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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发布时间:2019-09-19 21:13:00

申请续展商标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商标注册。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策朋商标注册服务,核发商标续展证明,请致电策朋商标代理机构电话131-2272-0888,不再另发注册商标证,原注册商标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请致电策朋商标代理机构电话131-227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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