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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

发布时间:2019-09-18 16:58:03

       很大人商标注册以为没有相同的商标就可以,于是在网上查询下没有重名的就去申请注册了,这样商标注册的风险是很大的,商标的驳回除了相同商标,商标申请,还有近似商标,商标注册,不良影响等各种原因,下面为大家分析一下。

       重名商标:也就是相同商标,这个查询很简单在商标局网站查询即可,具体查询步骤请点击:商标重名查询. 这个很好判断,有一模一样的,我们就不会去申请了。

       近似商标:是指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成及颜色或者声音,商标注册,或者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混合相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举例:因颜色不作审查,所以九月——九月红(近似)、因“轩”指古代一种有围棚或帷幕的车或有窗的长廊或小屋,同样为通用名称,所以金鼎——金鼎轩(近似)。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商标注册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无显著性商标:特别要说明的是,商标审查过程中,通用名称不作为审查对象。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服务)的名称,如烧酒、木糖醇、大米等。亭台楼阁、大小、颜色等也属于通用称,不具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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