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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9-08-22 12:02:48

注册商标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一、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注册申请商标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商标查询是申请商标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做好这一步可以让我们的事半功倍。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商标注册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二、申请商标材料

 

1. 《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2.《注册申请商标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 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b. 以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须和申请范围一致。

 

4.商标图样: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一式5份。

 

5.立体商标:需提供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6.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7.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8.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9.特殊证明材料: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三、商标审查

 

审查的内容是:审查申请文件、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以及审查必要的说明、分类审查。商标局会核查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四、登报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是三个月,如果无人提出商标异议的话,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五、颁发商标证书

 

注册成功:注册商标被批准后,注册记录册就会记入该商标的详细资料,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商标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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