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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动态数据库

发布时间:2019-11-09 18:43:16

1.    大力实施北京市商标战略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主动进位 精心培育  努力构建驰名商标培育发展体系(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实施商标战略 发展品牌农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4.    立足工商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全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5.  实施农畜产品商标战略促进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增长(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7.    坚持不懈推进商标发展战略促进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跃(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完善培育认定机制 实施商标兴市战略  全面促进商标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9.    四率为抓手大力推进全省商标战略实施(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0. 全力推进商标发展战略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1. 大力实施商标战略 推动上海经济发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2. 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3.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提升农产品品牌附加值(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4. 持之以恒 不断跃升(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5. 建立健全四项机制 扎实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实施(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6. 多管齐下 积极构建良好商标权保护环境(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7. 以农产品商标战略为主线开创商标监管工作新局面(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8. 抓好四项工作 实现四个统一扎实开展推进商标战略工作(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营造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环境(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 全面实施商标富农工程积极推动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为现代农业插上腾飞的翅膀(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2. 积极履行工商职能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3. 加强合作  提升商标保护和管理水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4. 打防结合构建高效便捷的商标保护机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5. 创新商标监管模式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6. 积极实施商标战略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7. 服务新农村建设 在农产品品牌、农民增收上做文章(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8. 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积极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 努力开创商标工作新局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9.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 大力推进实施商标战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0. 实施商标战略规划 促进贵州经济发展(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1. 加强培育工作 推进商标战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2. 履行职责 加大力度 促进商标培育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3. 深化一所一标工作 推进商标富农战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4. 充分发挥商标监管执法服务职能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5. 实施商标战略 服务经济发展(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6. 依靠政府支持、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欠发达地区商标工作(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7. 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实现宁夏经济跨越式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8. 发挥商标管理工作职能做用促进新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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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商标战略不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且是进一步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精神、推进创新型经济建设、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解决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构建商标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切实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打击商标奥标侵权行为,营造良好商标战略保护氛围

  作为29届奥运会的主办城市,北京市奥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一直是西方各国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北京市工商局监管的重点。奥运会之前,王岐山副总理曾亲自到北京调研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平安奥运工作方案和工商总局奥运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奥运这个中心任务,北京市工商局按照严整、严防、严控三个阶段的安排,全方位组织开展了保护奥运知识产权各项行动,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总体上,北京奥运知识产权保障工作做到了三个满意一个转变:一是IOC(国际奥委会)满意,有官员表示,这是奥运史上遏制隐性市场侵权行为做得最好的一次;二是北京奥组委满意,对北京市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赞扬;三是奥运会合作伙伴、赞助商满意,认为奥运期间北京的知识产权工作卓有成效。媒体方面也出现了一个可喜的转变:国际报道趋向于正面信息,特别是称赞秀水、红桥等市场成为以经营民族品牌为主的特色市场。

  北京奥运会已平安、顺利、圆满地闭幕了,今年北京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巩固后奥运时期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成果,在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过程中,严格维护和执行《商标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侵权行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使其核心竞争能力和权益不受侵害2008年全系统商标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292件,罚没款2650万元,均达到了商标监管历史的最高水平。

  二、以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为基础,构建商标战略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在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中,北京市工商局针对暴露出的新问题,结合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转变要求,不断探索应对机制,逐步构建长效监管模式。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在部分辖区有形市场内搭建了以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为基础的“145”监管体系。

  (一)搭建一个商标授权经营动态管理平台,实现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

  “1”是运用科技手段实现长效监管,搭建一个商标授权经营动态管理平台,实现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开发运行了商标授权经营电子化监管系统,搭建了市局、分局、市场三级的电子数据管理网络,在部分辖区有形市场进行试应用。

  (二)明确四方责任,确保有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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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明确四方责任。一是明确科、所监管责任,合理划分科所监管职责,确保有效管理。二是明确市场主办方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树立市场主办方第一责任人意识。三是明确市场商户守法经营的责任。四是明确消费者责任,树立诚信消费意识。

  (三)建立五项制度,形成长效监管

  “5”是建立五项制度形成长效监管。一是建立市场商标风险监管制度,实现重点监管。二是建立案件线索倒查建议制度,重点打击售假源头。三是建立风险商标商品提示制度,推进商户销售转型。四是建立入场商品商标信息、商户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商户自律。五是建立市场品牌建设制度,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实力。

  三、加强对农副产品商标的帮扶,落实商标富农战略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北京市虽然不以农业为主,但要建设好全国首善之区,必须抓好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致富这个事关全局的大事。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加强涉农商标建设,发挥商标富农作用是重要的一环。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规范管理为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制定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培育工作计划,鼓励指导涉农企业、农民群众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规范使用涉农商标。二是借鉴涉农商标的成功经验,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特点,重点打造公司+商标+农户+商场模式的企业。三是引导优势农产品品牌的提升,从已有的品牌中筛选出优势品牌,指导其培育著名商标或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培育区域经济龙头。四是通过提高农民商标意识,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商标在集聚要素、整合资源,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四、发挥行政指导,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北京经济近年来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的方针为首都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市工商局在指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北京的商标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095月,全市已有注册商标16.5万件。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458件(其中著名商标377件,驰名商标81件),驰著名商标与各类经济主体总量的比值为12900 2008年全市驰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总额近15000亿元,带动就业78.5万人,其中北京籍雇员33万人,共纳税(含国税、地税)624亿元,占全市国税、地税总额的11%

  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大力培育驰著名商标,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在指导企业培育驰著名商标的原则上,坚持扶持、培育、推荐相结合,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商标管理,推动企业开展科技与服务创新,提升附加值和品牌美誉度。各级商标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优势、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企业进行了指导并制定培育计划。同时根据企业发展和争创的实际适时调整,区别不同行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育引导措施,建立培育梯队,保证了创建格局的科学、有序和完整。目前已完成了十一五北京市著名商标500件工作目标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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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在指导企业培育驰著名商标的布局上,发挥其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作用,把组织培育重点放在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企业上,鼓励其在产业链中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以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在指导企业培育驰著名商标的方法上,及时总结推广企业成功经验,树立行业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工商部门采取座谈、授课、研讨、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使企业认识到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是增强其竞争力、提升品牌含金量的关键。

  四是发挥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发挥品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面对新的经济形式,为了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困难,北京市工商局启动了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工作,进一步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支持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针对辖区商标注册数量和驰著名商标企业情况,进行分析走访,主动与相关银行协调有关的操作规程;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了解有关惠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积极鼓励企业实现商标无形资产向有形价值的转化,为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开辟新途径,近年来实现商标权质押3.7亿元、授信企业29家,其中今年上半年商标权质押贷款1.03亿元、授信企业6家。

  综上所诉,商标工作作为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作为企业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在工商部门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自我发展与提升的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此,北京市工商局将继续通过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使工商部门的作为空间不断拓展,职能定位更加清晰,监管理念更加科学,为首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动进位 精心培育
努力构建驰名商标培育发展体系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天津市委实施科教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和总局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要求,天津市工商局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始终把培育驰名商标作为促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驰名商标的带动效应,着力完善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措施,构建驰名商标宣传、培育和保护体系,取得了可喜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今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市11件驰名商标,占我市驰名商标总数的31%。对此,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在我局报送的专报信息上作出批示:我市11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是一次认定数量最多的,表明了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意识能力增强,市工商局组织推动服务工作力度加大,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局对天津支持加强。请市工商局进一步做好工作,争创更多的驰名商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工商主导相结合,完善驰名商标宣传教育体系

  为增强全社会重视、支持、发展驰名商标的意识,建设尊重知识、崇尚创造、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天津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抓住政府、公众和企业三个层面,广泛宣传驰名商标,普及商标法律知识,有效营造了政府重视驰名商标、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良好氛围。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自1997灯塔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我市第一件驰名商标以来,工商部门深入调研,主动进位,多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商标管理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宣传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中的特殊作用,促成市政府于2006年专题制发《关于加强商标和域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为贯彻实施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创立更多的天津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2007年至2010年,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市人民政府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08年至今,我们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驰名商标企业表彰大会,兑现奖励政策,对获得驰名商标的20家企业各奖励100万元,有力地带动了区县推动商标战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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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动员社会公众和媒体广泛参与。先后多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驰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对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动各大媒体联动宣传,扩大驰名商标影响;联合《天津日报》、《今晚报》多次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商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举办各类商标业务研讨会、培训班近百期,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全方位营造培育驰名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的宣传工作使全市驰(著)名商标的申报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今年以来又有85件商标申报驰(著)名商标,正在认定过程中。

  三是深入重点企业走访宣传。各级工商部门结合驰(著)名商标培育、申报和认定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宣讲政策,并通过发放《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续展提示书》等形式,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促进商标培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在市局机关及力神公司、金耀集团公司召集20多家申报驰名商标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讲解,使企业对创立驰名商标作用有了更为明确和深刻的认识,有效推进了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坚持分类指导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完善驰名商标培育发展体系

  驰名商标培育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既要立足企业实际,突出培育重点,发挥带动效应;又要针对发展现状,坚持分类指导,挖掘发展后劲。

  一是开展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数据库。通过开展全市商标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各类经济主体的商标注册底数、类别、地域分布及驰名商标情况。在此基础上,我局自去年以来相继建立了天津市注册商标数据库、驰著名商标数据库及驰著名商标重点培育数据库,并不断对这些数据库进行动态数据的补充完善,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商标注册及驰著名商标培育发展情况。

  二是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按照我市的产业布局、企业规模和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覆盖率,研究制定驰名商标培育、申报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有选择的培育驰名商标。优先扶持高新技术、物资流通、电子商务及地理标志等支柱产业,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安防行业视频监控领域内的首家中国驰名商标单位,产品先后应用于北京天安门、奥运会鸟巢、上海世博会、青岛奥运会赛场、首都机场等国家大型工程项目中。2007年,在天津市场出现贴有天地伟业商标的变压器产品,并大量进行销售,严重侵害了天地伟业的商标信誉,经立案调查,并请示国家工商总局,天地伟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为大力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200811月,我局与市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促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了要根据辖区自然条件与人文历史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推动地理标志的注册,把集体、证明商标的注册作为农村商标工作的重点。根据文件精神,各涉农工商分局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主动与区县政府沟通,积极开展天津市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大力发展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载体的地理标志,使公司(合作社)+农户+商标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模式。被国务院列为重点保护区域的古湿地七里海坐落在我市宁河县境内,素以盛产河蟹而久负盛誉。因商标知识的匮乏,而被一自然人在活生物商品上抢注了七里海商标,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我局获知此事后立即指导其提出异议申请,并致函总局请求加快审理此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及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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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发挥商标集聚效应。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针对国内外500强在滨海新区设立的企业及优势支柱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商标服务制度,深入了解企业商标发展需求,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根据其申请及时认定天津市著名商标,培育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两年来已创立驰名商标7件、天津市著名商标31件。据统计,今年我市新认定的11家驰名商标企业仅占全市经济主体总量的十万分之三,产值则占全市GDP3%2008年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天津高新区鼓励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奖励办法》,提出了企业每申请一件注册商标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实现了企业注册商标,费用由政府买单

  四是延伸服务功能,挖掘商标经济与社会效益。今年,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投资渠道。该《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已有6家企业依据该《指导意见》融资人民币近两亿元,有效地增强了企业抵御金融风险、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

  三、坚持打击违法和保护权益相结合,完善驰名商标培育保护体系

  一是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驰(著)名商标保护力度。自06年以来,天津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996件,案值1095万元,罚款620.2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50万件,收缴、销毁商标标识70.2万件,收缴、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121件。

  二是强化执法联动与外部协作。一方面,结合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了全市商标管理企业联系点210户、商标管理市场监测点42户及工商所联系点42个,有效预防、及时查处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就对侵犯澳柯玛桂发祥十八街友发王老吉茅台五粮液等驰、著名商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维护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合力。两年来,共向司法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转办案件数十件,有力的打击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

  三是深入企业帮困解难。在今年天津工商系统组织开展的五百领导干部下基层、三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难题活动,仅市局就深入90户内外贸企业走访,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为企业出谋划策,得到企业广泛赞誉。

近年来,天津各级工商部门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基本理念,着力培育驰名商标,不断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天津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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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多样的地貌类型和气候条件造就了丰富的物种资源,特殊的自然环境孕育了多种特色农产品。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从由产品经营性竞争上升为品牌竞争,商标对农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高度重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以商标工作服务三农、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引导,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不断增加。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广大农民、涉农企业和协会是主体。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提高,商标富农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以增强品牌意识、宣传品牌效应、营造品牌氛围为目标,大力开展农产品商标宣传工作,提升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农民和企业常听、常看的媒体渠道,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和农村经纪人的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注册、使用、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法律观念和重视品牌、培育品牌、利用品牌创造价值和保护品牌的意识。2007129,我局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河北省商标战略工作会议,掀起我省商标工作前所未有的新高潮。随着企业和社会公众商标意识逐步提高,全省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也有了显著的增长。经过三十年发展,我省的商标申请量由1979年刚刚恢复商标注册时几十件,增长到2008年的1.5万多件,注册商标总量也由789件增加到7.25万件,其中农产品注册商标7000余件,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分别是迁西板栗、黄骅冬枣、沧县金丝小枣、玉田包尖白菜、宣化牛奶葡萄、白洋淀鸭蛋、阜平大枣、沧州金丝小枣、南宫大枣、泊头鸭梨。

  二、典型指路,引导实施商标战略。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项产业、拉动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在全省工商系统的指导和带动下,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积极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用实践证明了商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了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迁西板栗”200210月注册,是我省首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注册至今,迁西县林学会充分利用证明商标规范当地板栗行业的发展,既创了品牌又增加了收入。到2008年底,迁西板栗年产量达2.6万吨,创产值4.6亿元,直接带动农民增收5000万元,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中有1000多元直接来自于板栗业。黄骅冬枣通过推广使用证明商标,促进了冬枣从育苗、栽培、管理到储藏、加工、销售的一体化规模经营,形成了产业优势,使得当地农民人均增收近千元。河北灵洁食用菌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会员2930人,年经销食用菌产品占全县食用菌总产量的31%,年产值1.5亿元。针对农产品商标工作对象的特点,2009326,我局在唐山市迁西县召开了河北省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和推广各地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并将部分市工商局和包括上述企业在内的9个单位的经验材料汇编成册,下发各级工商部门和有关涉农企业,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引导涉农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收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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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积极出台政策,农产品商标发展环境得到优化。2003年,省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2005年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和农业部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2007年省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的通知》,2008年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对不同阶段全省农产品商标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2009年,省局在08年推行一所一标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推行四书两帐商标行政指导文书的通知》, 在全系统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管理提示书》、《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倡议书》和《商标轻微违法告诫书》、《辖区商标注册情况登记台帐》和《辖区企业商标联络员登记台帐》规范性指导文书。在开展著名商标认定时,省局还将农产品注册商标申请著名商标的时限由原来的三年降为两年,知名度较高的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申请时限降为一年,农副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申报著名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大大提升了全省争创字号著名商标的积极性,为农产品商标的发展壮大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去年,全省新认定著名商标261件,其中涉农的有88件,占33.7%,较以往有很大提高。目前,全省共有著名商标1265件,其中涉农著名商标400件,农产品著名商标88件,分别占总数的31.6%7%

  四、开展调研,做好农产品商标工作规划。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各市先后对当地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了解掌握当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状况、数量情况、类型分布、品质特性、生产、加工、流通、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各市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本地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发展规划及推进措施,同时根据调研获得的数据资料,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资源状况、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争取当地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各地将农产品商标工作统一纳入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之中,部分市政府转发了工商部门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工作意见。

  五、一所一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总局陕西汉中会议之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推行一所一标,要求一个工商所每年至少引导、帮助辖区内一个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具体讲就是每个农村所争取每年至少扶持一个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城镇所和城区所要重点扶持一个涉农加工企业和涉农经营单位申请注册商标。同时根据基层工商所直接接触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优势,要求各工商所积极开展六个指导:一是指导农民和涉农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工作,帮助选择寓意鲜明、易懂易记的标志作为商标,帮助组织商标注册材料,争取早日取得商标注册。对出口创汇农产品,引导外向型农业企业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二是指导企业合法、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三是指导企业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对已有注册商标并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好市场信誉的农产品,引导商标注册人及时进行必要的商标防御性注册,以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四是指导企业加强商标资产的运作,实现商标无形资产在转让和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保值、增值;五是指导企业积极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商标运作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产业化程度、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六是指导企业培育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同时,我局在全系统推行四书两帐规范性商标行政指导文书,既规范了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又加大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广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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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执法,保护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多年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用,严格执法,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切实保护了注册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一是遍布全省的1000多个基层工商分局(原工商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立足工商职能,开展商标的日常监管工作。二是通过“15”消费者申诉、投诉热线和一会两站(即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的消费者协会分会、依托村委会的消费者投诉站和15联络站),扩大和畅通了商标侵权特别是涉农商标侵权案件发现渠道,确保了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三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自2005年以来,全省坚持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把打击侵犯涉农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各地还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对涉农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商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坑农害农的商标侵权行为,净化农资市场,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2005年至今,全省共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5000多件,其中涉农商标案件有300余件。 

立足工商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
全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3年以来,山西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努力培育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取得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决策,全力推进商标战略的组织与实施

  实施商标战略是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麦汇选择,几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决策,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推进。

  (一)制定规划,确立实施商标战略目标。2003年,省局党组经过反复研究,率先科学制定了《山西省农副产品商标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并及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商标战略领导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把2004年确定为商标注册推进年,又将2005年、2006年确定为商标战略推进年,明确了增加商标注册总量,扶优扶强、培育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工作重点。2005年我局会同省发改委制订了《山西省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把商标发展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围绕八大地方特色品牌,提出了推进三大商标方阵的目标:一是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方阵,由省工商局主抓,到2010年突破30件;二是争创山西省著名商标方阵,由各市主抓,到2010年突破1000件;三是推进商标注册方阵,由各县主抓,到2010年达到4万件。

  (二)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采取两深入三到位四集中的措施加以推进。两深入,就是深入广大企业,对企业选择、使用、管理、运作及自我保护商标等给予指导和帮助,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深入万家农户,宣传农副产品商标知识,推动三农”“走品牌之路,扬富民之帆打造品牌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三到位就是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商标注册服务到位、保护商标专用权执法到位。四集中就是集中注册一批商标、集中培育认定一批著名商标、集中推荐一批驰名商标、集中保护一批被侵权严重的著名商标。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商标注册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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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搭建平台,在全国率先设立品牌节。在我局积极倡导下,2007年省政府把每年的66设立为山西品牌节,并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举办高层次的品牌论坛,使之成为展示商标战略成果、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平台,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识和能力。20076月,我们成功举办了首届山西品牌节暨信用·品牌与山西科学发展高层论坛, 8位全国著名专家学者和我省3位企业家发表精彩演讲;14家驰名商标、126家著名商标企业参展,2.2万名群众参观展览;人民日报、新华社、凤凰卫视等4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商标战略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驾护航,为企业全面实施商标战略扫清障碍。2003年以来,我局连续6年深入开展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全省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6693件。其中2004年共立案查处7406件,占到当年全国同类案件总量的近八分之一,国家工商总局在我省召开全国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现场会,推广了我省的经验。2008年,我们深入开展以汾酒系列产品为重点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8个,查处包括侵犯汾酒商标专用权在内的酒类违法案件440件,有效维护了汾酒集团等企业的商标权益。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门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送去表扬信,称赞工商部门是市场打假的先锋队、企业维权的保护神,无愧于红盾的光荣称号

  二、创新品牌,彰显商标战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经过几年来的艰苦努力,全省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一是初步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品牌群体。2003年,我省的驰名商标是两瓶子两袋子两瓶子杏花村汾酒和水塔老陈醋;两袋子奇强洗衣粉和天脊化肥。现在发展到39件驰名商标。《语文报》是我省文化产业的第一件驰名商标,标志着我省文化产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皇城相府是继北京故宫博物院之后在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旅游类驰名商标,有效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全村60%的农户兴办了家庭旅社,为全市增加1000多个就业岗位和两亿多元的营业收入。杏花村”“竹叶青使汾酒集团成为全省唯一的拥有两件驰名商标的企业,有效带动了当地酿酒业、酒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杏花村镇被誉为中华名酒第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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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转变。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有效地改变了我省产品进入市场后一流品质、二流待遇、三流价格的被动局面。特别是一批农副产品商标的崛起,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带动了高效农业发展。沁州黄小米以沁州驰名商标为纽带,以沁州黄小米集团公司为龙头,形成了公司+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种植农户3.5万户,年产标准化优质沁州黄谷子2000万公斤。平遥牛肉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商标拥有者平遥牛肉商会,对45户企业进行严格考核,按照统一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销售,从而使平遥牛肉生产销售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赢得了市场普遍认同,年加工量400多吨,产值达1.8亿元。

