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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被抢注商标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了

发布时间:2019-11-06 11:58:50

名人被抢注商标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了,不管是商业大佬、明星、网红等,都难逃一劫。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如果商标侵犯了自然人的在先权利的,该商标就构成对自然人姓名权的侵犯,便可以进行维权。

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商标驳回复审,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如果以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需要符合三项条件,才能构成受商标法保护的“在先权利”:
1、该特定名称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2、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
3、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这就使得名人要保护其“姓名权”,得证明其“姓名权”的公众认知程度。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姓名”。
抢注商标注册不仅侵犯自然人的姓名权,还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所以,注册名人商标,商标注册费用,当事人追究起来的话,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官司胜算是极大的。小编建议,注册商标还是谨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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