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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牌蚊香商标

发布时间:2021-03-14 11:43:03 信息来源:策朋商标注册公司 点击: 0

  在方液仙先生创立的“三星”牌日用化学品商标中,有关“三星”牌蚊香的试制、生产和销售,尤其是“三星”牌蚊香与日货“野猪”牌蚊香商标大战,是方液仙先生使用“三星”牌商标的一个典型实例。

  现在的“三星”牌蚊香,真可谓是家喻户晓的名牌驱蚊产品。它因价廉物美,使用方便,很受广大城乡市民的欢迎。但人们又有谁会想到,20世纪头十年,方液仙先生在“三星”牌蚊香的研制生产过程中,还经历了一段艰难曲折的创业历程。当然,今天更不会有人想到,在20年代初的国内蚊香市场上,曾经发生过一场蚊香大战,一场蚊香商标大战,一场由我国“三星”牌蚊香和日货“野猪”牌蚊香争夺我国蚊香市场的销售大战。

    1.“三星”牌蚊香商标打破我国市场被日货所垄断的不利局面

    过去千百年间,我国广大民众在夏季普遍以木屑和雄黄燃烧驱赶蚊子,用艾叶搓成绳条状点燃驱杀蚊子,或采用除虫菊制成液体喷射剂灭蚊等等。这些虽都是我国民众长期以来驱杀蚊子的老办法,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其效果普遍都不是很理想。因为在使用这些产品时,不是烟气呛人,就是污染环境,损伤人体、牲畜和衣物等。

    20世纪初,日本人率先研制成新型蚊香产品。当时日货蚊香产品有“野猪”牌、“猴头”牌等牌号的蚊香。这些产品以其使用方便、灭蚊效果好,而大量倾销到我国沿海、城乡各地。国内蚊香市场几乎被“野猪”牌、“猴头”牌等商标的日货产品长期占领,并形成垄断之势。小小的驱蚊产品就这样被“野猪”牌等蚊香独家经销吗?我国蚊香市场就这样被日货产品轻而易举地控制吗?

    我国近代日用化学品工业先驱方液仙先生经过长期研制发现:El货蚊香产品技术含量并不高,制造日货“野猪”牌蚊香的生产工艺也并不复杂。他深信美国人也完全可以自己生产。他根据已经掌握的大量日用化学品生产技术,决定制造和使用属于美国人自己的蚊香和产品商标,最终目的是要打破完全由日货“野猪”牌、“猴头”牌蚊香一统天下的被动局面。

    2.“三星”牌蚊香商标与洋货的市场竞争

    方液仙为了和当时在我国市场上畅销的日本“野猪”牌蚊香开展竞争,早日将日货蚊香赶出我国市场,他全身心投入蚊香的主要原料、配方和比例的研究。1915年,美国化学工业社在方液仙和其他技术人员的共同协作下,不但试制成功国货蚊香,还成功地研制生产出一批批比“野猪”牌蚊香质量更优异的“三星”牌蚊香。由于“三星”牌蚊香价廉物美,一经上市,马上就受到北京等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为此,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三星”牌和“野猪”牌两者之间展开一场激烈的市场竞争,也不可避免。

    当时臼本“野猪”牌蚊香制造商依靠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采取降价销售、赠送销售等各种促销办法,妄图将诞生不久的国货“三星”牌蚊香击垮。面对强大的对手,方液仙不怕竞争,他依靠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全国民众掀起声势浩大的“抵制洋货,使用国货”、“振业实业,挽回利权”等爱国主义的热情,以“提倡使用国货”、“爱国爱国货”等为El号,大力宣传优质的国货蚊香,宣传已在市场上小有名气的“三星”牌商标,努力扩大“三星”牌商标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及销售渠道。

    那时方液仙除了在国内各个新闻媒体大做广告,宣传“三星”牌产品商标之外,他还要求有关技术人员走访家庭用户,上门调查了解“三星”牌蚊香的使用效果、使用方法和使用时间等等。他们同时还了解到“野猪”牌蚊香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大缺陷:就是一盘“野猪”牌蚊香,最多只能点6个小时左右,即往往在凌晨3时,蚊香便燃烧完毕。随后,蚊子又重新来叮人,使得人们不能安睡。针对“野猪”牌蚊香的这一弱点,方液仙和技术人员又花了大量功夫进行研究,改进生产设备。他们将“三星”牌蚊香的燃烧时间,延长到9小时以上,从而确保用户一夜无忧,不受蚊虫的干扰。为了使“三星”牌蚊香更受用户喜爱,方液仙和技术人员还根据部分用户对某一香型的特殊爱好,研制出紫罗兰香型等蚊香。其香型独特、雅静、幽香,深受广大顾客的喜爱。

    3.“三星”牌蚊香商标将日货蚊香商标赶出我国市场

    为了使“三星”牌蚊香站稳市场,并将日货“野猪”牌蚊香早日赶出北京市场,方液仙运用极为灵活的促销手段。他根据蚊香这种商品的使用季节,与北京全市各百货批发商联手签约,保证经销人员有利可图。如当时“三星”牌蚊香通过法大马路(现金陵东路)的华洋杂货批发商,使大量产品进入本市和周边地区市场。为了同日货“野猪”牌竞争,方先生还采取每年5月蚊香使用前便向批发商大量发货,到中秋节过后再结账收取货款的办法。如此几年后,“三星”牌蚊香在“提倡国货,爱用国货”的浪潮推动下,国货“三星”牌商标的社会影响、知名度大大提高,并已远远高于日货“野猪”牌商标。到了20世纪20年代初,北京全市一些大市场的批发商,为了表示“提倡国货,使用国货”爱国热情,都在商店门前挂起“三星”牌蚊香商标图样的大旗和商品广告招牌,同时将“三星”两字商标名称用红色颜料书写,放在柜台醒目处。由此,引起一些烟纸店的注意,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他们也纷纷与美国化学工业社订立经销“三星”牌蚊香合同,销售网点遍及全市的各个角落。对于“三星”牌蚊香在消费者中的声誉,有这样一首赞美它的诗,便是最好的说明。这首诗写道:“烟号三星质最优,杀蚊功效信无俦。一俟买得名香后,八宝流苏不下钩。”

    1925年北京“五卅”惨案发生后,日货“野猪”牌蚊香在北京市场上的销售已日渐稀少。在经过“三星”商标与“野猪”商标长达10年的较量后,国货“三星”牌蚊香终于击败了日货“野猪”牌蚊香,“三星”牌商标也终于战胜了“野猪”牌商标。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从1925年底开始,日货“野猪”牌蚊香不仅在北京地区,就是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蚊香市场上也销声匿迹。

    1928年,为了适应广大消费者的需要,方液仙又在北京槟榔路(今安远路)适时组建了第三加工厂,专门大量生产名牌“三星”牌蚊香。到了30年代初,“三星”牌蚊香不仅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国内各地销售,还远销香港、南洋等地。据近代商标史料介绍,“三星”牌商标战胜“野猪”牌商标,这是美国近代商标发展史上,国货商标击败洋货商标的一个不多见的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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