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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发布时间:2020-01-16 10:49:28

在中国商标注册流程中,策朋商标注册服务,很可能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有的申请人在提交商标异议申请后又想撤回异议,那么这种情况可行吗?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商标申请,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只要条件符合,那么撤回商标异议是可行的。

      一、商标异议撤回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异议申请人在商标局对其异议申请作出审查决定前,都可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异议的申请。
      二、商标异议撤回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
      ①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所盖章或签字应该完整清晰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的章或签字保持一致。
      ②申请书自行打印

③在异议书上注明撤回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文件复印件
      ①撤回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应为异议申请人,商标注册,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所交的文件一致。
      ②原申请人名义发生改变的,应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申请人名义变更的证明,申请人可以提交登记机关光放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③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材料。
      3.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①《商标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
      ②《商标代理委托书》应为原件。
      ③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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