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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申请处不会收文

发布时间:2020-05-23 09:35:59

商标注册申请的转让实质上只是换了一个商标申请人而已。也就是说:注册商标转让的是商标所有人,商标注册申请转让的是商标申请人。由于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商标注册审查等一系列法律程序,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因此,商标注册申请的转让的审查程序则更为简单,它实质上就相当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变更登记。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进行形式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转让的审查:
  书件审查工作主要有国家商标局的申请处来完成,对转让申请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发给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在此过程中转让双方要注意以下内容:
  能直接受理和代理组织受理,不能通过邮寄的形式。
  按照收文方式的不同,转让申请可以分为直接受理和经代理组织代理两种。直接受理的,有商标申请人直接在受理大厅讲申请书件交付申请处受理人员,经受理人员审查书件合格的,予以收文。申请人在受理大厅直接办理缴纳商标规费手续。这里尤其要注意,必须直接去受理大厅办理,不能通过邮寄的方式,否则申请处不会收文。
  涉外转让时转让人及受让人如果是企业,在转让申请书及委托书上必须由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仅有公章,没有签字不能办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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