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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提交手续即可

发布时间:2020-03-10 09:43:36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商标注册,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注册者有专用权。很多人对于商标转移和商标转让并不清楚,那商标转移与商标转让有什么不同?

      不少人都分不清把两者混为一谈,虽两者都是商标归属权的转移及权利人的变动,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申请中的商标申请权或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移主要发生在原商标权主体消亡(商标权人死亡、公司破产等),由继受人接收商标。
      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商标转让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一种积极结果,是双方当事人经过磋商后作出的决定。而商标转移则是被动的,消极的,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事由而发生的消极结果,往往只有一方出现死亡、破产等因素时才发生。
      (二)商标转让在在商标局予以核准公告时发生法律效力。商标转移则是在导致商标转移的客观事实(主体死亡或破产)发生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三)商标转让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对于之前的侵权行为无权主张。商标移转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继受人可以对移转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四)商标转移和转让更大的不同在于,转移不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由客观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提交手续即可。
      (五)转让注册商标的,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并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移转手续。无论是注册商标转让还是移转,商标权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或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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