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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

发布时间:2019-12-22 10:09:03

对商标有了解的用户都知道,申请注册商标少则一年多则一年半。还不包括中间被驳回等。而商标注册成功后不能高枕无忧,需要注意的事项也不能忽略,只有这样,才能够完全保障自己的利益。

     1、收集商标使用证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企业要注意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收集体现该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商标注册费用,如合同、发票、宣传资料等,表明自己在长期使用该商标,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避免被别人申请商标撤三。

     2、正确使用商标
      (1)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是不能随意更改商标的图案,商标注册费用,字符等商标的任何标志,商标申请,假如做了更改就是另外的一个商标,必须重新向商标局申请。并且组合的商标要按照组合的样子来使用,既不能拆分开来使用,也不能随意变更位置来使用。
      (2)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10年后商标不续展,那么就此商标也会被注销掉,公司就无法再拥有这枚商标了。
,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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