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申请商标变更
  

则必须向商标审查官提出相应变更申请

发布时间:2021-03-30 00:21:51 信息来源:策朋商标注册公司 点击: 0

商标受让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转让起6个月内,或专利审查官允许的期限内),商标申请过程中可以变更申请人么?取得商标审查官的指示,并按其要求的方式和期限,在公示媒体上刊登商标转让的公告。

如果某人或某公司,通过转让或转移取得了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力,那么取得该商标的个人或公司,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也将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在商标注册簿上进行登记。

如果商标转让时的文件或契约未按规定在商标注册簿上登记,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那么这些文件或契约都不能作为享有商标注册权的证据呈现(包括在法庭上,除非法庭另有规定)。

同时,如果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使用情况发生变化,则必须向商标审查官提出相应变更申请,由审查官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变更申请。虽然商标使用情况变更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商标使用情况发生了变更,且没有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申请变更商标使用情况,则将被视为商标注册情况不真实,并将导致商标保护力度削弱,在商标侵权及仿冒时维权处于不利地位。

商标使用权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备案,备案所需的资料为:

1.双方就商标使用权转让而签署的协议;

2.注册商标持有人(转让方)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3.注册商标持有人(转让方)出具的法定声明书;

如果商标的使用人(受让方)为商标持有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公司附属机构,则申请变更文件可以省略,但该商标必须是子公司或公司附属机构独家使用,并且该子公司或附属机构必须拥有足够的股本资金。

而商标项目变更涉及到商标备案信息的更改,因此所需的资料也较多,主要为:

1.商标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副本);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项目变更申请书;

4.申请人主体项目变更证明;

5.香港商标注册资料及文件(副本);




400-658-2688 联系我们
  • 首页
  • 联系我们
  •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