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商标注册查询
  

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

发布时间:2019-12-02 15:25:03

     企业在注册商标过程中,最害怕听到的消息莫过于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此时企业如果不加以谨慎处理,都将导致商标被撤销、无效。对此企业在面对竞争对手恶意抢注、阻碍企业发展时,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一、预防措施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策朋商标注册服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二、对抗措施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其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商标申请,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商标注册、登记版权保护、专利申请等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办理请您加微信号:18621825626,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400-658-2688 联系我们
  • 首页
  • 联系我们
  •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