  三是增强了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赢得了声誉,赢得了市场,也赢得了发展。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驰名商标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以品牌无形资产为纽带,先后整合长治长丰工业公司等五家企业的有效资源,成为长治市新型工业化战略的示范点和经济增长点。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水塔商标自2002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立志打造中国酿醋业航母,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去年年销售额4亿元,利润总额4000万元,国内经济市场占有率3.6%,分别比2002年增长94%90% 140%

  三、领导重视,推动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积极性

  实施商标战略,加强领导是关键,部门联动是保障,企业行动是基础。

  (一)加强领导,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关键。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省委书记张宝顺在省工商局调研时指出:要加强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强化商标意识,统筹谋划,加强对企业的领导。副省长张建欣多次就实施商标战略问题到基层工商局进行调研。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相继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实施商标战略领导组,把工商局的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2005年,省政府出台了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的政策措施,这对实施商标战略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全省11个市政府也出台鼓励政策,有力地激发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积极性。如长治市政府对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

  (二)部门联动,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保障。几年来我省商标战略之所以取得好的成绩,一是部门联动,立足各自职责,相互配合行动,形成合力,保障了商标战略的顺利实施。二是全系统工商干部努力工作、积极推动的结果。事实表明,哪里的工商干部对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高,工作力度大,哪里的商标战略工作成果就显著。如太原工商局举系统之力真抓实干,在全省346 件农产品著名商标中就拥有 56 件,占到全省总量的六分之一。

  (三)企业行动,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更是培育发展商标的主体,培育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关键也在于企业。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实施商标战略,首先必须提高企业和农户的商标意识,他们的商标意识增强了,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就高,实施商标战略的成效就明显。反之则自生自灭,黯然退出市场。其次是企业主动,全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强势商标,才能赢得市场、赢得实施商标战略的主动权。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内蒙古工商局大力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突出培育扶持农畜产品商标,引导农牧民不断提升商标意识,农畜产品商标在促进自治区产业化发展,带动农牧民致富达小康方面发挥着愈来愈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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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重点,梯次发展。内蒙古工商局在2004年就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畜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通知》,将引导地理标志和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列入对各盟市工商部门的考核内容,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2006年,又制定了《内蒙古十一五时期商标发展战略规划》,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强调十一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产业突出培育和发展乳品、肉食、绒毛、皮革、粮油、瓜菜、饲草料、中药材等优势行业商标;第二产业突出培育和发展以农牧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消费品商标;第三产业突出培育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餐饮、服务、中介、文化等领域的商标,形成注册商标总量增大、驰名商标引领经济、著名商标活跃产业、知名商标为后续梯队的商标三大方阵发展格局。全区工商部门据此进一步推进实施了商标三级梯队建设:即旗县区工商局梯队重点培育知名商标、盟市工商局梯队重点培育著名商标、自治区工商局梯队重点培育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推荐保护和内蒙古著名商标认定中,重点选定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商标作为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扶持农牧业社会服务体系完善、促进产业规模经营的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二)点线面结合,强势引导。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生产和经营方式的影响,内蒙古存在着农牧民商标意识薄弱、一些知名农畜产品企业对实施商标战略认识不够的客观事实。针对这种情况,内蒙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动采取措施。首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为实施农畜产品商标战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上普遍引导。在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内蒙古电视台连续播出宣传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专题片。其次,采取举办培训班、商标巡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扩大在线的宣传。一些地区局还特邀北京、上海等地商标专家就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农畜产品商标等相关知识进行现场答疑和专题讲座。第三,工商部门通过建立商标指导点,强化了在的具体指导。此外,有的地方还通过以地方党政领导的名义撰写商标方面的文章公开发表等形式,增强了地方党政领导对商标在经济发展中商标富农商标兴农作用的认识。

  (三)深入调查,重点扶持。为更好地实施农畜产品商标战略,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盟市、旗县工商局普遍开展了农牧业资源情况及农畜产品商标注册调查。对使用的农畜产品商标进行逐一筛选,把那些已形成规模、要求在特定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条件下生产的农畜产品,分类作为指导和扶持的重点,并加强同农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帮助他们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形成规模化经营模式

  (四)所镇联动,区域发展。2008年开始,内蒙古工商局通过实行工商所一所多标的考核手段实施乡镇商标发展战略。基层工商所与乡镇(苏木)共同协作、共同策划,因地制宜,制定长期农畜产品商标培育计划,推广运用公司+农户+商标的经营模式,以高知名度的农畜产品商标企业为龙头,对农户产品实行定向收购,形成了一镇(乡、苏木)一业一村一品多镇(乡、苏木)一业多村一品的区域性产品商标专业化生产格局。增强了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地提高了农民收益,达到了品牌兴农品牌富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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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强化监管,维权护航。近年来内蒙古工商部门始终坚持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畜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专有权实行重点保护的政策措施,坚决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经济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有力调动了市场主体注册商标、培育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内蒙古全区各地还针对重点商标不定期地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如磴口华莱士瓜地理标志一度使用相当混乱,巴彦淖尔市周边旗县种植的香瓜都贴上磴口华莱士瓜的标识,极大地影响了磴口华莱士瓜的市场销售及产品声誉。为此,巴彦淖尔市工商局抽调精干工商人员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清理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取得的成效

  (一)涌现出了一批在农牧业产业化中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畜产品驰名商标。呼和浩特市的伊利蒙牛为呼和浩特市摘回了中国乳都的桂冠,仅伊利一家带动了500万奶农致富。鄂尔多斯集团的羊绒制品产销能力已占全国的40%和世界的30%以上,出口创汇连居全国绒纺行业第一名。据统计,在内蒙古拥有的23件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中,涉农涉牧商标即达19件。呼包鄂三市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即拥有13个驰名商标这些重点龙头企业已为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和拉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培育了一批带动农牧民致富达小康的农畜产品商标。截止目前,全区注册商标总量为2.5万件,其中农畜产品注册商标7700多件,占注册商标总量的30.8%;内蒙古著名商标235件,其中涉农涉牧商标165件,占著名商标总量的70.2%;全区已有库仑荞麦锡林郭勒羊巴彦淖尔小麦磴口华莱士瓜武川土豆武川莜面武川荞面达茂马铃薯达茂草原羊呼伦贝尔黑木耳”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三)农牧民商标意识逐渐提高,农产品商标注册兴起热潮。内蒙古的农畜产品商标战略已深入人心,不少的农牧民都意识到,给自家的产品注册个商标,就像给自家的娃儿起个名,是必须的。1979年,内蒙古自治区商标注册仅为284件;截至 2008 年底,内蒙古农牧畜副产品商标注册量就达到 7000 件。经过十多年品牌推进战略的实施,目前内蒙古已形成以羊绒业、乳业、酒业、炭业、草原绿色食品等资源为依托的一大批著名农畜产品品牌企业。

  (四)确立了在区内、国内、国际本行业的领先优势。目前,内蒙古农畜产品商标企业在生产上完成了从简单生产加工到现代化大生产的转化过程,在市场营销上完成了从简单产品销售到现代品牌销售理念的转化过程。依托资源优势,依托农畜产品商标发展战略,内蒙古走出了一条资源转换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创造了经济发展增速在连续七年位居全国第一的内蒙古现象

  内蒙古实施农畜产品商标战略工作虽呈现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全区农畜产品商标总量还不多,地区发展不平衡,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边远地区农业经济组织的商标意识仍很薄弱,有些地理标志虽然取得注册证书,但使用情况不好。今后在深入学习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相信会有新的进步。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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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是农业资源丰富、农作物品种较为齐全的省份。但长期以来,由于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较低,由此带来了农业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了辽宁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党的十七大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推进农产品市场化作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重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足商标管理职能,大力宣传商标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农村和农民商标意识,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农民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经过不断努力,商标在促进农产品市场化过程中的作用已得到政府、农村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广泛认可,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显著增多。2009年一般农产品商标注册4470多件,注册地理标志总数达到10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商标法》和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商标意识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及农产品市场化速度不断加快,具有地域性品质和特色的农产品数量逐步增多,但由于受传统农业经营观念的影响,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落后,许多质量好、安全性高的农产品因没有商标而出现无名无姓、包装简陋、不易识别等问题,极大影响了这些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降低了农产品经济效益。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始终把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为核心,努力实现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针对我省农村商标意识淡薄,农产品商标数量少的实际,全省工商系统通过省、市媒体舆论宣传、深入企业调研、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商标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大连、抚顺、辽阳、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市根据农民自身特点,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选择一些运用商标实现增产增收的实例,到农产品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宣传、讲解,使广大农民能够切身体会到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力提高了社会商标意识,从而调动了农村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各级工商机关组织人员,深入到乡、村、农户,鼓励引导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帮助办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经济。目前,我省农产品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明显增加,2008年,一般农产品商标注册申请达816件,地理标志申请7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 4件。

  二、深入农村调查,确定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为全面掌握我省农业资源情况,更好地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各市、县工商机关普遍开展了农产品商标注册调查工作。通过深入农村各专业乡镇、村屯调查摸底,对各类农副土特产品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未申请注册的农副产品进行梳理、筛选,把那些已形成规模生产的特色农副产品、特定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分成三类,作为商标注册指导和扶持的重点对象。一类是基本符合地理标志注册条件的农产品;二类是目前条件下比较适合注册集体商标的农产品;三类是适用注册普通商标的农产品。在具体指导商标注册工作中,对第一类农产品,工商机关主要是加强同农业科研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讲解办理地理标志注册的意义及办理的程序,协助这些地区做好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事宜;对第二类农产品,工商机关主要是加强同当地的农业科研所、行业协会等经济组织的联系,鼓励这些具有监督、管理能力的基层组织办理农产品集体商标注册;对第三类农产品,主要是做好一些种植、养殖公司及大户的工作,鼓励公司或个人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并主动承担商标注册查询等服务工作。通过实施分类重点指导,提高了商标注册工作的针对性与主动性。各市分别确定了申请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沈阳的关东梁山西瓜新民地瓜;大连市的庄河大骨鸡金州大樱桃;鞍山市的海城南果梨;营口市的营口大米盖州苹果;铁岭市的铁岭花生铁岭大米;葫芦岛市的绥中白梨等。在国家商标局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我省又有营口大米绥中白梨铁岭花生铁岭大米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目前我省共有盘锦大米东港草莓东港大米庄河大骨鸡金州大樱桃南票大枣营口大米绥中白梨铁岭花生铁岭大米10件地理标志。

  三、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扶持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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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我省主要农业地区的工商机关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的同时,纷纷制定了工商机关扶持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具体政策措施,如铁岭市工商局提出了商标扶农的鼓励政策。阜新市工商局、盘锦市工商局也相继制定了鼓励和扶持农民、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办理商标注册的具体措施。省工商局还将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作为年全省工商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市工商管理机关在分解目标任务的同时,还建立了奖惩制度。随着各项鼓励措施和目标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产品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

  四、加强培育知名商标工作,实现品牌兴农、品牌富农。

  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是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基础。我省农产品创立品牌起步晚、起点低。由于农产品商标的使用对象是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多属分散经营,培育和提高农产品知名商标难度较大。省、市工商局在加大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同时,积极鼓励农产品商标所有人培育省、市著名商标,提高商标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大连金州大樱桃注册为地理标志后,大连市政府、金州区政府十分重视,举办了以品金州樱桃,游和谐乡村为主题的中国大连樱桃节,吸引了大批海内外游客。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大力支持下,金州大樱桃被选为200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参展产品,金州区政府组织10多个部门共40多人的观摩团,参加了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会议期间,金州大樱桃凭借良好的口感和外观,赢得了参会人员的称赞,也极大提高了金州大樱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金州区10个乡镇都种植了大樱桃,种植面积近10万亩,产量达8000多吨,大樱桃市场价格提高到每斤40元左右,5万多农户受益,人均增加收入4000多元。初步形成了以樱桃为主导的农业观光旅游产业链。葫芦岛南票大枣被核准为地理标志后,极大提高了广大农户种植大枣的信心和积极性,新增枣树150万株。现在全区4500多农户种植枣树1200多万株,年产量达3000多吨,销售额达1000多万元。鞍山市台安县工商局指导农户注册台绿蔬菜商标后,由农户使用在网纹瓜上,从而使200多户农民的收入比商标注册前增加了20%,而且该产品还被国际奥委会指定为专用产品,进入人民大会堂专供商品行列。辽阳市工商局指导农户注册了林氏鳌田大米商标后,大米由原来的每斤1.5元提高到2.3元,给农户带来了百万元的经济效益。锦州凌海市工商局指导大业乡养殖基地在鸡蛋产品上注册了桂鸟商标,经过品牌包装和市场推广,使鸡蛋价格由注册前不到2元一斤,增加到4元多一斤,每斤增收近一倍。盘锦大米协会利用独特的环境资源优势,取得盘锦大米的地理标志认定,进而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使我省的大米畅销全国14个省(市、区),远销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推动了我省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大连獐子岛渔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成为集海洋水产业、海珍品育苗业、海水增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国内外贸易、海上运输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促进了海上辽宁建设。沈阳辉山乳业不断推进农产品转化增值,注重开发产品多样化,奶牛养殖规模从8千头增加至8万头,使农民从事养牛收入达到1.2亿元,同时带动周边种植业、饲料加工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链条初步形成,成为全国优质乳产品加工基地之一。铁岭北绿公司以绿色蔬菜、水果为主导产品,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认定驰名商标两年来,产品供不应求,种植面积扩展1倍达到2万亩,直接签约农户增加了5千户达到3万户,累计增加农民收入1500万元,实现规模扩张的自身效益和农民增收的社会效益双丰收,推进当地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道路。20094月,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辽宁柏慧燕都食品有限公司的柏慧燕都及图商标、辽宁丹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丹玉商标、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的富友及图商标、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绿色芳山LSFS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极大推动了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必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辽宁商标富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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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我省农村商标意识显著增强,注册农产品商标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商标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产品增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如何加快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保护等方面,对各级工商机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我省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鼓励、扶持农产品商标注册,采取切实措施,培育和保护农产品商标专用权,努力实现商标富农、商标护农的工作目标。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沈阳市工商局按照总局的部署,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商标发展战略。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后,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强化商标调查研究,大力推动政府建立鼓励商标发展机制,建议政府加大驰(著)名商标奖励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使沈阳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在今年实现了历史性跨跃。316,《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这是沈阳第一次把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纳入政府规划;65,市政府召开了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会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沈阳第一次召开的关于商标发展的专题会议;610,《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培育驰(著)名商标的实施意见》出台,这是沈阳第一次建立了鼓励驰(著)名商标发展的长效机制,沈阳商标事业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

  一、加强商标战略研究,推进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纳入政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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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商标发展战略,促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是市工商局近年来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没有奖励驰(著)名商标的政策措施,已经成为制约沈阳商标发展战略有效实施的一个瓶颈,而当时国内许多大中城市由于奖励力度大,驰(著)名商标快速发展。为此,从2004年以来,市工商局连续多年向政府打报告,请求给予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扶持政策,但收效甚微。2006年,利用市政府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机会,市工商局组织了商标发展战略课题组,考察学习发达城市先进经验,深入企业实地调研,撰写了《关于沈阳市商标发展战略研究》的调查报告,顺利通过了市政府专家组的验收,而且其研究成果被《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采纳。该《纲要》明确要求,今后五年内,沈阳市著名商标要达到400件,辽宁省著名商标要达到200件,争取10%的辽宁省著名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并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驰)著名商标。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金融危机下各级政府保增长的强烈愿望,市工商局组织撰写了《关于沈阳市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得到了祁鸣副市长的高度关注,并促成了全市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此外,由于市工商局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形势的发展变化,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鼓励企业培育驰名商标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的《沈阳市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30条)》中规定对新创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二、筹备召开全市性专题会议,开创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新局面

  历史经验表明,任何危机来临之时,麦汇催生新的机遇。在应对这场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同时,沈阳的商标事业无疑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会议之初,市工商局以时不我待的意念迅速开展会议筹备工作:一是加强与市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市局程云伟局长就会议日程安排、参加人员、奖励资金落实、出台政策措施等事宜,多次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市政府领导支持,保障了会议安排的有序推进。二是快速组织起草会议各种重要文稿。市局主管商标工作领导王伟民组织精干力量,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完成了市政府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报告、市领导讲话、鼓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实施意见、市政府奖励驰(著)名商标企业通报、获得驰名商标企业代表经验介绍、争创驰名商标企业代表和区、县政府代表发言以及市局主要领导答记者问等重要文稿,并就会议其它具体事宜积极与市政府、新闻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奠定了重要基础。三是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采访准备工作。为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商标发展、关心商标发展、支持商标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工商局会前邀请新闻媒体召开了吹风会,并组织他们对一些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进行了系列专访,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态势。经过精心筹备,全市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会议于65胜利召开,规格之高前所未有,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工商工作专题会议;奖励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沈阳第一次同时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金杯汽车公司等三家企业分别重奖300万元;宣传效果之好前所未有,国家、省、市多家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及时跟踪报道,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这次会议,在沈阳商标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开创了沈阳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的新局面。

  三、推进政策扶持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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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能够保障事物沿着预定的轨道发展。沈阳培育驰(著)名商标的扶持政策措施,从无到有,从局部到全面,从单纯资金奖励到全方位政策扶持,十分不易。《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实施意见》是由市工商局起草,经过反复推敲、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复协商、多次请示市领导审定才得以颁布实施的。这项政策措施的出台,是市工商局近年来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保障全市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其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奖励持续性强。年初市政府制定的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政策仅限于本年度内,而《实施意见》则延续到2012年,这意味着到2012年市财政每年为此要多支出至少1000万元以上,也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商标知识产权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受益企业广。2006年以来,市政府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的奖励仅限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这次奖励范围惠及所有行业的所有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而且,《实施意见》还规定,对新获得省、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各区(县)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这也是前所未有的。三是政策综合配套齐全。《实施意见》除了资金奖励之外,还综合运用了财政、金融等手段鼓励和支持驰(著)名商标发展,如规定支持企业以驰(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鼓励国内担保公司为驰(著)名商标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等。四是组织保障有力。《实施意见》规定,专门成立了沈阳市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主管工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等十几个部门负责人组成,规格高、阵容强,便于协调处理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的各种问题。同时,还把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保障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有目标、有组织、有落实。

  四、突出企业主体,大力组织开展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

  培育驰(著)名商标关键在企业。市工商局积极引导企业制定商标发展战略,以商标为依托,以培育驰(著)名商标为动力,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一是建立和完善培育驰名商标战略梯队。按照申报一批、准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制定驰名商标战略梯队三年规划,筛选一批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省、市著名商标企业,作为我市培育驰名商标战略梯队。二是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全面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使用提示书商标违章告知书等商标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新颖、独特、显著性强的商标,加大对培育驰(著)名商标的投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培育驰(著)名商标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强商标知识宣传。采取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编印《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指南》小册子等方式,普及商标知识,提高了广大企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共有驰名商标14件、省著名商标169件、市著名商标245件,分别比2005年前的6件、71件、109件增长133.3%138%124.8%

完善培育认定机制 实施商标兴市战略
全面促进商标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长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商标监管工作中不断加大对内对外协调、配合,成功地将部门业务提升到全局高度,转化为政府行为。在加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同时,通过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使长春市的商标注册量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数量都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长春市的商标事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商标注册总量已由2006年的6500件增长到目前的14175件,增长218%

  一、把握时机,找准切入点,把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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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务院加速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背景下,长春市工商局积极抢抓机遇,多次就商标工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意义,主动向政府献言献策。使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带动社会经济增长,成为社会共识。2006年初,长春市政府成立了长春市驰名著名商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十一五期间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全市十一五期间商标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和一系列奖励措施,陆续制定了《长春市知名商标认定保护暂行规定》和《长春市无假冒商标示范店(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规章,使实施商标战略成为各级政府振兴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多次到长春市工商局及相关企业听取商标情况汇报,开展专题调研,亲自参与研究安排商标工作。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召开了高规格的新闻发布会,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培育驰名著名商标的积极性,两年来,长春市政府对获认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共发放奖金1170余万元。

  二、创新思维,优化举措,全面加大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培育工作力度

  为落实长春市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工作,长春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促进全市商标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三级联动商标培育认定机制。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建立了商标监管档案和各类商标储备库,在实现库存资料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分段逐类确定培育重点,使商标培育、认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

