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与商标答辩案例分享
发布时间:2019-07-02 16:01:15

商标异议答辩
无论是谁注册商标,只要是在商标注册公告期间,都可以发起商标异议投诉举报,如果没有及时回复举证,可能您新申请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法注册。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裁定异议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商标等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商标被宣告无效概率很大。

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如提交商标使用证据驳斥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系恶意抢注,全面分析商标构成要素以反驳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等。
商标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

商标异议案例分享
2003年3月,奇瑞“QQ”轿车上市两个月前,奇瑞公司就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3494779号“QO”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但腾讯公司随后在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就此开始“Q0”商标“鏖战”多年。
2009年11月,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奇瑞公司认为,腾讯公司明知奇瑞公司拥有“QO”汽车商标的在先权利,却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涉嫌侵权。
2013年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商标争议裁定,对腾讯公司持有的争议商标依法予以撤销。

这一决定做出后,腾讯公司不服,于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腾讯公司所创立的“QO”及企鹅图形系列品牌在通信服务领域已经建立起一定的知名度,但该商誉不能延伸到汽车类商品,即便是防御性商标的注册,也应对于他人在先享有的合法权利进行避让。
在一审判决做出后,腾讯公司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汽车商品和通信服务差距较大,二者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争议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公司在此类商品上的“OQ”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
因此,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而且即便是防御性商标,也应当对奇瑞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进行避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撤销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的“QQ”注册商标。双方1 1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终于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