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日期,中国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通知书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0-07-24 08:32:39
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日期
(1) 委托策朋商标驳回复审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送达代理人的日期视为送达申请人的日期。
(2) 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递交申请人/代理人的,以递交日为准。
(3) 经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
(4) 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
(5) 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商标驳回复审办理电话:400-658-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