  二是形成梯次培育体系。为认真细致做好企业普查、造册工作,长春市工商局以工商所为单位,建立健全商标监管档案和各类商标储备库,及时掌握和摸清责任区内各类商标发展的底数和基本发展状况,通过走访企业,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梯次,实行成熟一个推荐认定一个的工作机制,确保商标培育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实行商标联络员管理制度。在系统内为每个企业确定一名商标工作联络员,通过开展一对一辅导,指导企业正确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是对企业实行定身服务。对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企业实行全程跟踪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可能遇到或已经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006年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共向国家商标局推荐驰名商标14件,获认10件;向省局推荐著名商标165件,获认115件;培育认定长春市知名商标120件。这些企业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无形资产价值,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立足本地实际,大力实施商标兴农工程,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长春市是个农业大市,但在2006年以前还没有一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更没有几个能在全国范围内叫得响、信誉好的农产品商标,商标兴农的战略意识还不高,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商标的投入、支持和保护力度不够。为此,长春市工商局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力推动了商标兴农工程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定向指导,推动一所一标工程的深入开展。长春市工商局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积极拓展一所一标的内涵,把开发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的信息,帮助指导和扶持特色农户及涉农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到一所一标工程中,使长春市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红石砬小米青山烟叶青山口西瓜等一批特色农产品都已经申请了商标注册,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也由2006年的300多件增加到1200多件,有力地推动了长春市农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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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建立农产品商标帮扶规划。为顺利实施商标富农工程,长春市工商局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长春市农产品商标帮扶规划》。积极鼓励商标协会等社团组织适时注册一些适合长春市农民使用的农产品商标。并确定未来35年里,由商标协会出资每年为农户注册5-10件特色农产品商标。今年5月份长春市商标协会已申请注册了布海香瓜柴岗三辣”2件商标。年底前,还将在调研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争取注册3-5件农产品商标,为农民无偿提供商标使用。

  三是建立农产品商标帮扶基金。今年长春市工商局已向市政府,建议出台推进市农产品商标发展的扶持政策,由财政拨付专门经费。采取直接帮助农户注册商标或农民每注册一件商标给予500-1000元补贴的办法,激发农户和涉农企业参与创牌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下力气培育一批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这些龙头企业形成公司(协会)+农户+商标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商标作为联系企业(协会)与农户的纽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工商机关、相关部门及企业自身的积极努力,长春市先后有饮马河大米双阳梅花鹿榆树大米三件地理标志通过了证明商标注册,并陆续涌现出皓月德大”“天景等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农产品龙头企业,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这些龙头企业还陆续与吉林省50余万农户签订了玉米和大豆购销合同,与11万余户饲养牛羊户签订了购销合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收入,培育出一批百万富翁种植、养殖户,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以商标带动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效果。

  四、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长春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用,坚持打击商标侵权与服务企业维权并举,本着维护商标市场秩序、提升企业商标战略意识及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原则,在切实履行保护商标专用权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驰名商标、老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先后查处了多起侵犯一汽奇声”“半球“BOSS”耐克“TOYOTA”等国内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内外商标持有人的权益。长春市工商局还与一汽集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及注册商标维权代理机构建立了绿色维权通道,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法律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2006年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89件,收缴罚没款 442.5万元,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了本地区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维护了中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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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举措充分反映了长春市工商局近年来努力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发展商标事业,不仅仅依靠单一的行政处罚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还在深层次上理解如何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从多个方面不同层次为企业商标的培育、发展和保护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促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从而带动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黑龙江省工商局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以提高四率为抓手,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着眼实际,确立四率工作目标

  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既要体现国家总体要求,又必须从本省实际出发。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是农业大省,也是国家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工业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黑龙江省虽然资源丰富、产品众多,但商标工作同市场发展要求相比,存在三个不相适应:一是全省注册商标总量与经济总体发展规模不相适应。2005年前有效注册商标只有近两万件,不到全省企业总数不足的10%。二是国内外知名品牌数量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2005年前省著名商标只有199件,不到企业总数的千分之一,中国驰名商标只有3件。三是商标监管工作力度与国家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存在商标检查多,查处侵权案件少的问题。上述情况充分说明,我省工商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商标意识有待提高,企业注册、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亟待加强。

  为尽快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商标职能作用,2007年,黑龙江省工商局对商标工作提出了四率工作目标,即引导申请注册商标特别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增长率、推荐认定省著名商标增长率、培育推荐驰名商标增长率、保护商标专用权办案增长率。省局明确要求各地要把提高四率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近期目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切入点,通过四率量化考核落实商标工作目标责任制,尽快增加注册商标总量和知名品牌数量,并以此带动全社会商标意识和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能力的增强。

  二、强化措施,狠抓四率目标落实

  (一)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2007年初,黑龙江省工商局把当年商标工作四率均定为增长10%,同时将四率完成情况作为商标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通过统计数据比增长看发展,通过年终比位次看实绩。各市(地)工商局从辖区实际出发,将四率目标分解细化为若干小项,对县(区)局及工商所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既便于落实,又便于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二)跟踪问效,加大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黑龙江省工商局坚持年初确定目标,半年专项检查,年终考核评比。2008年,省局统一组织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全省14个市(地)的16个县(区)工商局、19个基层工商所、27户企业,重点检查了全省商标工作四率目标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适时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服务经济发展,创新商标监管方式经验交流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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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用多种有效形式,推进四率目标的实现。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标特别是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注册。通过举办商标法律知识高层讲座、举办商标之星大型电视文艺晚会、编辑《黑龙江省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实录》画册和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实施商标战略,支持服务三农工作(绥化)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商标的重要性,增强企业和工商管理人员的商标意识,调动企业主动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性。二是切实做好省著名商标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围绕省委提出的八大经济区建设十项重点工程,制定区域商标战略实施意见,针对地区发展特点,突出优势产业,培育省著名商标。同时,适当放宽认定标准,对注册商标未满三年但企业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发展潜力大、省外有被侵权诉求、产品出口创汇等突出特点的,可以认定为省著名商标。三是鼓励支持企业培育中国驰名商标。要求各级工商局严格掌握标准,分层次、有步骤、有计划地培育驰名商标并形成梯队,使驰名商标培育工作规范有序。

  (四)强化商标行政执法办案工作。针对大部分基层工商所不愿办、不会办商标案件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全省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佳木斯汤原现场会,研究制定了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规范,编辑了《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经验选编》。为了尽快提高全省工商系统商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开展了商标行政执法能手竞赛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商标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

  三、注重实效,商标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几年来,黑龙江省工商局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坚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取得了明显效果,实现了三个转变、取得了五个突破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工作思路上,实现由集中抓商标执法办案向大力推进全省商标战略实施转变;二是在工作方式上,实现由常规性工作为主向以抓大事带动为重点转变;三是在工作机制上,努力实现商标战略实施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很多市、地都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成立品牌办公室,省政府制定了对驰名商标奖励一百万的鼓励政策,一些市、地政府制定了对著名商标和创品牌的奖励政策,有力地调动了企业运用商标、培育知名品牌的积极性,推进了全省商标战略的实施。

取得五个突破:一是驰名商标数量增长取得了突破。截止今年6月,黑龙江省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已达21件,是2005年的7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是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取得了突破。截止今年6月,省有效著名商标达到了405件,是2005年的2倍。修改发布了《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使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更加规范。为强化对省著名商标的动态管理,建立了著名商标电子档案,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对省著名商标信息的了解,走出了著名商标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可喜的一步。三是在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方式上取得突破。省工商局抓住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有利契机,成功举办中国知名品牌馆,为省知名品牌产品的展示和企业间的交流学习搭建平台,对促进贸易洽谈、投资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商标富农工作取得突破。由于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加大了商标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商标特别是具有经济潜力的涉农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近几年,涉农商标注册大幅增加,庆安大米方正大米东宁黑木耳巴彦大豆等一批特色农副产品申请注册了地理标志商标。目前,全省有效注册商标近五万件,其中涉农商标近两万件;2008年新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600多件,新申请地理标志18件,注册9件。五是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认真开展了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绿色食品标志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和在哈尔滨大冬会期间开展的重点保护特殊标志工作,得到北京奥组委和大冬会组委会的好评。近年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数量年均突破1000件,并实现了个别县(区)及较大的工商所商标办案零的突破。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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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部署和要求,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己任,深入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将培育驰名商标贯穿于工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我市品牌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经济发展双到位。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9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由于我们宣传工作不到位,企业维权意识淡泊,致使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多次认定的驰名商标中,我市一直榜上无名。这与我市作为副省级城市、全省发展的龙头地位极不相称,也制约了全市经济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随着全市发展步伐的加快,思想认识也不断深化,作为政府监管商标工作的职能部门,感到压力很大,我局领导班子通过认真调研和深入思考,决定把这项工作作为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在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加大了工作力度,形成了全局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一)科学统筹,把争创驰名商标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我们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就开展争创驰名商标工作进行汇报,取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信息材料上做出批示,务求突破。市政府两次以正式文件形式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请求上级对哈尔滨市企业给予支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始终给予高度关注和关心,每次会议都有这方面的提案建议。市人大在视察工商部门贯彻实施《商标法》情况时,把实施名牌商标战略作为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凡是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奖励50万元人民币,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万元人民币。为了推进商标发展战略的实施,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哈尔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应上升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得到了市政府批准,近期将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出台,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为争创驰名商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亲历亲为,政府领导亲自抓落实。市政府主管工商工作的副市长,多次过问并亲自抓。主管副市长亲自带领工商局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到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就实施商标战略,鼓励支持企业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商标维权现状进行调研,及时提出全面、完整、准确的维权诉求,及时通过行政的或司法的途径,解决困扰企业的驰名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 20044月,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中国驰商标,实现了我市企业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市政府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奖励企业100万元,并向全市发出表彰通报,主管副市长亲自带人到企业举行表彰奖励仪式。2006年5月,哈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市政府又召开了隆重的表彰奖励大会,兑现奖金100万元,市里五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主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向全市企业发出了《争创驰名商标,促进经济发展》倡议书,进行争创工作再动员,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反响,一方面促进驰名商标企业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对争创企业起到了示范作用。2006年以来,争创驰名商标工作得到了突破性进展,2007年全年争创驰名商标4件,2008年达到5件,呈现了快速的增长态势。20094月,市政府再次对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飞云防盗门等5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红光锅炉等55家省著名商标企业表彰奖励305万元,形成了全社会创品牌、争创驰名商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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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创新机制,全力推进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我们每年都把争创驰名商标工作作为重点工程一把手亲自抓,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措施,落实分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励。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我市25家骨干企业组成的争创工作梯队,确定了企业商标维权工作部门和责任人,我局商标监管部门与企业及时沟通信息,找准切入点,对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工作负责具体帮助和指导。在实现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后,市工商局向全系统发文,对商标处进行通报表彰,奖励人民币8000元,有效激发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一)多层次进行动员。2006年以来,先后举办商标执法培训班6次,召开企业座谈会10次。邀请大学教授、省局商标工作专家,深入讲解《商标法》及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使大家进一步明确驰名商标的概念、内涵、作用及争创工作的意义。全面了解和掌握争创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基本条件、主要程序及方法步骤,为争创工作夯实法律基础,从而增强争创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争创工作走弯路。

  (二)多渠道进行宣传。利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角度、多层面宣传驰名商标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每逢《商标法》实施周年纪念日时,主管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在《哈尔滨日报》开辟专版,局长发表纪念文章,宣传我市商标事业发展状况和所取得的成绩,提出发展我市商标事业及争创驰名商标的对策和措施。

  (三)多角度深入企业。近三年来,各级商标监管部门深入企业300多人次,走访争创驰名商标企业100多家,与企业共同分析争创驰名商标工作的形势,研究提出做好争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争创工作中的细节问题,在关节点上取得突破。

  三、协调运作,跟踪问效

  争创驰名商标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工作涉及企业、上级局等各方面,时间跨度长、相关工作非常繁杂。为此,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突出关键环节,加大推进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争创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一)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对全市争创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分类,将具备条件且又有争创驰名商标意愿的企业,按照条件成熟程度,分类排队,分层次进行培育、指导和帮助,既保证争创重点,又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争创梯队。按照法律规定,启动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很多企业对此缺乏了解,感到困惑,如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被侵权后,不知如何索取相关证据,我们工商部门主动上门,帮助指导企业搜集整理符合法定要求的申报佐证材料,当企业提交材料齐全后,我们及时向省工商局报送认定请求,使申报工作少走弯路,提高了效率。

  (二)全程服务,跟踪问效。我们及时向省工商局和国家商标局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让上级部门深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申报维权诉求,同时,对已上报材料的企业我们还及时掌握有关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反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直到争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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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做好维权,强化保护。商标被侵权的对象往往是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标,我们始终将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作为工作重点。我局先后参加了东北三省四市、北方十一省、市著名商标协作保护网,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2007年以来,先后开展红盾维权行动红盾亮剑十大行动”“红盾护航行动,把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为一项主要任务,三年间,针对商标侵权案件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业户1500余户,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910件,罚没款 867 万元。

  我们的争创驰名商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及其他兄弟城市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相信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创建更加辉煌的业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建新功。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多年来,上海工商部门始终坚持在商标工作中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商标监管,不断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商标长效管理机制,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一手抓商标发展,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商标,切实为促进上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广泛开展商标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

  多年来,我们组织报纸、电视、移动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介,以及通过建立著名商标展示街等方式不断加强商标社会宣传,累计为上海商标无偿提供了价值超过亿元的宣传费用。在加强社会宣传的同时,我们根据党和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针对各行业存在的商标突出问题,举办了系列大型商标推展活动,进一步营造了重视商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2003年,我们举办了以商标与城市经济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率先提出了商标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紧密关系,有力推动了上海企业商标意识的提升。2004年,针对上海房地产行业商标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开展房地产商标推展活动,有效推动了100多家房地产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2005年,我们举办老商标重塑辉煌活动,推出老商标见证城市经济发展历史回顾展,提出振兴老商标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大批老商标企业获得新发展。2006年,我们紧密结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召开服务商标与上海现代服务业研讨会,极大地提高了服务类企业的商标发展意识,服务商标注册申请量在活动当年猛增了52%。2006年起,我们从建设新农村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高度出发,连续三年先后开展了农产品商标与上海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研讨会、重点农产品商标企业现场推进会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注册商标快速增长到1.3万件,并实现了农产品地理标志零的突破。2008年,我们举办了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上海商标展,以展现30年来上海的商标工作成果和商标的重要作用。全市108家行业代表性商标企业参展,共吸引国内外参观人员10万余人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2007-2009年我们连续三年组织召开全市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大会,每次会议规模都达500人左右。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发展商标和保护商标的浓厚氛围。

  二、以著名商标工作为抓手,营造推动商标发展的经济环境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始于1996年,通过13批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大大增强了上海企业的商标意识,提升了企业的商标竞争力,推动了上海经济的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的686件著名商标所属企业共计注册资本1936亿元,200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234亿元,上交税金598亿元。平均每家企业为当地带来税收8700万元,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以2008年重新认定的126件商标为例,销售收入、利润、上交税金分别达到1293亿元、300亿元和316亿元,比三年前新认定时分别增长了53%59%62%,高出同期本市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值7个百分点,对上海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我们在商标发展方面实现了三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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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现了商标数量的突破。著名商标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商标意识,增强了企业商标注册的积极性。据统计,上海的注册商标申请量以每年16%的速度快速递增;商标数量从1979年的2700多件增至2008年底的13.29万件。尤其近5年新增的注册商标达7万件,相当于前25年所有新增注册商标的总和。上海市著名商标也由1996年的首批34件,增加至目前的686件。

  (二)实现了商标质量的突破。我们在著名商标认定中注重引导支持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加快技术改革,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丰富商标的内涵和外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强势商标。现在上海市著名商标涵盖了传统消费品、生产资料、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房地产、航空运输、教育文化等诸多行业领域。在新认定的第十三批上海市著名商标中,高新技术商标占总量的32%,同比增长50%

  (三)实现了商标规模的突破。在著名商标的培育中,我们从原先的抓企业,进一步发展到抓行业、抓区域。充分发挥商标的群聚优势,使著名商标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而促进区域内企业发展、提升区域内经济水平,形成商标发展的规模效应。如嘉定区的泵业已发展为全国的龙头老大。

  三、积极研究制订商标发展政策,营造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推动、参与制定相关商标发展政策,为上海的商标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上海已经制定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上海商标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了《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企业分别由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给予奖励,对支持商标发展的公共服务项目和企业海外注册维权项目予以无偿资助。同时,我们出台了《浦东新区商标专用权出资试行办法》,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实现商标无形资产价值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除了在市级层面推动商标发展政策的制定外,我们还推动支持各区县政府为当地商标发展创造条件。目前,全市19个区县政府都出台了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召开了区域性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大会,落实了对在商标培育发展中有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奖励政策。同时,静安区还发布了本市首个区域性商标发展报告,嘉定区、南汇区先后制定了扶持农产品商标发展的扶持措施,有力地推动区域商标做大做强。

  四、不断强化商标监管工作,营造有利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

  我们在抓商标培育发展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商标保护工作,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团参与的商标长效监管体系,为商标发展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建立覆盖全市的商标行政执法体系。我们按照分组划块、综合监管、落实责任、长效管理原则,充分调动全市160个工商所的力量,加强商标日常监管。同时利用市场暗访、路段巡查、受理咨询、发告知书等途径,发挥“15”消费者投诉中心、“12”知识产权投诉中心和5000多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作用,广泛收集商标侵权假冒线索。

  (二)建立商业企业防范经销假冒侵权商品的自律机制。为从源头上遏制大中型商业企业和主要商业街中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于1999年会同有关政府部门联合颁布了《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2年,我们又投入25万元专项经费,设计开发了与《办法》配套的、对经销商品商标具有审核管理功能的《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软件》),提供给商业企业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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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针对商业企业的不同经营规模、模式和特点,我们着力推广实施三种商标管理模式:一是台帐管理模式。对于一些经销商品商标单一、管理条件有限的小型零售企业,我们指导他们通过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台帐的方式严把进货关,防止售假行为的发生。二是软件管理模式。对于经销商品商标较多的中型商业企业,我们要求他们在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使用《软件》对全部经销商品商标统一进行审核管理。三是综合管理模式。对于一些拥有独立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大型商业企业,我们指导他们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其计算机系统内,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商标管理系统。目前,全市2312户大中商业企业实施《办法》并使用《软件》,南京路、徐家汇等主要商业街还创建了100家达标示范企业。

  (三)建立规范小商品市场销售行为的管理制度。上海现有各类核准登记的商品市场1450个,其中服饰和小商品市场近300个。因进入门槛低、进场商户流动性强、人员构成复杂、市场主办者疏于管理等原因,一些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售假情况成为突出的问题。为此,我们积极引导市场加强自律,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市场监管模式。一是配合关闭襄阳市场。2006630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关闭因售假情况严重而受国内外高度关注的襄阳市场。为防止售假行为随着襄阳市场的关闭而蔓延,上海工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其他各重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保证市场的可控稳定,防止集群式售假市场的形成。二是推行防范售假、加强自律的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我们对《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增加了关于市场主办者和进场商户在商标保护方面履行义务、责任的条款,明确了经营户售假违约的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措施。据统计,2007年以来,本市140多个市场的2万多家经营户使用该合同,247家经营户因售假承担违约责任,其中125户经营户被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三是开展市场禁售工作。为保护涉外高知名度商标权利,我们于2004年和2007年发布中英文版第一号和第二号禁售《通告》,禁止在本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内销售“LV”60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商品。至今,工商部门张贴禁售《通告》3万余份。禁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对旅行社的宣传和管理。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上海工商部门先后于20058月和2008年奥运会前夕向各旅行社发出了关于组织游客在购物活动中配合做好制止假冒侵权商品工作的告知书,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的市场购物,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商标保护工作。

  (四)建立跨地区商标保护网络。2004年,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会议在上海举行,华东六省一市工商局共同签署商标保护协作办法,并建立商标侵权案件网上移送信息系统。20078月,华东六省一市工商部门统一开展了保护华东六省一市重点商标专项执法行动。2008年,苏、浙、沪三地工商局签署《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管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的商标监管协作。

商标工作是工商部门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在总局的大力关心、指导和支持下,我们将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营造和谐有序的世博大环境,使上海商标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发展!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创建农产品品牌,推进品牌兴农工程,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是建设新农村的麦汇选择。近年来,南京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管理工作职能,结合南京市农产品商标的实际情况,重视农产品商标的创建和服务工作,注重发挥农产品商标的品牌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全市共拥有农产品注册商标和涉农商标1200余件,涉及大米、水产品、蔬菜、食用菌等六大类30多个特色农产品。涌现出固城湖螃蟹、云溪香鹅、一字街豆腐干、八卦洲芦蒿、傅家边茶叶、草莓、江心雨露葡萄等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卖得俏的农产品品牌,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正在逐步实现品牌富农的目标。

  一、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商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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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工商局在工作实践中,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多次在南京市电台、电视台和《南京日报》、《东方卫报》等报刊上以及省局组织的《品牌之窗》栏目中宣传报道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作用和典型事例,着力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程度,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村经济发展产业化程度;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和自觉运用商标开拓市场意识,共发放商标宣传图册2700多份,举办商标培训班18期,参加培训人员达680多人次;三是深入农村和涉农企业广泛开展咨询服务活动,送法上门,引导企业和经营者利用各种形式扩大对自身商标的宣传,提高其知名度,扩大影响力,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指导力度,引导商标注册

