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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的时候

发布时间:2020-02-21 10:12:37

商标异议是在进行中国商标注册时和该商标理由相关的人所提出来的一种法律手段,如果遇到了商标异议,策朋商标注册服务,那有哪些需要注意呢?

      (1)提出商标异议的额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也就是商标公告后3个月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2)商标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商标异议必须有明确的原有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的时候是不能提交的,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而应当要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商标异议申请期限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如果是通过银行汇款来缴纳异议规费的,商标申请,必须要把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国家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的时候,如果没有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局就会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当要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且要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异议申请后送达后,商标局首先在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开具《受理通知书》。若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那么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那么商标局就会把《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1个月(也就是30天),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从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开始计算。对异议补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以及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6)商标异议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的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若是邮戳日不清晰或没有邮戳的就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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