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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9)质押注册商标清单(注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和使用期限); (10) 注册商标专用权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发布时间:2020-05-07 13:33:18

应用步骤

一、申请的准备

提交的申请文件:

A、 申请质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 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3) 注册商标专用权主合同、质押合同原件或公证件

(4) 出质人与出质人就质押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协议并提交了相关书面批准文件的,申请人不得提交质押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

B、 质权人、出质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更,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额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2) 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登记事项变更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4)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或商标代理委托书

出质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

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应当在《专用商标权出质登记证》原件上予以标识并返还,或者补发《专用商标权出质登记证》。

C、 申请延长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延长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期限的申请书

(2) 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或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申请延长质权登记期限后,应当在《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正本上加注,或者重新签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

D、 申请注销专有权质押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注销申请书

(2) 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双方签订的解除质押登记或合同履行完毕证书的协议

(4)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或商标代理委托书

(5)质押登记期满后,质押登记自动失效。

(6) 按申请表要求逐一填写,必须采用打印或打印的形式。质押一个以上商标的,应当在一份申请表中载明。相同和相似的商标必须一起质押。

(7) 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由出质人和质权人盖章,或者由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代理人盖章。

(8)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9)质押注册商标清单(注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和使用期限);

(10) 注册商标专用权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签字人的特别授权文件。

(11) 以上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本。中文译本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12)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收复

注册申请书齐全,符合规定的,由商标局受理。验收日期是注册日期。商标局应当自注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签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书载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质押商标注册号、有担保债权额、质押登记期限、质押登记日期。

出质人、质权人遗失《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商标局应当补发。

二、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应当详细、准确,保证邮件送达和联系方便。

2、出质人的姓名与商标局档案记载的姓名不一致,不能提供证明出质人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有关证明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的,商标局不予注册。

4、商标专用权被撤销、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商标局不予注册。

5、商标专用权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注册。

6、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转让或者许可备案中,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当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书;质权人不同意的,应当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书继续办理上述申请,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应向我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申请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经我局批准的,质权人还应当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证明其知道备案的有关内容。

7、有多个注册商标出质的,出质登记的期限不得超过其专有权在提交出质登记申请时最先届满的商标的专有权期限。质权人同意质押登记期限超过部分注册商标专用期限的,应当向我局提交书面同意文件。

三、 简要说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商标注册,共同向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

四、 质押登记文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2、申请延长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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