  近年来,在郊区、县政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环保农业和特色农业优惠政策的背景下,南京市工商局立足于商标服务职能,通过指导、培训、特别是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用商标兴农、富农的成功事例教育、帮助、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围绕四个方面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一是围绕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积极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抢抓注册主动权;二是引导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市场潜力大,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及时注册商标,用品牌带动发展;三是围绕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积极扶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例如南京顺祥冷冻制品有限公司在企业投产的同时,派人到当地工商局咨询申报注册农产品商标的事宜,并在当地工商局的帮助下,企业迅速办妥了申报淳溪鱼肉干、腌制品注册商标的相关手续。用企业老板的话说,注册商标要抢抓先机,早培植品牌,早抢占市场。南京金星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面条虽然已被市场认可,但由于未注册商标,几年来企业发展不快。得知这一情况后,南京市工商局多次前往该企业把脉,动员、鼓励企业为其生产的大米、面粉申报注册商标,运用品牌抢占市场,并为农产品注册商标提供法律咨询,为其商标标识设计献计谋划,在南京市工商局的帮助下,该企业接连申报注册了苏锦武韵两件农产品商标。

  三、加大服务力度,重点扶优创牌

  近年来,南京市工商局把实施品牌兴农,创建驰名、著名商标作为工商部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工作重点放在引导涉农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扶优创牌上,着重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创建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利用品牌效应开拓占领市场。将市场销路好、发展后劲强、经济效益好的商品商标,列入重点扶持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培育农产品省、市著名商标乃至驰名商标。例如螃蟹养殖在高淳县有悠久的历史,境内有固城湖、石臼湖两大湖泊,水面可供养殖面积达30.3万亩,且水质清新无污染,饵料资源丰富,水乡养殖条件得天独厚,但初始养殖面积规模小,螃蟹产量2800吨。在加上没有自己的品牌, 市场占有率低,消费者认知度低. 农民增产不增收。几年来,南京市和高淳县工商局多次上门指导,对固城湖螃蟹商标注册和品牌发展给予了倾力服务。自固城湖螃蟹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之后,螃蟹销路畅,螃蟹价高一筹,农民得到了实惠,也充分调动了农民养蟹的积极性,随着螃蟹养殖面积规模的不断扩大,2008年,固城湖螃蟹实现了“111”的产业目标,即总产量超过1000万斤、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帮助全县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全县从事螃蟹养殖人员已达2.5万余人。占全县劳动力的15%固城湖螃蟹不仅在南京地区,而且在上海、深圳等国内大中城市以及香港、澳门等周边部分国家和地区产生一定影响,螃蟹经济成为高淳农民受益最大、回报最高的现代农业产业。养殖业成为高淳县农民的支柱产业,更可喜的是固城湖螃蟹商标在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四、加大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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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既离不开创精品品牌,更离不开扶持保护品牌。加大农产品商标保护力度是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有力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南京市工商局认真履行商标监管职能,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尤其是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为创建农产品品牌保驾护航。

  一是采取专项整治方式,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先后开展了涉农商标专项整治驰著名商标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重点查处假冒侵权农产品商标的违法行为,对农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和企业共同制订保护计划,一旦发现假冒侵权行为,及时进行严厉查处,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农产品商标。

  二是规范商标正确使用。商标知识和法律法规业务性较强,很多涉农商标的权利人不知如何规范使用商标,针对这种情况,会同郊区、县工商部门下乡村进行指导,普及商标知识,增强农户们和涉农企业懂商标,重商标,规范使用商标的意识,赢得了广泛好评。

  经过工商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商标兴农商标富农已成为南京市郊区、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农产品商标战略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巨大的作用。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杭州工商局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为核心,提升农产品品牌的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商部门在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工作中,引导农民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品牌保障。

  一、研究特色农产品品牌现状,推进农产品商标实施战略

  杭州市地处杭嘉湖平原,又处浙西山脉,地理位置优越,物产丰富,农产品种繁多,种植、养殖业发达。茶叶、丝绸、山核桃、竹笋、千岛湖鱼、甲鱼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具有一定规模。杭州市工商局调查了解辖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及涉农商标使用现状,着重从四个问题出发并将其作为推进农产品商标实施战略的突破口:

  1、农产品商标使用率不高,许可使用手续不规范。农民、涉农组织和企业的农产品品牌意识虽有明显增强,新增注册商标较多,但商标注册后如何经营成为品牌农产品缺乏思路,以至于较多的商标在注册后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以行业协会名义注册的商标,如袁浦水产商会注册的袁浦水产商标,均无偿许可给农户使用,没有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没有报工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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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类产品注册商标多而杂,有牌无名合力不强。如西湖区茶叶产业有近20件注册商标,除杭州龙坞茶叶总公司牌商标有知名度外,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其余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且各自为战,加上农户分散经营,难以形成品牌效应。

  3、产品质量不够稳定,产业水平化较低。农业种植基地规模普遍偏小,产业化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分散种植、加工,产品质量标准不统一;被认定著名商标的,在生产过程中虽有生产和加工标准,但多数农产品是从单个农户家中收购来的,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市场认知度。

  4、品牌共享意识不强,商标使用问题突出。农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决定了杭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没有必要镇镇、乡乡、村村创牌。由于利益机制的原因,政府和企业难以共享品牌。如周浦乡的九曲红梅红茶商标,仅局限于本企业使用,没有发挥品牌应有的规模效益。富阳东坞山豆腐皮半山鲜桃等地方特色农产品,被自然人注册商标,需要政府协调个人、集体等各方利益,通过商标转让、入股专业合作等措施,破解传统特色产业发展瓶颈。

  二、积极宣传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近年来,杭州市把块状经济优势农产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省、市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培育库;制定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规划;积极引导注册农产品商标,申报驰、著名商标。目前,杭州市有驰、著名商标1009件,其中农产品商标 126 件,占全市驰、著名商标总数的13%;农产品注册商标1958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到2010年,实现农产品块状区域发展的商标品牌基地8家、地理标志6件。其中在全国、省、市有影响力的著名区域品牌4件,专业市场2个,品牌产业布局趋向合理。

  1、加强农产品注册商标宣传,增强农民品牌竞争意识。增强商标意识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基础。近年来,杭州市工商局走访企业3600余家,举办商标知识辅导班16次、座谈会26次,发放商标知识资料15000余册。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图片、黑板报、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商标注册的重要性,让更多农户知道注册一件商标、创建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活跃一方经济的理念,增强农民的商标和品牌意识。

  2、加大培育地理标志的力度,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作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工商部门在培育农产品商标工作中,加强与农业等涉农部门信息的沟通,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引导特色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物产,制定重点培育计划。将富阳东坞山豆腐皮,临安临安山核桃天目笋干天目云雾茶天目青顶,桐庐雪水云绿,建德建德草莓,淳安千岛玉叶,萧山区萧山萝卜干,西湖区九曲红梅,余杭区家纺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作为培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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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政府重视扶持企业,部门合力推进品牌战略。杭州市政府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先后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企业自主品牌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市工商局会同市财政局、质监局制订《杭州市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由杭州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获得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10万元。

  三、发挥工商职能,提升农产品品牌商标的附加值

  品牌建设,既离不开市场的有效配置,也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推动,更离不开工商部门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是提升农产品品牌商标附加值的重要保证。为此,杭州市工商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政府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品牌建设的合力。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为了推动品牌战略的实施,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品牌指导站125个。立足当地的实际,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品牌农业的政策,给予优惠、扶持和奖励,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品牌管理和保护工作,营造农业品牌再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农业品牌创建列入对农业企业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当中,注重相互沟通协调,主动地参与农业品牌的创建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商标使用管理及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走进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2、整合资源优势,实现品牌规模效应。针对各县市区农产品种养殖规模偏小、零散的实际,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区域农产品的商标资源整合,把有限的资源盘活,显示地方特色,形成群体优势,进而提升品牌效益。余杭区政府几年来对径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他们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和保护工作,对打响区域品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前径山茶总产量703吨,每公斤150元,总销售额1亿元。获准注册使用径山茶证明商标后,品牌附加值明显提升。2009年总产量达9181吨,平均每公斤345元,总销售额达3.17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29%,全区茶叶销量增加。

  3、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围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技推广部门以及农业经纪人牵头组建的各类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自谋发展和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利益联结的机制,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商标、统一销售、统一服务的管理模式,使专业合作社成为造就农业品牌的重要主体。如临安山核桃、竹笋两大产业,产量大,商标多,品牌的影响力不够。工商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建议,成立了临安市山核桃协会、临安市竹产业协会,成功注册了临安山核桃天目笋干两个证明商标,提升了当地农产品品牌的使用效益。商标有专业人员管理,商标许可使用有具体制度和规定,商标使用中的问题大大减少。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多年来,宁波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围绕重点工作和区域特色工作,积极做好监管和服务两篇文章,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今年至6月底,全市累计拥有注册商标48917件,其中涉外商标5832件;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645起,其中商标假冒侵权案件3194起、涉外商标案件1683起,罚没款1041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345人。

  宁波市工商局在具体工作中找准立足点,突出闪光点,体现实效性和创新性。其中比较有特色的工作有:

  一、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建立立体式商标管理保护体系,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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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打击商标假冒侵权预警机制。利用“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在社区建立消费者保护联络点,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建立经营者防范制假售假的自律机制,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通过《商标法》培训和宣传,做好商标的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提高经营者的商标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法制观念,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与企业负责人签署保护知识产权承诺书;在流通领域,推行商品、商标准入制度,指导经营者建立商品进货登记备案台帐,帮助经营者把好商品进货和销售环节两个关口,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树立不制假、不售假的市场良好形象。

  (二)建立联手打假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企业联手的打假维权网络,形成互通信息、优势互补、快速高效的打假维权体系。该体系作为加大打假力度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提高了工商部门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打假维权的效果。其中,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得力A”“NGK”“LV”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的联手打假活动,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护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欧盟商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建立联手打假制度,这些机构定期和工商部门沟通,提供有关线索,工商部门则及时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形成互动,提高维权效率。

  (三)建立商标专用权立体保护体系。针对区域性商标假冒侵权案件危害大、影响坏的情况,宁波市工商局积极探索提炼区域性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经验,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推广应用议题管理模式。该模式通过整体规划设计,深挖工商信息资源数据并予以综合利用,提高监管执法的精确度,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度,牢牢把握市场监管执法的话语权,构筑起较为完善的商标专用权立体保护网络。今年,全市重点地区已分别确立了鞋服、网络配件、制笔、洗衣机、饮水机等商标专用权保护议题,实现了事先防范、有效锁定危机、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区域性制假售假事件明显减少。议题化管理模式被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07-2008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

  二、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商标指导和品牌服务工作

  (一)加强调研,提出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建议。根据当前形势和发展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着力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是开展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调研。市局从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出发,开展农副产品商标注册、使用、创牌情况调研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在提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义、分析品牌发展现状和不足之后,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高度提出四项对策,即做好参谋长,确立农产品品牌长远发展思路;做好操作工,落实农产品品牌发展指导工作;做好培育者,加大农产品品牌发展后劲;做好管理员,加强农产品品牌管理和保护。调研文章已上报上级部门和领导,供决策时参考。部分县(市、区)政府已据此调研情况,出台了《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农业发展工作思路和建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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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开展地理标志注册调研。市局从加强地理标志注册指导、促进地方特色企业跨越发展的目的出发,邀请国家商标局地理标志处领导和专家到象山、宁海等地,会同当地政府就开展地理标志注册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行业组织和行业协会对业已形成一定产业基础的象山白鹅、宁海梅林鸡、宁海岔路黑猪等商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提升产品的对外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形成品牌效应,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现场查看和分别讲解,相关部门和企业对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发展后劲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为宁波市在地理标志注册取得新突破做好了储备。目前,象山、宁海等地工商分局正在积极协助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完善品牌认定体系,提高宁波品牌质量。在今年的品牌建设工作中,宁波市局确立以质的提升为关键的意识,提高宁波制造的品牌含金量,重点是健全和完善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三级认定体系,通过宣传、走访、培训等方式,实行个性化指导和服务,形成培育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梯队发展格局。选择已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实施品牌战略的重点,实现动态管理,对已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和推荐。通过修改、完善市知名商标认定办法,根据市产业发展特点和趋势,从倾向支柱型产业、突出阶段性扶持发展重点入手,积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创牌。同时,在认定知名商标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出新的要求,出台《宁波市知名商标跟踪管理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对品牌的健康良性发展做好工作。今年4月,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宁波市的“BEIFA”得力富达太平鸟”4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使宁波市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达到16件,另外,宁波市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293件、宁波市知名商标733件,商标注册,品牌建设形成了良性健康发展的局面。

  三、立足贴近企业发展需求,完善跃进式工作方式,强化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和品牌建设引导

  (一)创新品牌发展与保护指导手段。对每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品牌指导活动,宁波市工商局都确定主题,早作部署,并强调形式和内容要不断更新和提升。如2007年为贯彻实施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实现商标与城市品牌经济的良性互动和跨越发展,编辑发布了全省首创的《宁波市商标发展报告》。2008年举办品牌论坛,并举办首届商标交易会,搭建起市级商标交易平台。2009年举办商标(商品)真假鉴别会,为来自欧盟商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阿迪达斯、博世、飞利浦、佳能、丰田等12家企业提供平台,与各地工商部门形成打假维权互动交流格局,受到欧盟商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高度称赞,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期联系和日常沟通工作机制。

  (二)重点突出开展品牌服务进民企活动。宁波市工商系统确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上门走访、分类指导、宣传培训、打假保护等方式,帮助企业争创品牌、维护品牌、用好品牌,为民营企业突破困境、健康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主要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上门向省著名商标企业授牌并进行后续培育指导,走访辖区内驰(著)名商标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指导企业规范商标使用、鼓励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品牌战略。部分分局还修订完善了对辖区民企商标品牌服务的联系人制度和分类指导制度。二是上下联动开展商标法规培训及《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等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商标意识,提升发展后劲。三是开展企业商标海外维权保护调查活动。对全市拥有的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及市知名商标企业进行走访,针对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的情况,各地工商部门安排人员进行上门指导,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积极为企业奔走服务。市局则根据调查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加强宣传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加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联动,提高海外维权的能力;加大打击侵权行为力度,为企业维权提供各种便利等三条建议,受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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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发展品牌经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宁波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亟待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带动效应尚未充分体现,品牌国际化进程与宁波市对外贸易发展的增长态势还不适应,商标专用权保护还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的严峻挑战。为此,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为促进宁波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推动跨越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我们抢抓机遇,围绕中心,紧扣打造安徽自主品牌这一主线,建立健全促进商标维权和发展的四项机制,全面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商标发展激励机制,为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注入动力

  2006年,我局针对商标发展现状,在全省开展了商标注册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调研和统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向省政府积极建言献策,促成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17个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在全省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商标发展政策激励、奖金激励等机制。例如,2006年,芜湖市政府对获得驰名商标的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奖100万元,发改委、经委、科技厅等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在企业界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池州市政府出台了《推进商标兴市战略实施意见》,对政府各部门分解商标发展任务,为企业发展商标提供政策支持。

  《意见》的出台和激励机制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商标事业的发展。2008年,全省新拥有商标6709件、被认定驰名商标累计30件、认定省著名商标累计83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累计13件,比《意见》出台前分别增长了73.4%87.5%52.2%140%

  二、建立健全商标维权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一是构建了以《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为核心的地方商标法规制度体系。2008年,通过我局积极调研和争取,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省成为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较早省份之一。

  《条例》实现了三大创新:一是给予著名商标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相结合的保护体制;二是给予著名商标保护与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三是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采取科学合理的机制认定著名商标。《条例》明确了救济程序:申请人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工商局申请复审;建立健全了著名商标使用回访制度;设立了著名商标评审专家库,实现了评审委员的完全动态化。

  以《条例》为依据,我们相继出台了《安徽省著名商标初审工作程序》等一系列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构建了以《条例》为核心的我省商标法规制度体系,夯实了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基础。

  同时,我局在商标保护工作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协作力度,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和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等,跨省联合打击商标违法案件。近几年,查处了皖酒蒙牛太子奶等跨省商标侵权大案,罚没款1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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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以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为抓手,积极构建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2008年,我们起草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进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的通知》,去年试点成功,今年已在全省全面开展。在此项工作中,我们始终紧扣三个环节:抓宣传动员,营造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商业氛围;抓建章立制,要求市场开办单位与市场内的经营者签订商标授权经营协议,明确责任;抓制度落实,工商所对辖区市场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商品商标产地、进货渠道等进行登记备案。例如,我省的巢湖大市场入住商贸经营户300余家,经营11000余种商品,年交易额达5亿元。实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商标假冒侵权案件。

  三、建立健全商标发展服务机制,促进品牌兴企和农民致富

  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破解企业融资瓶颈。为帮助我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解决融资难问题,我们牵头会同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多次召开研讨会,摸底我省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起草了《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今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必将进一步推动银企对接,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也为银行扩展客户群体。

  将一所一标工作进行拓展和深化。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横向拓展。我们将农产品生产较为集中的地区从一所一标发展为一所多标。芜湖市政府把商标品牌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全市52个基层工商所(21个农村所)2008年共指导注册农产品商标67件;指导企业培育、申报省著名商标和芜湖市知名商标15件;指导帮扶培育特色农产品生产养殖户8户,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二是坚持纵向深化。省局去年在滁州市召开了一所一标工作现场会,创新了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全椒县在一所一标工作中将工商局、工商所、企业三位一体,即工作思路在局体现、工作轨迹在所检验、工作实效在企业显现。

  截至2008年底,我省有效注册的农产品商标已达1万余件,占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数的四分之一强。今年上半年,全省已申报农副产品商标达2000余件,较2008年同比增长了30%一所一标工作成效明显。

  四、建立健全商标工作宣传机制,营造商标保护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商标宣传工作,形成了将开展大型活动与日常宣传工作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机制。一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商标法律知识。2006年,我们举办了安徽省暨合肥市商标知识竞赛。此项活动历时4个月,共有98家企事业单位、82支代表队、共260多人参加。2007年,我们承办了总局商标局农产品出口企业商标及地理标志国际注册培训班,总局商标局领导和来自中部6省的有关领导和代表3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活动,效果显著。二是建立了一套商标新闻发布和讲座机制。我们争取省政府每年都安排召开驰著名商标认定新闻发布会暨授牌奖励大会,及时兑现奖励政策,激励企业发展。省局领导及各级商标管理人员还定期为企业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办商标知识讲座。去年10月,黄家华副局长为省人大常委及代表作了一场生动的商标知识报告,既是一次工作汇报,又是一次很好的宣传。三是筛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每年公布十大商标侵权案件,有效震慑商标侵权的不法行为。四是开展三书五进活动。每年免费发放三书(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农户、进个体经营户,增强全民商标意识。

  五、几点体会

  通过建立健全商标发展激励机制、保护机制、服务机制和宣传机制,我省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取得了新突破,我们的体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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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必须立足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我们紧扣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工作重点适时地调整到以科大讯飞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以丰乐种业为代表的涉农企业、以江淮奇瑞为代表的制造业等我省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上来,在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品牌建设上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在2008年认定的267件省著名商标中,民营企业已占80%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获得省科技创新奖和承担国家861计划项目的高科技企业。

  二是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必须把服务三农摆在突出位置。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我们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2008年,有近100件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占该年度认定省著名商标总数的40%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后,带动了整条茶叶产业链的发展。通过实施企业+农户+地理标志+专营店的产业化模式,茶叶价格从当初的每公斤14元至40元,提升到每公斤480元至500元。全市授权企业生产六安瓜片”2500吨,产值12亿元;主产区茶农人均年收入增加10002000元,达23万元。太平猴魁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后,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也翻了几番,茶农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是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必须抓紧抓实基础性工作。商标注册始终是商标工作的基石。前些年,我省有多件旅游商标被外省企业抢注,我们在指导、帮助、请求总局商标局依法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狠抓商标注册。一方面采取培训、宣传等手段,调动企业商标注册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全省商标事务所的规范性管理,引导他们积极帮助企业注册商标;同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创新载体,加强服务和帮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黄山、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对其所有景点都进行了商标注册。通过努力,不仅商标抢注等遗留问题得到解决,而且新注册商标也有了量的突破。仅2008年,我省商标申请注册量就超过了1万件,有效注册总数达4万余件。

  四是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必须大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通过设计各种载体、开展各种活动,我们的商标宣传工作既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又激发了企业注册商标、培育品牌的积极性,提高了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合力维护商标、发展商标的机制。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省市推进商标战略好的经验和做法,把这些先进经验带回去,学以致用,使我省商标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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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5,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包括商标战略在内的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到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同等的地位,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战略目标。作为传统三大知识产权之一的商标,正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及广大企业的重视,厦门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实施品牌带动工作意见,将发展品牌经济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的重要举措之一。做好商标权保护,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厦门市工商局将商标权保护作为商标监管中心工作,从宣传、指导、规范、打击入手,创新监管执法理念与手段,加强商标行政保护,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商标权益。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商标权保护意识

