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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选择分开来使用

发布时间:2020-03-04 09:05:49

在组合商标的使用中,商标注册费用,有很多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比如从美观上考虑等原因,也会选择分开来使用,这是不规范使用的,按照商标法的严格规定的话,如果一个美国商标注册的时候是文字和图形一起组合注册的,那么使用的时候是不允许分开使用的。

      组合商标指的是,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所以,对于组合商标如果在实际使用时,只使用了其部分内容,那么其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就有明显差别,相当于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标志。
      (1)如果将该标志使用在同种商品上,同时加注注册商标的?标志,则违法商标法的规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2)如果将该标志使用在同种商品上,不加注注册商标标志,但该标志在同类商品上已经被他人申请为注册商标,则此行为就构成未经授权使用的商标侵权行为。
      (3)如果将该标志使用在同种商品上,不加注注册商标标志,该标志也没有被他人申请为注册商标,这就属于商标的不规范使用,显然这是在给竞争对手留有把柄。
      所以,组合商标分开使用需谨慎,不过呢可以采取另外一种商标注册策略,《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没有对注册商标的组合使用作出不允许的禁止性规定,因此,策朋商标注册服务,在商标使用的实践中,是允许分开注册的商标进行组合使用的。
      不过,商标申请,组合使用的商标要么分别标注注册标记,要么都不标注注册标记。因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后,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但改变了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都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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