门牌号码。
网上申请的驳回复审案件,补充材料在提交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提交。
对于一个注册号多个类别的商标,复审时仅可提交一份驳回复审申请。如已选择提交纸质驳回复审申请,在其余类别上不可再以电子方式提交。
不符合撤案形式要件要求的撤案申请,视为未提交。
商标转让尚未核准的,以转让人名义提起商标驳回复审网上申请。
注有红色“ * ”的字段是必须填写的。
请勿将要填写的内容粘贴至输入框中。
要求上传的材料上应当加盖签章的,应上传彩色扫描件。
策朋商标驳回复审价格是:3500元/个。
以下是策朋商标驳回复审网上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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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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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商标的注册号前必加“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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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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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的商标进行网上驳回复审时,复审类别需一并勾选。
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仅能网上有效提交一个驳回复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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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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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许可变更证明文件和变更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变更共有代表人需提交共同所有人同意变更代表人的声明文件,需提交加盖彩色公章pdf格式。
其他:注册时申请人名义录入有误的商标,需提交情况说明和正确名义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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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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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冠有省、市、县/区三级区划的申请人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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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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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申请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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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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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申请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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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代理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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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编辑,更改为本案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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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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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编辑,更改为本案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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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代理机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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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编辑,应如实填写该申请的代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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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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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有效提交驳回复审新申请后,勾选“是”的评审案件,在提交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提交。
勾选“否”的评审案件,无补充材料提交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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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事实与理由(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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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pdf格式的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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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阐述事实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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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于此处概述主要的事实与理由,亦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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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评审代理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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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填写正确相关信息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jpg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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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证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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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正确格式的评审材料证据目录,如不提交证据部分,可不提交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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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证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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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证据内容时,必须上传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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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送达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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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子送达方式收到驳回通知书的,请上传送达证据,包括邮寄驳回通知书的信封、邮路证明文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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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评审网申国际商标需上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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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号为国际注册商标时,请上传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驳回通知书及对应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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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有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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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需上传有关说明文件。应正确上传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2M。若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问题,可不填写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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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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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驳回复审案件当日开放时间内,申请人可在评审申请管理模块进行删除案件操作,删除后,所缴纳的评审费用将退至付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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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撤回评审案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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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交评审案件第二日至案件审结,申请人可于裁文作出之日前在评审业务管理项下提交撤回评审案件申请,
驳回复审案件的撤回评审申请仅可提交一次,请认真核实相应材料是否正确,如不符合撤案形审要求,则视为无效提交。
非原代理提交撤案的,需先完成变更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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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提交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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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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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变更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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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上传申请人与原代理的解除代理声明和与新代理人的评审代理委托书。
变更代理人的相关提示信息在系统消息中提示,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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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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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送达项下我的发文中查看补正通知书,在电子送达项下我的待回文中进行补正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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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评审意见书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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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送达项下我的发文中查看评审意见书,在电子送达项下我的待回文中进行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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