  一是开展商标宣传教育活动。200611月,厦门市工商局与商标品牌协会共同承办了首届海峡两岸商标品牌论坛,总局领导亲临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台湾方面由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会长张平沼先生率领。两岸专家学者就两岸商标权保护、品牌拓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加深了两岸知识产权界的沟通互信。同年,市工商局率先建立了商标品牌展示馆,成为宣传普及商标知识的窗口。2007年初,市工商局与媒体合作开展的厦门市消费者喜爱的十大品牌十大创意商标评选活动,采取了海选的方式,动员了30多万人次的市民参与评选,在厦门市掀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商标品牌的热潮。在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部分媒体未经授权使用奥运标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不断出现,甚至还以奥运商机为主题,对某些商业侵权行为作了正面报道,客观上支持了侵犯奥运标志的行为,对此市工商局召集主要媒体的广告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除了学习奥标知识产权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广告宣传规范》外,逐一指出各媒体在奥运标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媒体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也对各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热情的解答,使各主要媒体都能遵守奥运标志管理规定,自觉保护奥运标志专有权。

  二是拟定并向社会公布《厦门市商标品牌发展报告》,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权保护成就。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工商局开展了对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市商标品牌发展情况的调研活动,形成了一份高质量的《厦门市商标品牌发展报告》。报告从改革开放30年来商标品牌发展及保护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几年的发展思路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通过全面的事实及详实的数据,向社会展示了工商机关在保护商标权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厦门市工商局将每年形成一份年度商标发展报告,向社会进行公布或提交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三是评选并公布年度商标权保护十大案件。为展示工商部门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决心,进一步宣传工商部门保护商标权工作成果、树立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自2007年开始,从各级工商部门办理的商标权保护案件中,根据案件案值、罚款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每年推选出十个案件为厦门市工商系统年度商标权保护十大案件,并于“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向社会公布,有力地震慑了商标侵权者,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商标保护水平

  一是建立定期发布注册商标到期提示制度。针对大量到期商标未及时办理续展、全市注册商标续展率只有30%的情况,市工商局定期在厦门工商红盾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商标所有人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避免因未办理商标续展手续而造成注册商标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现已发布两期提示通告,共提醒1578件进入续展或宽展期商标的企业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有效避免了企业商标权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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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召开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开展,市工商局每年都联合市外商投资协会举办一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与会厦门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就商标权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工商人员进行座谈,工商人员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通过座谈会的召开,工商部门了解了外资企业在商标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进一步与企业建立起良好的沟通管道。

  三是开展辖区重点商标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各区局、各工商所按照要求对辖区注册商标企业开展上门走访服务活动,重点走访驰著名商标企业、涉台商标企业,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予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如集美区局针对地处杏林、集美两大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多的实际,由区局洪跃进副局长带领商广科工作人员深入台资企业走访,重点指导台资企业增加商标注册及培育驰著名商标活动。

  四是指导企业开展培育驰著名商标活动。在坚持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下,不断充实、调整商标品牌发展数据库。市区两级商标管理机关实地了解重点商标企业发展现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规范、简化驰著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意见的精神,从申请材料的规格、形式、手续、证据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驰著名商标受理、转报、推荐工作。重点加大对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的推荐力度,特别是影响大、涉及人数多、范围广的农产品商标、市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商标、出口创汇大户商标、科技自主创新企业商标。在制定驰著名商标申请人创牌前期辅导制度后,市局两次组织驰名著名商标认定企业负责人共25名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上半年共有9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共有104件商标申报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申报数量创历年新高。

  三、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商标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总局周伯华局长运用高科技的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的指示精神,厦门市工商局成功开发了商标管理系统软件,该系统由注册商标管理、驰著名商标管理、商标巡查监管、商标印制管理等模块组成,具有商标数据准确翔实、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等特点,初步解决了基层商标行政执法中商标权利状况不明、查询难、统计难、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借助商标管理系统的开通,今年首次将商标工作纳入基层工商所考评内容,并要求工商所结合日常巡查开展对辖区注册商标的监管与帮扶。商标管理系统的开发运用,基层商标执法人员就有了锐利的武器,也为实现基层商标监管职能到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认真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厦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保护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了大量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一般商标违法案件。从2000年至2008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96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303件、国内商标案件393件,收缴和消除侵权假冒商标标识2146620/套,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等作案工具262/套,罚款总额5419279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9人,其中厦门源广泉鞋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2007年全国工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十大案件,厦门市育新工贸有限公司侵犯李宁商标权案今年又被总局评为2008全国十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件。有效地保护国内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尊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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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充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大力推进全省商标战略实施,重点扶持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上升,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6年全省商标注册申请量首次突破1万件,是历年之最。按目前注册商标总量超过4万余件计算,是20年前的30多倍。其中农产品商标3000余件, 地理标志15件。拥有江西省著名商标615件,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24件,取得了我省商标发展上突破性的成果。党委、政府对工商部门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省有南康等35个县(市)政府将培育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工作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樟树等12个县(市)的市委、市政府给县(市)工商局颁发了“2008年度商标品牌创建突出贡献奖

  一、各级党组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宣传商标战略纳入工作目标考评

  江西省局从200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商标战略调研,分析了全国的形势,研究了华东、中部地区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江西商标战略的方向与定位。针对本省企业与公众商标意识尚较为淡薄的局面,狠抓对商标战略的宣传。近两年,江西省工商局在目标考评中把宣传商标战略摆在业务考评项目的前列,全省11个设区市、92个县(市)局,也都把宣传商标战略列入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考评。

  二、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调研,确立农产品商标战略为工作重点

  目前,江西农产品商标仅3000余件, 地理标志15件,作为农业大省,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江西拥有许多具有地域性特征的自然资源,给自身的发展蕴藏着不少机遇。目前已形成一批农产品的产品群,比如水稻、油料、蔬菜、生猪、蜜桔、淡水鱼、禽类等农产品,这在全国均占有重要地位。针对这种形势,我们从前年下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专题调研,历时半年多,在掌握大量数据资料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向省政府提交的《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参谋决策报告。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省政府提出的一村一品发展要求,我们确立了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规模化经营,大力引导企业和广大农民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倡导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重点。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产业化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它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市场为导向。近几年来,我省的农业产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各地在发展农村经济中,推介和宣传过不少公司十基地十农户协会十农户产供销一条龙等农业产业化做得好、做得成功的典型。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我省农产品商标战略宣传,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江西省工商局局长邝小平同志亲自到吉安、赣州等地市党校县级以上干部培训班上巡回宣讲《运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有关农产品商标战略,取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反响。同时,江西省工商局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效果,结合贯彻江西省委、省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要求,按照服务当前经济发展的思路,下发了《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当前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二十五条,其中5条是以商标富农为目标,提出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经营模式,积极扶持农副产品商标培育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具有地方特定品质、传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及时指导其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做大做强地方特色农产品。通过以上举措,见到了实际成效。如我省的南丰蜜桔,在各级工商部门,特别是国家工商总局的关心支持下,实现注册地理标志,尤其是认定为驰名商标后,经济效益获得很大的提升。由此,南丰蜜桔公司+农户所加入的农户总数达到25万户之多,融纳消化农业劳动力人口120余万人,带动了果业生产、加工、销售、旅游、出口等13个相关产业的大发展。去年,南丰蜜桔的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51%,形成为农业的半壁天下。农民人均蜜桔收入由原来的300元增加到近2000元,是认定驰名商标前效益的6倍,蜜桔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40%。目前,南丰蜜桔产品出口到欧洲,还成为欧洲人的圣诞礼物。

  四、按照总局四个统一要求,积极搞好商标企业的品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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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把贯彻总局四个统一、积极服务企业的工作落在实处,我们把深化江西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作为宣传、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业培育驰名商标的路径。今年,我们在认定江西省著名商标的过程改过去就认定而认定的做法,对新认定和延续认定的434件商标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商标服务指导意见,对11家基本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发出《争创驰名商标行政提示书》,对89家个别条件尚达不到的发出《争创驰名商标行政建议书》,并抄送相关工商局,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进行相应的重点培育和跟踪服务。另外,今年我们在认定省著名商标工作的全过程中,首次邀请纪检、监察的同志对省著名商标审查工作进行全方面监督,确保认定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这些做法,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赞许。许多企业在认定了著名商标之后,纷纷要求专程来省局听取具体如何进一步申报驰名商标问题,这为我们今后发现、培育和推荐驰名商标,实现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梯队发展奠定了一个扎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通过全面推行商标三书一卡(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宣传书和企业商标联系服务卡)制度来广泛服务商标企业,并按区域、分重点地服务扶持省著名商标企业100家,驰名商标企业10, 其中又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家。这些企业已带动当地10个以上产业的发展,并解决农民工再就业63万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五、充分发挥老区特色商标优势,努力打造江西红色品牌建设新局面

  据省旅游局提供资料,江西省92个县(市),有31个县(市)拥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是老区开发红色商标品牌不绝的财富。按照各地政府提出的红色老区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商标富农、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我省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出谋划策,提出通过打造红色商标品牌,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资源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红色品牌建设与推进老区经济开发结合起来,实现江西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按照这一工作思路,近三年左右,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和支持老区红色商标品牌建设,共计引导182家各类企业,特别是农产品企业,申请注册了老区特色的商标,其中注册红都红井红歌会瑞金井冈山等典型的红色商标达687件。同时,我们在培育和提升商标美誉度的工作方面,对老区特色商标实行重点帮扶。目前,已经认定27件红色商标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同时,对其中几家商标意识很强、产业规模较大、发展潜力深远的红色商标企业,我们正在从品牌建设上加强对其重点引导,准备在今后培育驰名商标工作中给予更多的扶持。 

抓好四项工作 实现四个统一
扎实开展推进商标战略工作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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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济南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对商标所有人的服务指导,在大力推进商标战略、提高城市创新能力、打造品牌济南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探索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关系。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拥有注册商标3.55万件、驰名商标23件、山东省著名商标153件、济南市著名商标107件,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043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政策调研室、市经委等部门组成的商标战略应用课题调研组,就我市如何实施商标战略、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课题研究成果上报后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主要领导对课题给予较高评价,批示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学习贯彻。20056月,我局会同济南市经委等部门联合召开了《济南市实施品牌战略工作会议》,出台了《济南市实施品牌工作意见》,市政府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加快发展的措施纳入全市发展规划。2006年,为了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进一步深入,我局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发出了十一五期间《全市工商系统推进商标战略纲要》,做为全市工商系统将商标工作贴进服务经济发展的行动依据。经多方争取,20065月,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决定对被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认定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06年至2008年三年间,共向6件驰名商标企业和110个省著名商标企业颁发了2320万元奖励,极大调动了广大企业推进商标战略的积极性。

  二、强化指导,认真做好驰、著名商标培育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力度。面对新形势,我局把加大对基层、企业的培训作为做好商标工作的出发点。培训工作得到了商标局和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近几年来,上级领导和专家有十余人次到我局授课。仅今年上半年针对基层分局、工商所举办各类培训十几起;以举行2008年度省著名商标颁牌仪式为契机,邀请省局领导对培育驰名商标企业进行培训;4月份,对培育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举行了济南市申报省著名商标培训班;针对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实际,组织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进行了商标国外注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社会各界的商标保护意识,加大了维权力度,受到了企业的广泛赞扬,使推进商标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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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高标准建设电子商标数据库和监管软件系统。为了适应职能转变的需要,我局建设了电子商标数据库和监管软件系统,目前已经过了研发、培训和部分分局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的分局和工商所普遍反映该系统科学实用,商标服务与监管工作从此走向了科学、规范的现代化管理轨道,上升了一个新的监管服务水平。

  三是建立全市知名商标培育库。我局按不同类别把有实力、有潜力、使用规范的注册商标,纳入全市知名商标培育库,对重点商标加强指导,适时推荐为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先后有23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山东省著名商标推荐中,我们及时在济南日报、济南时报发布《关于申报著名商标的通告》,印发文件和宣传册广泛宣传,由各分管局长带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走访业户,上门宣传,邀请省局商标处领导为申报单位作专题辅导。通过不懈努力,截止目前我市被认定省著名商标达153件。为了全面推进我市商标战略的持续开展,我局于20066月份制定出台了《济南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济南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工商局长为副主任,市直11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济南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目前已认定两届共107件,第三届认定工作也基本结束。济南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使济南市商标布局形成了从使用商标到注册商标、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梯次格局,为培育驰名商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加大培育力度。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把服务企业推进商标战略作为重中之重。仅今年上半年就走访了我市十几家大型企业。通过走访,受理了国内钢铁行业最大的中厚钢板企业——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内特种电缆领军企业——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的申请,查处了不正当竞争案件,指导企业培育驰名商标并上报国家商标局;帮助济南第二机床有限公司、山东蓝翔技工学院、章丘鼓风机厂等完善申报材料,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三、商标兴农,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服务三农,大力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引导涉农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注册农副产品商标,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市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商标兴农工程的通知》,围绕落实中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精神,明确了全市工商系统实施商标兴农工程的具体任务。一大批有特色、有规模的农副产品在品牌+农户+基地+公司(协会)的模式下,得到了积极开发,不少地方形成了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的现代农业格局。200611月,全省商标兴农工作会议在章丘大葱的原产地召开,章丘市政府介绍了在工商部门指导下积极注册农产品商标,实现商标富农的经验,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地理证明商标带动农业的典型——章丘大葱产业。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和副省长李玉妹也在讲话中高度称赞章丘大葱证明商标兴农的成功经验。20061031《济南日报》以《商标让济南农字号产品身价倍增》为题,在头版头条报导了济南市工商系统商标兴农工作纪实。20076月,章丘大葱注册人又作为中国唯一的地理标志代表在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上作了发言。今年4月份,章丘大葱证明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随着福牌阿胶、仁风西瓜、稍门大米等农产品商标相继跨入省著名商标的行列,商标兴农工程已经结出硕果。我局实施商标兴农工程到了商标局的肯定,在商标局总结的2006年中国商标领域十大事件第七项中专门提到了济南市局的做法。今年,我局进一步确定了平阴玫瑰、太平西瓜、唐王大白菜、龙山黑陶等做为重点培育的对象,已着手组织材料准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加强协调,认真查办商标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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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要求,市局、分局及基层工商所相互配合,查处了多起商标侵权案件。市局商标广告处坚持在不同时期研究分析本地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发案特点和动向,及时指导各分局查办商标侵权案件,多次组织市局、分局商标办案部门和相关工商所参加的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三级联动专项行动。去年以来先后拉网式查处了多起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没收侵权标识4万余个,捣毁造假窝点近50余处,罚没款80余万元,不仅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更保护了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扩大影响、巩固成果,济南主要媒体集中报道了我局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新闻。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工商部门查处的十大商标侵权案件,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查处的假冒济钢钢板的案件位列其中。

  回顾过去,我们在商标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要借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的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进一步发挥工商系统商标主管机关的作用,不断探索和完善商标监管的新思路、新办法,使我市的商标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树立奥运伙伴城市良好形象,根据总局、省局的部署,青岛市工商局将奥标保护作为近年来的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全系统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利用完善有效的奥林匹克标志执法网络,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为奥帆赛、残奥帆赛的成功举办发挥了积极作用,被总局评为奥标保护先进单位。

  一、加强宣传,不断浓厚奥标保护社会氛围

  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提高全社会奥标保护意识,是做好奥标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青岛市工商局局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奥标保护的宣传力度。

  (一)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协调驻青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颁布和实施纪念日,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重要意义,在奥标集中整治期间通过曝光奥标侵权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经营者增强奥标保护意识,震慑违法行为。084月,市局会同市保知办、青岛奥帆委组织召开了全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宣传会议,组织海尔集团等全市12家驰名商标企业和岛城主要媒体、广告公司共同发起保护奥标的倡议,把奥标保护变成企业和社会的自觉行为。

  (二)举办执法培训班。借助总局2002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在青岛举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座谈会及培训班的有利时机,市局全方位地组织开展了各类奥标保护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者、经营者的奥标保护意识,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实施举报奖励。为更好地维护奥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086月份,市局会同青岛奥帆委、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联合制发了《青岛市举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人员奖励办法》,决定对举报人员实施奖励,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奥标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奥标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沟通,不断提升奥标保护工作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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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事关重大。因此,市工商局不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提升了奥标保护工作的层次。

  (一)把奥标保护列入政府工作目标。2005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将奥标保护工作列入奥帆赛城市运行计划,明确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奥帆委、宣传部、经贸委、公安等部门,合力做好奥标保护工作。市局通过制定奥标保护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集中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全市奥标保护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随着奥运会的临近,社会掀起营造奥运氛围的热潮。针对氛围营造中存在的问题,市局会同市委宣传部、青岛奥帆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通知》和《关于规范设置和管理北京奥运会倒计时设施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奥标的使用行为,把奥标保护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的自觉行为。

  (三)加强执法协作。一是加强与北京奥组委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北京奥组委在案件线索、商品真伪鉴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据统计截止残奥帆赛结束,我局共向奥组委制发询证函100余件。二是加强与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奥标保护及商标侵权案件线索的移交以及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三是加强系统内商标、广告、公平交易、消保、市场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奥标保护整治力度

  根据总局、省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要求,市局结合青岛实际,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一)适时开展奥标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青岛国际帆船赛期间和啤酒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重要体育赛事以及时装周、住交会等大型商业活动期间,集中展开整治行动。08年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奥运会倒计时200天、100天纪念日所在月、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期间的奥标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商品的清理整顿,有效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日常监管。针对奥标保护的现实状况,084月份起,市局确定了奥帆中心、涉外宾馆饭店等11,从机场、车站、高速路等进入奥帆中心的11线,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突出重点、沿线展开、整体推进,确保不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分(市)局甚至各个工商所,结合实际,明确各自的线,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同时通过建议、劝诫、警告和教育等形式及时阻止或消除隐性市场行为,重点检查那些与奥运会赞助企业有竞争关系的非赞助企业的宣传使用行为。4月以来,全系统共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185份,法律告知书48份,既及时消除隐性市场行为,同时又受到企业的好评。

  (三)强化奥运期间执法力度。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全市工商系统把服务保障奥帆赛作为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中坚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协作配合到位、应急管理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赛事期间奥标执法工作不出问题。各工商所进一步建立完善属地化监管责任制,全系统发扬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认真落实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巡查要求,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以及奥帆赛场及周边地区实行全天侯巡查监管。据统计,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累计出动奥标监管执法人员6219人次,检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个体户19723户,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967个,重点整治区域728处,截至赛事结束,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数29起,罚没款2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奥标侵权现象,树立了奥运伙伴城市良好形象。

  四、强化措施,不断完善奥标保护长效监管机制

  在加大奥标保护整治力度的同时,市工商局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奥标保护长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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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将奥标保护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同时市局、分(市)局、工商所、直至网格监管员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划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建立监管台帐。针对奥林匹克标志特许商及授权单位不断增加的特点,市局及时将奥标备案信息、奥标侵权鉴定函件下发各分(市)局和基层工商所,要求建立属地监管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管工作。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在整治活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对整治工作中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以及大、要案的查办要求随时上报。087月起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求各分(市)局和基层工商所每天逐级报告奥标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治效果,及时掌握全市整治情况。

  (二)坚持标本兼治。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全面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管理。部署各分(市)局对全市378家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进行拉网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制度,规范企业印制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二是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为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奥标侵权事件的风险与危害,最大限度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总局要求,市局建立和实施了奥标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实行重大和一般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两级应急响应机制,市局、分(市)局分别成立了突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各级应急响应机构和各自职责分工,确保奥帆赛期间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奥标侵权事件。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虽已圆满落幕,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仍需长抓不懈,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在奥标保护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奥标保护工作推向深入,同时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累经验。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河南省工商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全面、深入地开展商标富农工程,尽心尽力为农村发展、涉农企业和广大农民服务和维权,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统一思想,凝集力量,齐心协力把商标富农工程抓出成效

  2007年以来,河南省工商局贯彻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理念,提出了立足工商抓工商,跳出工商抓工商的工作思路,在抓好市场主体准入、搞好市场监管的同时,组织全系统实施兴企强省兴农富民两大工程,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河南从农业大省到经济、文化强省跨越。河南省工商局结合商标管理工作和目前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从事商品生产的农民、涉农企业多,但商标意识落后,商标注册、使用和争创品牌工作落后的现状,提出了实施商标富农工程,把兴农富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一是省工商局成立商标富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任组长,商标和市场、公交、注册、消保、经检总队等处室责任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商标处,负责日常商标富农工作具体工作。二是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商标主体的注册、使用和维权开辟绿色通道。河南省工商局围绕兴企强省、兴农富民出台十五项优惠政策后,围绕商标富农工程,又制定出台了八项优惠政策、22条措施,给涉农企业、农民经济组织创造一个宽松的生存发展环境。三是全面推广陕西汉中工商局的经验。在基层工商所实施一村一品一所一标,列入考核工商所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调动农村基层工商所实施商标富农的积极性。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农村商标申请、注册量明显增长,去年全省每个工商所帮扶注册农产品、涉农商标2件以上。仅今年上半年,个体工商户、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2000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2%,目前在河南申请、注册的8万余件商标中,涉农商标有18000多件,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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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公司(农村合作组织)+商标+农户的模式,培育和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过程中,省局领导带队,先后到三个省辖市七个县区调研,寻求如何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并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支持点,就是通过培育和发展公司+商标+农民农民合作组织+商标+农户模式,使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用商标扩大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形成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商标知名度增多、农民增收的三赢格局。调研中,河南省工商局在周口市的商水、项城市和沈丘县发现了三个突出典型:一个是商水县维康果业公司的涉农企业+美人指商标+农户模式;一个是项城市甜蜜柿业合作社的农业合作社+甜柿商标+农户模式;一个是沈丘县的山药大王赵明修的个人商标+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去年10月,河南省工商局在周口市召开现场会,由三个县工商局、工商所介绍扶植和服务的经验,并组织了现场参观学习,使大家深受启发和鼓舞。在省工商局进行动员和部署后,各单位行动迅速,围绕培育三种模式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明显。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5551家,培育和发展公司(农民合作社)+商标+农户模式816家。

