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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有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进出口报关时

发布时间:2019-08-23 01:24:41

一、被驳回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人。注册申请商标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括如下几种:

1、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的。从目前的注册商标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是通过代理组织报送的。有委托代理组织的,查询工作一般是代理组织完成。所以商标被驳回大多数是由于公司查询不利产生。所以笔者也曾说过,注册商标中,申请人能仅仅比较价格,在服务质量上也应当多做比较。虽然代理组织不是万能的,但好的代理组织避免被驳回的经验更丰富,相对而言,会利于商标的顺利申请。

2、由于盲查期导致的。上面说的代理组织查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询。之前笔者在许多文章里提到过盲查期。商标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此种原因被驳回的,责任也不在代理组织,通常是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由于违反强制规定。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如:29类辣翻天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显著性。30类下火商标也是这种原因。33类苁蓉商标被驳回,理由是通用名称。11 类曾有人注册“成吉思汗”在马桶上,被撤销了,认为是有不良影响的商标。

二、注册商标后需要备案吗

注册商标,就是依据商标法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的在案登记,以明确的得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商标备案,一般是指到海关登记备案,保护权利人商标注册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即有侵犯权利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的货物进出口报关时,海关可以根据商标备案的情况扣押相关货物,这个也是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一种知识产权贸易技术壁垒。

注册商标后,可以不经过备案直接使用, 但是如果货物要进出口报关时,则可备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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