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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布时间:2019-10-06 17:25:58

俗话说买车难,养车更难。买商标就和买车一样,不仅仅是买过来就一劳永逸了。因为商标每十年就需要进行续期一次,要是这时候公司的电话、地址进行了更换,请致电策朋商标代理机构电话131-2272-0888,但是没有及时到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的话是会引起商标转让困难的更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别人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注册商标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注册商标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注册商标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除相关法律规定外,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注册商标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商标局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会驳回商标转让的申请,必须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等其他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商标注册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 商 标。

商标注册连续三年之后就会被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商标注册的权利的。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注册商标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注册商标人提供的地址,要是企业的地址发生了变化,导致无法收到通知书,在此期限,请致电策朋商标代理机构电话131-2272-0888,商标局没有收到任何回信,是会将商标进行撤销的。

所以,商标申请,公司发生变更了之后,一定要及时到商标局递交变更申请,否则会引起商标转让困难和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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