  河南农业资源丰富,具备中国地理标志条件的农副产品。但过去由于地方和企业重视不够。针对这种情况,河南省工商局在实施商标富农工程中,突出做好培育、申报地理标志工作。一是组织全省对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农产品和涉农产品总量、区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目前培育、申报状况等,集中三个月时间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弄清底数,掌握扶持和申报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制定颁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中国地理标志,积极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致富的工作意见》,从思想上认识到扶持措施,从帮助申报到申报成功后开发使用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典型引路。信阳市固始县三高集团,2000年获得固始鸡地理标志后,采取企业+地理标志+农民合作社+农民养殖户的模式,企业规模遂步扩大,市场产品份额不断增加,呈现了一个地理标志拉动一个产业,一个企业致富安排一批农民工和大学生的大好局面。今年三月份,省工商局在固始召开了发展和培育地理标志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去年10月,国家商标局又认定我省4件地理标志,使河南省的地理标志达到11件。

  三、增强品牌意识,培育著名、驰名商标

  在实施商标富农工程的过程中,围绕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河南省工商局从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加大了宣传、汇报和协调力度。除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重大节日活动,河南省工商局组织力量向企业、向群众和社会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增强其商标意识外,主要精力用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协调方面,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使商标发展、商标富农形成合力。由于汇报、宣传到位,河南省各级政府对商标发展战略实施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去年初,河南省政府以豫政〔20085号文件下发,明确规定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省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到今年6月底,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有14个市级政府发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550万元的奖励。全省162个县区政府中,有68个发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有的市县政府还奖励工商局510万元。二是在重点企业上加大力度。省工商局重点对省政府公布的100个重点企业和50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帮扶,仅今年上半年,局长董光峰、副局长 杜新增同志到各地指导工作时,先后到13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争创品牌情况。省工商局商标处组织力量,先后到21家企业,深入第一线进行帮扶。各省辖市工商局重点对省政府公布的343家涉农龙头企业进行分工包干,责任到人,逐家进行帮扶。如周口市工商局党组6人分工,每个领导包2家,局长陈晓峰对分包的两家企业,仅今年上半年就分别去了三次。三是加大目标管理的奖惩力度。除了工商所实行一村一品一所一标外,河南省工商局对县工商局提出争创商标品牌的目标是,每年认定一个著名商标,培育一件地理标志,对省辖市工商局要求是,每年申报一件地理标志、一件驰名商标。省工商局对省辖市的绩效考核方案中,商标工作在百分制计分中占3分,而获得一件著名商标奖1分,获得1件驰名商标奖5分,份量很重,各级领导和干部对此重视程度也大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2006年底,全省有驰名商标21件,到今年上半年达34件。四月份国家商标局认定的一批驰名商标中,我省有6个,数量上创了历史上最高水平。在34件驰名商标中,农产品、涉农产品21件,占61%。同时,在被省工商局认定的820件著名商标中,农产品、涉农商标有486件,占59%

  四、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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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抓好商标、地理标志培育、注册和使用的同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侵犯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河南省工商局要求,凡是对农民、涉农企业、农民经济组织和地理标志协会提出的违法违纪事件的投诉,从工商所到县区、市工商局,3-7天必须受理,到现场办案查处,不得拖延。二是完善层级协调督查机制。在县区、市范围内的商标侵权案件,两级督查协调;凡是跨市、跨省的,由省工商局商案发地工商局一起查办,县、市局配合。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仅去年以来,省工商局就在省内外组织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活动8次。去年10月,河南省工商局赴黑龙江组织了跨省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行动。今年6月,河南省工商局根据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蒙牛集团公司投诉和内蒙古工商局的保护请求,及时在我省九个省辖市同步组织开展了保护蒙牛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大型整治行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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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工商局把实施商标富农战略作为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农产品商标。截止2008年底,全市注册农产品商标1088件,集体商标3件,地理标志4件;涉农驰名商标达 5件,涉农著名商标达30件,形成了具有宜昌特色的优势商标群体,有效地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的全面繁荣。商标,为现代农业的腾飞插上了翅膀。

  一、宜昌市发展农产品商标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三个面向,切实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

  1、面向党委、政府,激活决策层的商标理念。商标富农战略能否顺利推进,领导是关键。宜昌市工商局采取商标战略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各级领导宣传农产品商标在现代农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如组织开展了商标战略与宜昌经济发展研讨会,对推动全市商标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2、面向市场主体,唤醒企业的商标意识。针对过去工商企业普遍存在的重产品、轻商标的观念,成立了宜昌市商标协会,建立了宜昌商标网;同时通过开展大型论坛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商标没有知名度,产品就没有竞争力的共识。

  3、面向广大农村,普及农民群众的商标知识。让商标知识进村入户,让注册商标上山下乡,经常深入乡镇和村组举办培训班,把商标法律知识列为必讲内容。

  (二)实施三个一工程,大力培育优势农产品商标群体

  1、所谓一品一标,就是要求进入市场的农产品都要有商标,以此推进产品商品化,在商标数量上实现突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市工商部门推行了一分析、二提示、三推介、四主动的工作方式:对全市的商标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建立商标注册提示制度和商标策略提示制度;以行政建议书的形式,对具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条件的农副产品向当地政府推介,对已经闲置的注册商标向社会推介,将先进管理模式向商标所有人推介;主动向政府汇报、主动与部门协调、主动向社会宣传、主动为企业搭桥。从2005年开始,宜昌市涉农注册商标以年均70%的速度递增,到去年底,农产品商标占注册商标总数的28%

  2、所谓一类一标,就是在一品一标基础上要求每一个农产品种类至少培育一件优势商标,以此促进经营集约化,在商标质量上实现突破。如作为茶叶主产区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在2004年以前有大小茶叶加工企业130多家、194个茶叶品牌,年干茶产量仅27.7吨,产值仅58万元,农民种植茶叶收入人均平不足300元。从2005年起,以采花毛尖为龙头,先后将18家骨干茶叶加工企业整合为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企业统一使用采花毛尖注册商标,基地面积由10万亩增加到15.7万亩,茶叶产值由1亿元增加到6个多亿;茶产品由过去简单的初茶加工向罐装茶水、保健茶、速溶茶、奶茶、红茶等系列产品发展,带动了茶文化旅游、茶叶批发市场、茶叶包装、茶叶食品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其系列优质产品热销全国20多个省市和港澳欧美日市场; 4000多户茶农与公司签订了鲜叶订单合同,农民种植茶叶人均平纯收入由2004年的300元增加到2008年的833元。20094采花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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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所谓一业一标,就是要求县市区农业的每个核心产业都要有一件中国驰名商标或地理标志,以此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商标价值上实现突破。这是把农民有效集合在品牌农业的旗帜下,实现一类一标之后的更高目标。为了抓好一业一标,市工商部门探索了一主三化五统一工作方式:培育壮大商标主体,使其充分发挥商标效应,成为本产业的龙头企业,为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或地理标志创造条件;在基地内引导农民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商品化;对基地内的农民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农资配送统一生产指导统一检测包装统一广告宣传

  (三)建立三项机制,不断加大商标富农的工作力度

  一是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整合资源,不断拓展商标发展空间。一方面,大力开展商标普查,充分挖掘可用的商标资源。市工商部门在全市开展了知名地名、历史人文、知名景观资源普查,建立了商标综合数据库,并开展了影响宜昌市民生活100品牌推荐活动解说宜昌品牌活动,从而大大增强了社会各界的商标价值意识。另一方面,积极打造有效平台,建立了闲置商标档案,并通过宜昌市商标协会信息网搭建了闲置商标交易平台。2005年以来,共清理了因企业改革改制、破产、停产等原因造成停止使用了的注册商标1555件,收集整理后优先向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协会转让。到目前共有79件商标成功交易,其中包括15件涉农商标。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营造培育发展商标的良好环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商标发展工作,把发展农产品商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将商标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研究下发了《宜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宜昌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促进办法》,制定和完善了《宜昌市企业牌奖励办法》,明确了发展目标,完善了激励、保护、促进政策,使政府、部门、企业目标一致,加快了商标战略进程,为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是建立保护机制,打击侵权商标,维护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和查处农副产品注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是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多管齐下,切实做好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维权工作。始终把驰名、著名和证明商标作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重点,把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作为市场巡查的重点,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和整顿,引导业户依法执业、诚信执业。

  二、商标富农战略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大力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培育发展涉农注册商标,产生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形成了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宜昌自然条件的多样性孕育了品类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过去囿于单户农民分散种养的传统生产方式,这些农产品始终走不出烂在田里嫌多,贩到市上嫌少的怪圈。2005年以来,随着一大批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宜都市注册宜都天然富锌茶宜都蜜柑两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后,打造了优势明显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在2008年秋季因受到四川蛆柑事件影响而导致国内柑桔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宜都蜜柑销量和售价不降反升,同期销售实现了 25万公斤,平均销售价格达6/公斤(普通柑桔平均销售价格仅0.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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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一大批农产品商标的发展壮大,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现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如2003年以前,当阳市两河镇农民种植大蒜平均每亩纯收入只有1000多元。2003年以来,在工商部门的组织引导下,长坂坡成为湖北省注册的第一件农产品集体商标,种植地域从两河镇辐射到周边多个乡镇,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全镇大蒜种植面积达到3.7万亩,农民人均平因蒜增收2500元,大蒜种植收入已占农民总收入的70%以上。

  三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重点发展、培育、保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和农产品知名商标,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如安琪干酵母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40%,酵母抽提物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5%,产品出口7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进入世界五大酵母公司行列。

四是产生了强劲的产业带动效应。通过创优势品牌,壮大了优强企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一方经济发展。如借助中国驰名商标稻花香,湖北稻花香集团近年来实现了超常规发展,成为产值35.3亿元、利税3.5亿元的优强企业,并带动了生态农业、食品饮料、包装制品、彩色印刷、金塑陶瓷等21个相关产业的发展。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大力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武汉市工商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拓展服务职能,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商标品牌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企业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维权等行为,引导企业培育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增强了企业正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能力,有力地推进了武汉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了武汉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开展调研,找准问题,推动政府出台鼓励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

  为全面了解武汉市商标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政府出台鼓励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2006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问卷调查涉农商标战略问卷调查等活动。通过调查,客观、具体地了解了企业对商标的认识以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存在的问题。2007年,武汉市工商局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组成实施商标战略考察团,赴福建、浙江等地专题考察学习外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经验,找到了武汉与外地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上的差距和原因。在此基础之上,我局有针对性地向市政府提出了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武汉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建议,得到市有关领导的肯定和支持。20079月,武汉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764号文件);同年12月,市政府又颁布了第181号政府令,出台了《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这两个文件的相继出台,为全面推进武汉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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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武汉市工商局积极采取多种办法,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先后编印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指南》、《企业争创驰名商标指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指南》、《企业商标注册建议书》等宣传资料,并通过武汉红盾信息网、武汉商标广告网进行宣传;举办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高层论坛武汉城市圈首届商标品牌战略促进黄鹤楼论坛;在2007年长沙中国商标节上举办了武汉商标品牌推介会;2009年举办了首届武汉市著名商标颁奖表彰电视晚会,利用武汉迎宾大道上的户外广告资源,开辟了武汉市著名商标形象展示长廊并编印了武汉市著名商标展示画册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我市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和正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全方位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三、分类指导,定向培育,构建商标战略层级化发展格局,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步骤

  (一)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近几年来,我们引导企业注册商标的重点,放在政府确立的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产业方面。2005年以来,我市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量6000件左右,年商标注册核准数3000件左右,增长幅度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截至目前,我市有效注册商标约37000件,占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数的60%。其中,高新科技、环保、节能、现代服务、涉农等产业商标所占比例有明显提高。在工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20084月,鄂洪山菜苔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证明商标形式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实现了我市地理标志零的突破。

  (二)指导企业如何实施商标战略。全市各级商标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对企业如何使用商标、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品牌价值提出专业性的指导意见,以提高我市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如对华工科技等大型集团公司,指导其如何将旗下各商标进行整合,打造集团的整体品牌形象;对江通动画等有衍生品的公司,建议其在相关类别进行商标注册,避免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对邓丰玉米、双柳蔬菜等农产品商标,指导如何进行商标的宣传推介,更好发挥其特色农产品商标的市场潜力。在工商部门的积极扶持下,邓丰玉米已成功地进入了武汉市民的菜篮子坛山牲猪商标注册后价格提高了近60%柳仙泡菜实现年收入1000多万元,商标富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根据《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08年,我局开展了武汉市首届市著名认定工作。经过宣传发动及培训、企业申报及各工商分局初审、市工商局公告及实质性审查,最后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评选出191件商标为首届武汉市著名商标。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市财政已拨付560多万元专款用于奖励获得认定的企业。2008年,在湖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的第6届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中,武汉市共有155件商标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称号,获得认定的省著名商标数量比上届增长了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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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支持和引导企业培育驰名商标。2007年以来,我们实行了培育驰名商标企业联系点制度。即经企业要求、分局推荐和市工商局择优筛选,每年都确定一批培育驰名商标联系点企业,我们对这些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全程指导。仅2008年,武汉市就有猫人九州通红人国创中华双虎6件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创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数量新记录。截止目前,我市已拥有12件驰名商标。

  四、规范市场,打击侵权,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是推动商标战略实施的有力保证

  (一)组织开展市场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专项整治。2007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市场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对市场上一些自称知名商标品牌总代理、专卖店等形式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清理,对无商标授权手续或者授权手续不全、经营不规范的代理经营行为进行相应的规范整治,在此基础上,对商标授权手续齐全、经营规范、市场信誉良好的商标(品牌)商标代理经营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既维护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又引导和促进了消费,可谓一举三得。

  (二)开展奥运标志专项保护行动。一方面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另一方面组织涉奥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如:奥运藏品广告专项清理整治、涉奥隐性市场行为专项整治等。此项工作得到了北京奥组委防范市场隐性行为检查组的肯定。

  (三)积极查办商标侵权案件,维护商标专用权。2008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88件,案值747.55万元,罚款金额395.32万元,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涉及五粮液茅台酒、友发钢管、花花公子服装、福耀玻璃、长城润滑油、轻骑摩托车等一大批国际、国内著名商标品牌,有效地维护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成立协会,开辟网站,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社会化,是全面实施商标战略的必由之路

  200810月,在我局的大力支持下,武汉市商标协会正式挂牌成立。协会成立后,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商标知识的培训,着手建立市商标协会商标代理机构专业委员会,规范商标事务代理行为,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商标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4月,武汉市商标协会与武汉市广告协会共同主办并开通了武汉商标广告网(,为更好地宣传国家有关商标广告的法律法规,普及商标广告知识,借鉴推广外地商标广告工作经验,反映本地商标广告动态,打造和展示武汉商标品牌和企业形象,促进商标协会和广告协会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平台。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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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商部门)查处各类商标案件4414宗,数量居全国第二,比2007年增长44%;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964宗,比2007年增长40.32%;侵犯港澳台和外国商标注册人权益案件2455宗,比2007年增长34.48%。这是我省工商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要求的结果。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按照法治行政、效能服务、科学管理的理念,积极探索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努力提高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水平,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合作的基本情况

  建立合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为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我局高度重视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境保护机制。

  一是建立了与海关的协作机制。2001年,为加强对我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我局与海关广东分署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出口商品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通知》。为建立工商部门与海关的协作机制,双方于2005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保护商标专用权行政执法中进一步加强协作的通知》,使海关边境保护和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目前,针对新形势和在合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双方正在研究改进协作的方式。

  二是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商标侵权行为刑事制裁是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手段,为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我局商标处与省公安厅经侦局就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一些共识,并准备就此问题进一步开展合作。部分市工商局与当地公安部门签署了建立协作机制的工作备忘录,加强了涉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三是在粤港知识产权合作框架下,我局与香港方面开展了多项合作。2005年,由我局发起与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公司注册处联合开展了公司注册与注册商标的关系与现况调研工作。针对粤港两地跨境商标侵权行为,我局积极建议与香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探索建立商标保护跨境协作机制。同时,与香港知识产权署等部门协同宣传、交流两地商标法律制度。

  四是与省农业厅合作研究了扶持我省农业品牌建设的对策。我局发挥职能优势,结合我省实施的名牌带动战略和农业品牌培育工作,于2006年联合我省农业厅,发起广东省农业品牌发展状况调研,撰写了《广东省农业品牌发展状况的初步调查报告》,重点对广东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特色农产品的地理分布、农业品牌的运用状况和产业化的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省发展农业品牌的建议。

  五是在省信息产业厅统筹规划下,建立了共享数据库。由广东省政府主办、省信息产业厅承办的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网已经开通,向社会提供我省企业注册、信用、监管等信息。我局积极参与,提供了较全面的企业登记信息。

  二、合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商标专用权的区域保护水平。通过合作,整合了监管信息资源,扩大了案件线索来源。我省查处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数量、涉外商标案件数量、罚款金额连续两年居全国前列,办案数量呈上升趋势。2005年以来,我局协助海关认定商标侵权、核查企业情况以及根据转来的调查线索协助调查共30余件,使双方资源优势得到互补,较好地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海关总署高度评价了我局与海关广东分署的合作模式,认为《关于在保护商标专用权行政执法中进一步加强协作的通知》的一些规定,在全国海关都是首创,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此外,我省与香港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合作已经成为内地与香港知识产权合作的先行探索,并为两地未来合作保护商标专用权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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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合作开展调研,关注前沿问题。我们与香港知识产权署联合开展的《关于公司注册与注册商标的关系与现况》调研,促成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公司注册处2008年就《公司注册条例》的部分修改建议开始咨询公众意见,准备赋予公司注册处更多的权限,调整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据我们了解,《公司注册条例》预计将于2010年内完成修订并开始实施。

  我们与省农业厅联合开展的调研成果已转化成为一项扶持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政策。联合调研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扶持密不可分。推进农业产业化离不开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间互相配合、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及各部门因地制宜出台的扶持政策体系。服务三农工作仅靠我们工商部门所掌握的商标法律知识,是不能很好地解决现实农业问题的。引导农业组织商标注册,仅仅是涉农知识产权的创建过程,后续的商标运用和管理、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规模经营、实现经济效益、还需要漫长的进化过程。这项工作涉及的不仅是法律问题,还必须遵循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规律,涉及到多门学科,是一门系统工程。应当通过工商部门的工作,将服务地方经济的理念转化为政府的引导性政策,推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农业发展。

  三是通过合作促进了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在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框架下,广东红盾信息网与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实现了对接,提供的信息服务受到三地企业和公众的积极评价。

  随着粤港两地经济的融合,我们积极协助香港知识产权署在我省9个市,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举办了香港商标法律讲座,介绍了香港商标注册和保护、商标注册与公司注册的区别和网上注册计划等。根据香港知识产权署的请求,我局将知识产权署印发的香港知识产权宣传册分发给广东部分商标代理组织、广东商标协会会员单位和各地级市商标行政管理部门。

  三、商标领域合作的主要做法

  (一)与海关合作。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健全联络机制,编制交换联络员名单及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相互参与培训交流和研讨,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的合作机制和程序。工商部门应海关的请求,积极协助提供商标近似认定的参考意见、商标和企业注册信息等;同时根据在海关边境知识产权保护及与境外海关合作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对一些涉嫌商标侵权的企业进行调查。

  (二)与公安部门合作。我局商标处多年来一直与省公安厅经侦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会商加强衔接配合的措施,通报情报信息,相互提供认定参考意见,促进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我局还向公安部门提供了广东省企业注册信息,便于公安部门快速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提高办案效率。

  (三)与香港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合作。2003年我省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与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成立了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一是建立了定期会晤制度,双方提出合作意向,并商定合作方式;二是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各自开展的工作,提出由对方协助配合的需求;三是根据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计划,双方互派人员跟班学习、交流。我局先后3次派人参加了在香港、澳门举行的粤港知识产权培训交流计划。

  在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我局正式成为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支持单位。

