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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作为无形财产

发布时间:2020-03-18 09:21:03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依法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依法支配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排他使用权、处分权、质押权、续展权、禁止他人侵害权和继承权等权利。

      1. 排它使用权
      商标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持有人可以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使用该商标,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 处分权
      商标的处分权主要包括:商标使用许可权和商标转让权。 
      商标使用许可权指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持有的注册商标,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被许可人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商标转让权指商标持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将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给他人所有和使用的权利。
      3. 质押权
      质押权是指商标持有人可将所持有的商标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相应的贷款,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以助力自身发展。商标质押不涉及商标权变更。
      4. 续展权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持有人可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或者在期满后6个月内办理宽展手续,如此便可继续持有和使用该注册商标。
      5. 禁止他人侵害权
      商标持有人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任何人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商标持有人的注册商标,都将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持有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寻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6. 继承权
      商标继承权是指商标权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商标注册人死亡后,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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