  经过几年来在商标领域的合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部门间的合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服务创新型广东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麦汇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实现科学监管的有效途径。通过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间对疑难问题的会商和交流,对正确把握法律适用条件、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企业经营困难的影响,商标侵权更加隐蔽、复杂,跨境分工的趋势更加明显。这也是我们实现科学监管所面临的难题。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部门、区域间的合作,是提升商标专用权保护水平的有效途径。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高目标四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合作的新措施,努力维护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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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商标管理职责,结合,在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着力建设商标监管长效机制,商标保护及法制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得到了政府、商标权利人、代理组织和消费者的充分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上下联动,左右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广州是华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面向海外,毗邻港澳,现有注册商标12万件左右,是一个商标大市,同时也是商标侵权案件的多发地区,商标侵权案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多。这一特性,使广州成为外国政府和权利人关注的焦点之一。依法严厉打击广州地区的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建立和维护广州良好市场秩序,树立广州商标保护良好形象,广州市工商机关责无旁贷,同时也离不开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

  (一)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商标、经检、法制三部门紧密配合,快捷高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自2005年起,我局推行综合执法体制,商标侵权案件由经检部门(经检大队)和工商所负责查处。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市性商标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协调、指导办案机构查办商标侵权案件,经检部门统一调配分局及工商所执法力量,法制部门负责案件核审,从而形成了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商标、经检、法制三部门紧密配合,上下畅通;左右协作的商标案件处理机制,并充分显示了快速反应的威力。2006年,全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64宗,案值1776万元;2007年是1419宗,案值2168万元;2008年增至1773宗,案值2954万元,案件数及案值逐年增长,打击力度逐年加大,查处的案件中70%左右为我局组织的主动查处,而且从未发生过因为案件查处不及时或定性错误被权利人或代理组织投诉的情况。

  广州是开放程度很高的城市,很多国家在我市设有领事馆,领事官员对本国商标权利人的投诉案件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处理十分关注。从我局近年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看,90%是侵犯美、法、德、意、日、英等国商标权利人的案件。能否快速高效地处理涉外商标侵权投诉,不仅仅涉及商标权利人的民事权益,更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问题。为此,我局将保护涉外商标专用权、查处侵犯涉外商标案件列为工作重点,在个案查处中加强协调指导。今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下属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办事处联同日本汽车行业协会工作小组向我局反映,不少汽车零配件销售商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店面制作销售丰田本田日产铃木五十铃等汽车零配件宣传广告。为此,商标管理处专门召开了广告管理处及汽配市场较多的越秀工商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协调会议,依法查处了侵犯日本汽车商标权店铺65家,取缔了相关广告。我局的快速反应得到了日本官方及商标权利人的一致好评,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专门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以示感谢。

  (二)工商、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建立打击商标侵权执法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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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有效压制商标侵权及商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光靠工商部门一家的力量还是不够的。为此,我局一方面积极向市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工商、公安、海关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快速、有效的保护商标权执法网络;另一方面,主动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协调,紧密配合,加大打击商标违法犯罪行为。自2006年起我局与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案件信息,协调处理案件查处、移送中遇到的问题;先后同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订立了《加强出口商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联系制度》、《关于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加强联系配合决定》,建立合作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机制。2006年至2008年三年间,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在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过程中,共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0宗、人数8人,其中3人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有力打击了商标违犯犯罪行为。

  二、民事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建立有效的商标侵权预防机制

  广州地区商标侵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没有建立预防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有效机制,未能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发生。从我局每年查处的近2000宗商标侵权案件看,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是侵权假冒商品的主要源头和流通渠道。为此,从2006年上半年起,我局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结合广州实际情况,从专业批发零售市场入手,着力构建商标监管长效机制。

  (一)充分发挥商标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商标监管系列制度。

  一是推行涉外知名品牌商标商品定点经营通告制度。自20068月起,我局在广州工商红盾网和各主要商品批发市场公布张贴《通告》,凡在《通告》所列店铺外经销《通告》所列涉外知名品牌的,视同侵犯通告所列商标专用权,发布《通告》的第一年只有35件涉外商标参加,但2007年就增加到57件,去年则有20个权利人的65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加入了定点经营通告行列。二是开发并推广使用商标网上监管系统,运用互联网手段,提升我市商标管理工作效能。2006年,我局研发并投入使用了广州市商标监管软件系统,功能涵盖企业商标使用监管、驰名著名商标管理、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库等,同时开辟商标侵权企业公示榜,定期公布侵权企业名单,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在专业批发市场试点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2007年以来,我局选择广州白马服装市场等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市场为试点,要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经营商品进货台帐,将厂家授权经营的商品商标注册证报市场开办方及辖区工商所备案,市场开办方加强监督,辖区工商所加强巡查,对照备案商标进行检查,发现业户有销售侵权商品行为的及时反映,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二)充分运用民事手段,强化市场开办者和经营业户的商标保护责任。

  一是在专业集贸市场中推行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制度,要求市场开办者和经营业户在市场铺位租赁合同中增加商标保护条款,双方明确约定:场内经营业户第一次被发现商标侵权的,出租方有权予以停业整顿;第二次被发现商标侵权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铺位,同时也明确约定了市场开办方对场内经销商标侵权商品应负的民事责任。自2007年我局在主要集贸市场推广这一制度以来,已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试点市场之一的广州白马服装市场商标侵权行为逐年递减,从之前的每年发现并查处25宗商标侵权案件,到去年不足10宗,今年上半年则还未发现有因销售侵权商品而被处罚的业户。二是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作用,加强对专业集贸市场商标侵权行为的监督。我局在构建市场商标侵权防御体系中,十分注意调动代理组织的积极性,对他们提供的有关侵权信息、线索及时调查处理,收到了很好的整治效果。20081月,有关代理组织向我们反映,我市白云区梓元岗地区多个皮具市场、越秀区老鼠街市场、以及流花地区服装部分市场,假冒世界知名品牌皮具、服装的行为有所抬头,对此,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涉外知名品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白云和越秀工商分局有关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场查处了一批侵犯“LV”古希古驰阿迪达斯商标权的店铺,不仅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恢复了地区正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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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一手抓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一手抓构建御防商标侵权体系建设、”“并举,事后救济事前预防相结合,综合治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做法,经过几年实践收到了一定成效,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欧、美、日、韩等国家领事的肯定和商标权利人的认可,树立了广州商标保护的良好形象,为维护广州市场秩序,建设广州市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促进广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广州工商部门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深圳市工商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局的工作思路和总体部署,全面实施商标战略纲要,不断创新商标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大力优化商标服务,积极培育自主品牌,竭力使商标工作服务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全国经济中心城市这一宏伟目标,为深圳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深圳市局近年来商标工作的创新举措主要有:

  一、创新商标工作机制,出台《深圳市商标战略纲要》,全面实施商标战略

  为了贯彻落实自主创新战略,建设效益深圳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提升深圳市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工商局从2005年开始着手起草《深圳市商标战略纲要》,并于20079月正式出台。《纲要》绘制了深圳商标事业发展的蓝图,标志着深圳市的商标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纲要》出台后,深圳市局立即制定了《市局贯彻落实纲要工作方案(2007-2008)》,全面推进《纲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00711月召开《纲要》新闻发布会,在深圳商报开辟《纲要》宣传专版,还举办了“2007中国(深圳)驰名商标高层论坛,向广大市民详尽解读《纲要》的主要内容,扩大《纲要》的影响范围。

  2008年、2009年,深圳市局继续以推进《纲要》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商标监管和商标服务,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市共拥有注册商标近9万件、驰名商标42件、广东省著名商标206件,提前完成了《纲要》规定的商标注册量、驰著名商标数量等工作任务。

  二、创新驰著名商标推荐培育机制,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全力打造品牌之都

  今年4月份,深圳市有12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全国大城市中居第一位,是深圳市历年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数量最多的一次。至此,深圳市中国驰名商标增加至42件,占全国驰名商标总量的2.59%,其中商品商标37件、服务商标5件。2008年度,我市又有72件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至此,深圳市的广东省著名商标增至206件,在全省名列前茅。深圳已逐步成为驰著名商标聚集的品牌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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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深圳市工商局创新商标培育推荐机制,横广纵深全方位扶持我市品牌培育驰著名商标,促进了深圳市驰著名商标的快速增长,加快了深圳市品牌之都的进程。

  (一)横。加强与各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扩展驰著名商标工作平台,及时收集和研究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品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品牌促进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通过各行业协会动员和辅导企业递交驰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调动了行业协会参与驰著名商标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市工商局向上级推荐驰著名商标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广。坚持普及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原则,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商标宣传活动,通过开辟媒体专栏专版,举办企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开展网络互动交流,举办知识产权开放日活动、免费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增大商标宣传的广度,明显增强了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三)纵。一是将商标服务纵向拓展到企业个体层面,对有潜力、商标信誉好的企业进行重点联系、跟踪管理,提前介入驰著名商标受理推荐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并指定专人对重点企业面对面、一对一服务。二是将驰著名商标服务延伸到商标基础性服务,通过辅导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指导企业培育自主商标,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合理保护注册商标、健全商标管理机构、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将驰著名商标申请与商标教育宣传有机结合起来。

  (四)深。建立驰著名商标数据库,与企业名称查重系统并行使用,当他人将与驰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企业字号时,该系统会发出警告,阻止不适宜的字号申请;为企业特别是驰著名商标企业保护商标专用权打造商标保护预警服务系统,采取以预防为主、维权结合的原则,通过快速掌握全市企业商标的法律保护状态,防止驰著名商标被抢注,及时提出维权建议,通知企业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使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创新商标公共服务形式,打造商标公共服务平台

  从2005年开始,深圳市工商局主办了深圳市商标保护预警和服务系统,作为深圳市政府提供创新服务的公共产品之一,全面提高深圳市企业的商标运用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该系统以享驰著名商标企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监测商标注册及企业登记等信息,提出商标注册预警、商标变更预警、商标续展预警、商标异议预警等八大类的商标预警建议,帮助企业及时查明和化解品牌风险。截至2008年底,该系统共发出商标预警报告17998份,有73%的商标权利人采取了应对措施。

  四、创新商标宣传模式,编撰《深圳市2008年度商标工作报告》

  一直以来,深圳市局通过新闻媒体、行业指导、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大大提高了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商标意识。深圳市局还主办或承办了一些大型商标宣传活动,如2003年的商标高层论坛、2004年的商标知识电视大赛、2005年的首届中国商标节等,更是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和商标战略意识不断增强。

  2009年,深圳市局在以传统方式加大商标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创新商标宣传模式,着手组织编撰了《深圳市2008年度商标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市2008年度的商标保护成果及商标发展状况,已经于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正式发布,作为对外宣传、交流和内部培训的资料使用,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创新商标监管模式,加大商标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一)推进商标监管工作的工商所网格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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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认真梳理商标监管业务,明确市局、分局、工商所在商标管理事权上的分工,明确工商所巡查人员的商标监管职责,把商标监管的内容细分到工商所的网格责任人,构建起完整的覆盖全深圳的三级商标监管网络。

  (二)加强日常商标监管,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从1982年到2009年上半年,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部门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84宗,罚没入库3547万元,收缴侵权商标标识3160万件(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3宗,没收、销毁商标侵权商品价值近亿元,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等商标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商标专用权,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近年来,深圳市局通过开展各种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彰显了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2004年下半年开始到2005年底结束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240宗,罚没409万元,销毁商标标识231万件,有力地保护了注册商标所有人尤其是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从20063月初开始,以中外公众所关注的罗湖商业城、华强北市场、东门步行街等大型零售市场为重点,对全市的批发零售市场开展了为期50天的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累计出动410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390个,检查门店4400间次,共查获涉嫌侵权物品15091件,案值约215万元,其中部分物品涉及LVGUCCINIKE等国际知名品牌。

  20078月开始到2008年底结束的奥标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365个次,整治重点区域812处,共责令155家企业(个体户)整改,责令整改和拆除侵权广告132块(幅)。深圳市局的奥标保护工作受到奥标权利人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深圳市工商局被总局评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先进集体,福田分局欧道兴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我们的商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今后我局将继续秉承创新精神,多向兄弟省市局请教学习,在国家商标局、省工商局的领导下再创商标工作佳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监管、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全力以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以品牌富农为导向,加强商标宣传,为推动商标战略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区各级工商机关着力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商标意识,使涉农企业和农户通过商标的使用增加收入。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增强打造农业品牌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广泛宣传商标知识,使广大涉农企业和农村经营户,增强打造农业品牌意识。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实施商标战略。一方面建立商标户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及商标注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档案,有针对性地予以管理;另一方面制定推行四书制度——制定和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保护意见书商标使用提示书、商标违法告诫书制度,全程指导帮助企业创立品牌、运用品牌开拓市场。到目前为止,全区引导和帮助涉农企业和农户申请注册了喷施宝巨东古典等一批涉农商标;指导和帮助荔浦芋10个农产品、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另有博白空心菜恭城柿子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申请注册。

  二、以品牌富农为重点,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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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各级工商机关选取了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区域布局,在优势产区集中生产名优产品,创建知名品牌,使之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一是利用注册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选择消费者认可、市场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农副产品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帮助指导这些企业将商标运用与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结合起来,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制定品牌计划,在企业名片、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每一个环节都使用商标,确保产品质量,改进售后服务,全面提高农副产品商标品牌的知名度。二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帮助地方政府和农村企业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注册工作。积极会同农业部门做好当地农产品资源调查和商标注册指导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实施。三是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运用商标提升农产品知名度,有效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近年来,在各县工商局和乡镇工商所设立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联系点,指定有关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指导农户注册商标。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现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联系商标代理组织定期向广大农户解答商标注册事宜等措施,为农产品商标注册开辟了一条快捷通道。同时,还重点抓好科技型、环保型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引导工作,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农产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扶持,加快注册商标进程;鼓励涉农企业和农村经营户树立以品牌促销售,以品牌促增收,以品牌促发展的品牌富农意识,成功推广了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使农业产业化链条向农户有效延伸,加速了农副产品的商品化进程,有效提高了农副产品附加值。成功培育了恭城月柿荔浦芋巴马香猪融安柑桔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了借助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

  三、以扶持涉农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农业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

  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以扶持一批涉农龙头企业为重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引导涉农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和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梧州岑溪市工商局积极引导三黄鸡产品注册古典牌商标,使当地三黄鸡养殖业迅速发展起来, 有近2万名农民通过养殖三黄鸡致富。北海市工商局积极帮助喷施宝化肥商标培育驰名商标并获得认定,成为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涉农产品商标专用权

  为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区各级工商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一是利用15等行政执法、知识产权执法网络监管平台,强化农产品商标日常监管;二是扩大商标监管领域,把主要对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扩大到对各类重点批发市场、展览会、展销会的农产品商标监管,重点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三是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合法利益,为实施商标兴农工程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后查处了田七漓泉桂花等涉农产品商标以及其它各类商标违法案件共654件,案值399万元,罚款198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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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南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部署和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关于工商部门要下工夫在农产品品牌、农民增收上做文章的批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积极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着力打造农产品特色品牌,推动市县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局结合本地资源优势,不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突出发展琼中绿橙、临高乳猪、文昌鸡等特色产业。为保护、发展好这些特色产业,我们通过以打造农产品品牌为抓手,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琼中绿橙是我省的优质农产品,但在没有注册为地理标志前,产品质量无法统一管理,知名度低,只能在岛内销售,每公斤售价不到1元,种植面积不到1万亩,年销售额只有80万左右。2006年,在工商部门的引导和帮助下,琼中绿橙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成为我省第一个获得地理标志的农产品。之后,琼中县政府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当年每公斤售价涨到6元,产品远销北京、上海、深圳、港澳等地。琼中绿橙带动了产业发展,2008年种植面积达4万多亩,销售额达1亿多元,是注册前的一百多倍,实现利润6000多万元,使许多当地农民因此而脱贫致富。

  我局十分重视农业特色品牌的培育,以反季节瓜菜、海产品、茶叶、热带水果等为重点,突出其生态特点,不断增加其绿色品质、环保内涵,选择农垦、涉农企业中产业化发展势头好、后劲强、效益好的商标重点扶持。借助琼中绿橙品牌打造的成功经验,沿着注册一个,带动一群,发展一片的商标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打造工作,促进了市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全省注册农产品商标从2006年的202件增加到48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2005年的0件增加到3件。在商标品牌的推动下,各市县还适时创办了一批绿色无公害和有机产品基地,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商标富农工程示范县

  商标富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为使此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积极探索与市、县政府合作的路子。今年429日,我局与澄迈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商标富农工程示范县合作备忘录,联合成立了商标富农工程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澄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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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富农工程示范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农产品品牌为重点,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培育、运用与保护力度,扎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是:积极帮助和引导农民、涉农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使其商标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持续增长;加大农产品著名、驰名商标的争创力度;扩大驰名、著名商标农产品生产规模和能力,提高驰名、著名商标对经济的贡献率;加大对涉农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净化农产品的发展环境。共建工作的时间从20094月到20124月,共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工作阶段,分为成立领导机构、全面发动、建立工作制度三个环节;二是全面发动阶段,重点做好开展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制定发展规划、出台商标富农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四个方面的工作;三是考核总结阶段,有检查考核和总结提高两方面的内容。

  目前,实施方案第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已圆满结束,增强了当地政府部门、单位、农民、涉农企业等的商标富农意识,在澄迈县形成了商标富农的浓厚氛围,农、林、牧、畜、渔业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第二阶段的组织实施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对当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于200955作出了省工商局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方面工作卓有成效,在商标富农方面走出重要一步,值得表扬的重要批示。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特色品牌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品牌越来越响,知名度越来越高,在岛内外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假冒、仿冒我省知名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省农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声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维护我省农产品品牌声誉,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一是积极开展保护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的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仿冒我省知名农产品行为,特别是对一些侵权现象严重的产品和地区,及时进行重点的集中整治。全省工商系统多次开展琼中绿橙地理标志的专项行动,仅去年10月份,就查获假冒琼中绿橙成品包装箱5689个、半成品14563件等一大批印刷品,捣毁一个地下印刷厂;另外,我局去年共查处了涉农案件445宗,没收不合格化肥412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93万元,这些都有效维护了我省知名农产品的良好市场声誉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加强商标使用管理。指导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人管好用好注册商标,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和制度,督促商标注册人严格按注册商标图样印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商标标识入库、出库手续。三是实行预警提示制度,指导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所有权人做好商标维权工作。通过整合15指挥中心、广告监测中心、食品监测中心等信息资源,对可能导致农产品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各类情况,及时向商标权人进行预先通报提示;对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不定期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组织打假队伍。对侵权现象严重的产品和地区组织专员进行打假,切实维护好我省农产品品牌声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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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重庆市工商局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立足于重庆特殊的市情、特殊的区位和特殊的环境,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走出了一条符合重庆实际的商标发展和保护之路。

  一、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不断优化商标发展环境,形成了政府推动、工商牵头、社会参与的商标发展格局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对商标品牌建设高度重视、空前关注,按照品牌企业品牌城市品牌经济的思路,在全国率先将商标品牌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全市40个区县的目标考核,出台了《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将重庆打造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运用成效显著、保护水平一流、管理体系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这些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全市商标战略的实施,注入了新鲜活力,提供了强大动力。全市40个区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意见和奖励措施, 19个区县政府将商标品牌建设纳入对乡镇的考核,18个区县党委、政府列出财政专项资金对企业注册商标予以适当补贴。

  (二)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主导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重庆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策朋商标注册电话:021-59553358,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努力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市注册商标要达到5万件以上、重庆市著名商标达到5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0件以上的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商标立法立规工作,争取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并积极协调市人大将《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进一步推动了商标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联系会议制度以及部门工作沟通机制,形成了工商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商标工作新机制。

  (三)全面调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近年来,重庆市工商局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新闻发布会,公布十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件,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商标工作的关注度、知晓度。2008年,联合市国资委、工商联分别召开了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座谈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荣获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表彰大会,极大地鼓舞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积极性。此外,通过联合高校举办了国际论坛、发布商标分析报告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商标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人人关注商标工作、人人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二、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大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商标管理水平

  (一)开发运用商标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商标的高效能管理。重庆市工商局开发运用了商标分类监管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工作提示、信息查询、案件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并将商标信息与经济户口进行了无缝链接。目前,该系统已成为连通市局、区县局、工商所三级机构,衔接商标注册、监管、保护三级步骤的工作平台,实现了日常商标工作的流程化管理,为商标监管服务工作提供了全面、准确、高效的数据信息服务和辅助决策手段,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对商标的监管和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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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发运用商标协作系统,实现了对商标的跨区域合作。受西部商标协作组织的委托,根据商标行政保护工作的合作协议,重庆市工商局开发建立了西部商标网,设立了协作机构、商标信息、案件协查、商标代理、品牌宣传等15个子系统,正逐渐向西部其他省(市、自治区)工商局开放。该系统建成开通后,将实现西部14个商标协作成员组织单位之间商标信息交流、案件协查、商标保护、共创品牌的互联互通。同时努力把该系统打造成西部商标的研发平台、宣传平台、交易平台和合作平台,为西部商标的发展和保护提供更加迅捷便利的信息服务。

  (三)开发运用商标发展名录,实现了对商标的梯度性培育。重庆市工商局紧密结合重庆产业结构特点,开发建立了重庆市商标重点发展名录。一是围绕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纺织及服装业等重点产业,重点储存发展一批以中国汽摩之都为核心的制造业商标群;二是围绕一小时经济圈现代商贸流通、都市旅游、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储存发展一批直辖都市风情为核心的服务业商标群;三是围绕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仙女山世界自然遗产和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建设,储存发展一批以巴渝生态魅力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商标群。名录实行梯次管理,已成为全市品牌创建的后备库

  三、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改革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商标工作服务发展的效能

  (一)加强商标指导帮扶,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从2008年以来,重庆市工商局在全市全面实施商标免费培训计划,截至上半年,全市已办各种商标免费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万户,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商标纠纷和争议案件,先后解决了陶然居电工散利痛永川秀芽等商标的确权、异议和争议案件。对具有一定条件优势企业,积极指导和帮助其培育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并支持和鼓励其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壮大企业规模。目前,全市共有重庆市著名商标407件,中国驰名商标27件,驰名商标数量位居西部第二位。为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今年还开展了商标权质押贷款调研工作,拟于近期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商标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帮助企业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二)加强商标富农工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努力。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公司(协会)+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树立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经营理念。2009年在全市开展了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标(注册商标)一所(工商所)一品(著名商标品牌)商标富农工作,积极推动各基层工商所干部主动上门服务,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商标知识宣传和商标注册指导,对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地方特色或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产品以及各地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了重点帮扶档案,实行定点帮扶、跟踪指导、全程服务。目前全市农产品商标已有6418件,地理标志7件,这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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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商标执法工作,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竞争环境。近年来,重庆市工商局不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了对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品牌的保护,先后查处了侵犯格力茅台蒙牛等驰名商标及耐克飞利浦福特等国外高知名度商标案件。同时,不断探索商标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品牌企业间的维权合作机制。在各大中型商场全面推行商标经营授权管理制度进场商品商标备案制度,帮助企业逐步完善商标自律监管机制,减少和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505件,罚款1025万元,收缴违法商标标识20万件,有效地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推动重庆市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竞争的一个焦点。200865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知识产权战略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参与竞争的重要手段,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实力、科技水平、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成都市工商局认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成都实际,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三个机遇,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成都推进商标战略的基础及初步成效

  成都拥有西南地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的重要地位,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有12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上百家全球研发中心在成都落户。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成都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四个统一为指导,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服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经过努力,全市商标数量快速增多,产业覆盖渐趋均衡,企业品牌意识逐步增强,商标战略成效初显。

  一是全市注册商标快速增长。2009年上半年,成都新增注册商标6897件,是2008年同期的2倍,注册商标总量达63000余件。

  二是驰(著)名商标创建实现重点突破。2009年成都8家企业9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为驰名商标,是我市历年增量最多的一年,增幅高达45%,占四川省新增数的69.2%。全市驰名商标累计达29件,占四川省总量的47.5%。新增驰名商标在产业分布上较为均衡,同时覆盖三次产业,其中第一产业2件、第二产业6件、第三产业1件,特别是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实现零突破,郫县豆瓣成为四川省唯一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

  二、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成都市工商局围绕品牌培育、品牌申报、品牌拓展、品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就如何建立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长效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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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行业为促进,形成了统筹推进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帮促平台。我市建立了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农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及各区(市)县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品牌战略实施意见,搭建起三次产业品牌建设平台,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全市品牌战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借助高校及专业机构力量,深入企业进行课题调研,详细掌握重点企业或产业的基础情况、优势及潜力、品牌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以驰(著)名商标为核心,以品牌培育、品牌申报、品牌拓展、品牌保护为重要环节的工作思路。按行业、分层次制定了品牌战略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三是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引导企业以品牌整合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企业以商标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体现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作用。主动吸纳行业协会参与商标战略,通过专题交流研讨和专业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发挥好培育和推荐服务职能。在制定工作规划、行业推荐评比、培育创建品牌、宣传拓展品牌等方面,听取和采纳其意见建议,共同促进商标战略实施,提升行业品牌价值。

  (二)全面摸底建档,加强服务指导和重点培育,夯实了工作基础。一是完善品牌企业档案。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深入调查摸底,收集汇总大量数据,掌握了我市品牌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指标,形成了1297家现有品牌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的基础档案。二是实施梯度培育规划。按照市级品牌、省级品牌、国家级品牌三个层级,制定梯度培育体系,确定了663家重点培育扶持企业名单。三是深入开展商标服务进企业活动。今年上半年走访企业800余家,有针对性地提出品牌发展建议2000余条;多层次、多形式组织举办品牌企业座谈、专家教授课题辅导等活动,服务企业争创品牌,促进企业增强品牌意识;组织2000余家企业开展自我教育,共有100家驰(著)名商标企业围绕商标战略得失等主题,交流了品牌发展之道。四是加强定向申报服务。优先培育、推荐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争创品牌,对培育成熟的企业,及时申报,并全程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对申报未成功的,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完善措施,创造条件继续申报。

  (三)多渠道、多形式实施商标战略宣传,提升成都品牌影响力和拓展能力。

  建立了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的宣传工作体系,广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对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的促进作用。一是用好市政资源,实施驰(著)名商标公益展示。积极争取市政府无偿提供黄金口岸的市政公共设施,精心策划实施成都品牌,成都骄傲驰(著)名商标公益展示活动。目前,我市驰名商标公益展示已在春熙路等繁华商业区实施,展示效果良好,商标战略影响力逐步显现。二是利用传媒资源优势,提升成都品牌影响力。在《成都商报》、成都电视台、《四川经济日报》等媒体宣传品牌企业,对公众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对企业形成了较强的吸引力,逐步营造出实施商标战略的良好社会氛围。邀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和经济日报等4家中央主要媒体莅蓉对成都城乡统筹、商标富农、郫县豆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带动产业发展的情况进行了深度报道;精心制作的展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的高品质宣传片,已于近期陆续在中央电视台展播。三是积极整合部门职能优势,增强企业品牌拓展能力和走出去能力。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有计划地组织我市优势品牌企业走出成都,进行全国范围的品牌推广及营销,提升成都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功组织我市食品、农产品等优势产业的52家工业企业免费参加深圳-成都拉动内需经贸洽谈会,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努力开展农超对接工作,部分特色农产品已成功进入伊藤洋华堂、家乐福、欧尚、人人乐等大卖场,开拓了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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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创新品牌维护机制,促进品牌健康发展。一是健全和完善维权协作机制,帮助企业做好异地维权。巩固并扩大维权协作网络,加强部门、地区间的沟通协作。成都市与全国24城市工商部门建立了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开通驰(著)名商标维权绿色通道,增强维权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企业品牌管理及维护能力。通过培训教育和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企业纠正在商标管理、运作中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消除侵权风险,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上半年举办了两期企业品牌合法权益保护培训会,对130余家企业近300名负责人及品牌管理专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了企业品牌管理和保护的实战能力;会同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了欧盟知识产权实务培训,指导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提示企业有效防范侵权风险。三是搭建有效的维权信息联络平台。联合政府职能部门、知识产权专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业自身力量,搭建品牌维权信息沟通平台,构建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维权体系,为品牌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服务。

面对当前大力实施商标战略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成都市工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决策部署,以帮助企业爬坡上行为己任,以提升商标价值和效益为抓手,以促进经济止滑提速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有为地推进商标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商标做大做强,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改革开放前,贵州商标几乎没有被人所重视,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到1979年底,全省仅有注册商标158件,自19794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复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管理上,逐步实现了从单纯审核到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的转变,主要是采取建立监管商标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组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商标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商标的各项管理制度,整顿商标印刷行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商标实物档案等形式,推动了全省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开展。截至1998年底,全省累计拥有注册商标5620件,比1979年增长65倍。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商标的作用日益显现,商标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越来越重要,我局省时度势,与时俱进,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中心,以服务企业为己任,以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为手段,围绕三条主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实施我省商标发展战略的步伐,我省商标工作取得了成效。截止2009630,我省共拥有注册商标17036件,其中农产品商标3835件,地理标志4件,驰名商标20件,著名商标390件。

  一、制度与宣传并重,大力推动商标申请与注册,夯实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基础

  (一)采取各种形式,利用种种渠道,不断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尤其是在2005年、2007年,我们免费为企业举办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增强,商标注册咨询络绎不绝,商标注册申请数年年攀升,2005年商标申请量仅为2510件,2006年、2007年、2008年商标申请量都达到了3600余件,尤其是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实现了质的飞跃。截止2009630,我省共申报地理标志商标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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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了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我省商标的注册与发展。于2006年出台了《贵州省2006—2015年商标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推进计划。随着《贵州省2006——2015年商标发展战略规划》的出台,贵州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了商标工作的力度,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如铜仁地委、行署根据工商部门的建议提出了以梵净山品牌打造铜仁的构想,并组织实施品牌战略工程;黔西南州工商局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提出以工业的思路考虑农业,用品牌的理念经营农业的新观念,推动当地政府下发了《黔西南州推动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实施方案》,使商标发展战略规则得以顺利实施。截至到2009630,全省注册商标已达17036件。

  (三)《贵州省2006——2015年商标发展战略规划》与贯彻三农政策相结合。促进贵州省特色产业逐渐步入品牌化的轨道,促进了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扩大了农产品出口,使商标富农政策真正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截止2009630,全省农产品商标已达3835件,占商标注册总量的22.51%。如在省局商标处和县局工作人员的帮助指导下,龙里运输饭店逐渐改变传统经营理念,在招牌菜龙里辣子鸡申报了龙鲤邓氏商标注册申请,并加强产品研发,实行包装销售,商标注册、登记版权保护、专利申请等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办理请您加微信号:18621825626,进一步打开了销路,提高了知名度,经营额由5万元增加到16万元。

  羊场镇是龙里县的主要粮食产区,由于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得天独厚的天然条件,该镇所产大米口感糯香、品质优良在周边县、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今年,县工商局引导该镇成立了羊场镇新营村水稻种植销售协会。在工商部门的正确引导下,此商标迅速增值。814,羊场镇镇长左光宏向工商干部介绍说:“‘龙鲤羊场大米商标注册申请得到国家商标局受理的消息在当地传开后,已经先后有4个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大米经销商与镇政府联系,希望取得该商标的使用权,个别经销商甚至提出出资5万元买下该商标。别说5万,就是10万、15万,我们也不卖。

  二、加大商标监管工作四化建设,打造驰著名商标,形成驰、著名商标集聚效应,促进贵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积极推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确保商标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贵州省局先后制定了《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暂行办法》、《贵州省著名商标标识试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启动了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为培育驰著名商标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初期,我省无一件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到1992年,我省也仅有贵州茅台一件驰名商标,也没有著名商标,从1992年到2002年这十年间,贵州省驰名商标数也仅增加1件,总数为2件。2002年以来,贵州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对本地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的企业,进行梳理排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我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梯队,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培育、扶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实现了驰名商标数量和质量的历史性突破。截止目前,贵州省驰名商标总数达到了20件,2002年以来的这6年时间,驰名商标增加了18件,比2002年增长了9倍,著名商标实现了从无到有、零的突破,达到了39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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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和跟踪管理,确保驰著名商标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驰著名商标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省已将驰名商标纳入企业名称注册保护范围,下一步将把著名商标也纳入企业名称预先审核保护范围,同时还将出台《贵州省驰著名商标跟踪管理办法》,将驰著名商标纳入重点监管。

  (三)驰著名商标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发展拓宽了市场。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向前发展,促进了贵州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如南明区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1996年注册陶华碧老干妈商标,2006年被认定为贵州省著名商标,品牌为其带来效益,产品畅销全国,出口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目前国内生产及销售量最大的辣椒制品生产企业,2007年实现产值13.5亿元,上缴税收1.8亿元。再如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公司的习酒认定为著名商标后,2008年产量、产值、销售收入、税收、利润与2005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0%77%116%%212%。销售范围从原来的省内及周边地区,扩大到东北、华东、中南、西北及沿海地区。再如晴隆县柑桔场晴珍商标于2006年获贵州省著名商标,从此,晴珍牌脐橙、夏橙从地摊销售走向品牌销售,从品牌走向著名商标品牌,产品也从大山的布依山寨走向贵州的兴义、安顺、贵阳,云南的曲靖,广西的桂林等各大市场。截至2007年底,全县种植柑桔面积2.16万亩,投产面积8000亩,柑桔年产量540万元,年产值900多万元。受益农户3610户,受益人口16200人,人均增加收入360元,种植柑桔年收入2000元以上的农户有0户,年收入4000元以上的农户120户,年收入8000元以上的农户32户,高的达到4万元。

  三、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还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专项行动。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截止2009年6月30日,全省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116起,案值6768.38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0起。

在跨部门跨地区保护商标专有权方面,我们加强部门间、地区间区域协合,构建良性的协作机制。2007年我省成功举办了2007年度西部商标行政协作保护年会,与西部十四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了西部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会议制度,共同签署了《西部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与广东、福建等九省(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并共同协商制定了《关于商标行政保护合作的合作方案》,为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保护机制作为了努力。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培育发展商标,推进商标战略,对于充分发挥云南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竞争整体实力、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在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狠抓商标培育工作,着力在增量、提质、提效(增加注册商标数量、提升注册商标质量、提高商标工作效率)上狠下功夫,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商标注册申请数量从1981年的300多件,快速增长到近年的8000件左右;有效注册商标从1979年的421件,快速增长到目前的近3万件,注册商标实现了量的飞越。2005年,“文山三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地理标志注册量实现“零”突破,现有地理标志商标 11 件;2003年,启动首届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著名商标实现“零”突破,现已连续开展六届,共认定著名商标636件;1997年,“红塔山”被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实现“零”突破,到今年共有驰名商标12件,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三个反复”,共同推进商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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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商标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整合政府、企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云南省工商局坚持“三个反复”的工作原则,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工商推进、部门协作、企业争创、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政府培育商标、企业争创商标、市场推崇商标、社会热爱商标的良好氛围,汇聚人心、凝聚力量,共同推进云南商标战略。

  一是反复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更大支持。加强向各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把商标战略纳入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来统筹谋划,是推进商标战略的根本保证。云南省工商局始终把推进商标战略作为工商部门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局纳宗会局长多次向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商标工作,各级工商局也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经过多次请示汇报和精心筹备,2008年7月1日,省政府召开了“云南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同志亲自作报告,对推进云南商标战略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2008年8月29日,省政府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提出到2012年,力争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5万件、云南著名商标达10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40件,驰名商标总数位居西部省区前列。省政府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的召开,把商标战略上升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州(市)党委政府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形成了争先恐后推进商标战略的良好局面。

  二是反复向企业和农户宣传,增强商标意识。企业和农户是注册商标和使用商标的主体,是推进商标战略的原动力。开展商标法制宣传,增强企业和农户的商标意识,提升企业和农户的商标运作水平,是推进商标战略的关键。云南省工商局在抓好每年“3.15”和“4·26”活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注意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协作,创新宣传培训方式。去年,省工商局和省国际商会、普洱茶协会共同举办注册商标海外维权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与保护维权培训班,受到产品出口企业和茶厂、茶商的广泛好评。《云南工商管理》杂志增发推进商标战略特刊,免费赠送有关企业,深受企业欢迎。基层工商干部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走村串寨、进村入户,宣传商标知识,指导注册涉农商标、民间传统特色产品商标,“商标富农”工作已见成效。

  三是反复向干部职工灌输,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商标战略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给工商部门的光荣任务,工商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标战略的成败。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云南省工商局开展了推进商标战略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对曲靖等州(市)工商局抓商标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并组织专门人员对“斗南花卉”产业发展商标战问题进行调研,撰写出了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既提高了云南省工商局对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理性认识,又对我省花卉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去年“4·26”期间,云南省工商局邀请云南财经大学知名教授作了“品牌战略与企业竞争力”专题讲座,今年“4·26”期间,云南省工商局邀请总局商标局吕志华副局长作了“工商行政管理时代前沿知识—商标战略”专题讲座,大家深受教育、深受启发。今年,省局党组把推进商标战略列入全省工商系统六项重点工作,作为工商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措施之一,并对培育驰名商标和开展“一所一标”活动进行指标分解和层层考核,不断强化对推进商标战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力促克服“条件差”、“无能为力”的消极思想,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全系统共抓商标工作、齐推商标战略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推广“两清”、“两本帐”和“两兴”、“两规划”,着力增加注册商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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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商标战略,增加注册商标数量是基础。根据云南省商标发展实际,云南省工商局认真总结基层首创经验,在全系统推广了“两清”、“两本帐”和“两兴”、“两规划”工作方法。“两清”就是各级工商局摸清辖区商标注册情况、摸清辖区商标侵权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两本帐”就是在县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建立有效注册商标登记台帐、拟培育发展商标台帐,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两兴”就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开展“品牌兴农”、“品牌兴企”活动。“两规划”就是县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两级分别制定商标培育发展五年规划。通过推广“两清”、“两本帐”和“两兴”、“两规划”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云南省商标注册申请数量逐年增加,2008年,全省申请注册商标7708件,核准注册3448件,不断夯实了商标战略的基石。

  三、开展梯次培育,全力提升注册商标质量

  推进商标战略,培育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是重点。云南省工商局按照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分别制订了州(市)知名商标、云南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梯次发展规划,初步建立了高知名度商标的梯队培育模式。

  一是积极帮扶企业争创驰名商标。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重点针对云南经济发展中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注册商标,认真进行梳理排队,充分征求和尊重企业意见,制定了推荐、扶持、培育三个层次的工作计划。对列入推荐计划的,指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帮助建立健全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帮助企业完善商标使用证据、经济指标证据、产品质量证据、用户情况反馈和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指导企业做好培育驰名商标的基础性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在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查的基础上,开展实地调查和市场调研,走访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多方征求意见,确保认定的著名商标具有相应的公众知晓度和市场信誉度,特别是严密注意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以免给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各州(市)工商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为培育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的指导。从云南实际出发,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摸清各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理标志资源状况,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引导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创新服务,努力提高商标工作服务效率

  一是广泛推行“三书一卡”工作制度。各级工商部门积极推行商标法律告知书、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和商标管理跟踪服务联系卡“三书一卡”工作制度,使商标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1-5月份,全省工商系统共走访企业7220户,发放各类商标书卡3959份。

  二是组织开展“一所一标”创建活动。针对“两费”停征和工商工作转型实际,为充分调动基层工商所商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开展了“一所一标”、“一所多标”活动,部分地方还开展了“一乡一标”、“一社一标”(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目前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三是主动登门做好宣传指导服务工作。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省局领导和部分州(市)工商局领导主动登门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工作。

  四是探索建立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以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为重点,按照“四化建设”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商标监管执法工作中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实现高效能监管。 

履行职责 加大力度
促进商标培育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以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立足职能到位,坚持商标培育和行政保护并重,大力加强商标培育工作,切实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商标培育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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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因其具有的宣传产品、反映品质和引导消费的特殊功能,使其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和重要的无形资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政府重视、企业运用和社会公众认可。为加快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西藏工商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商标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进一步充分认识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把培育和保护商标作为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坚持不懈抓好落实,极大地促进了我区商标事业的发展,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的活力。

  二、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全力促进我区商标协调发展

  (一)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努力夯实商标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西藏工商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要求,把政策扶持作为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积极研究出台促进商标发展保护的政策措施,引导、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努力打造西藏品牌。2008年底,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意见》,2009年又下发了《全区商标管理工作要点》,对全区商标培育工作任务进行量化,提出指标要求和指导意见,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商标意识和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性,我区注册商标量逐年增加。截止2009年4月底,全区已累计注册商标1360余件,年均增长11%以上;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中国驰名商标4件、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45件,我区商标事业的发展迎来了一个比较好的时期。

  (二)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西藏工商部门把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提高企业商标意识的基础工作,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提高企业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意识。一是紧密结合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在每年“3.15”和“4.26”,都把宣传商标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宣传内容,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讨论、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活动。仅2008年元月至今,开展宣传20余次,受理解答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50000余份,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刊登、刊播相关稿件3篇。

  (三)加强商标培育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根据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西藏各级工商部门创新方式,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一是始终把鼓励、引导、培育商标注册工作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一产上水平,二产上重点,三产大发展”的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立足高原特点,加大对特色农牧业、加工业、土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培育。二是深入各大企业及旅游景点挖掘和培育商标,注重挖掘和培育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生物资源等证明商标,力争打造一批具有鲜明西藏特色的商品品牌。三是对辖区企业及其产品、各种优势地理资源和自然人文景观等进行系统梳理,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商标注册和著(驰)名商标发展规划。四是在实施商标富农战略中,积极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合作组织提供商标咨询、设计、代理、制作等相关服务,尽量满足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要求,积极拓宽商标注册服务领域。五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积极支持、热情服务、强化引导。

  (四)鼓励和指导企业争创著名、驰名商标,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制定地方性规章,强化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11月转发自治区工商局《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自该件出台以来,已评审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5批45件,续展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21件,涌现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资源特色和民族文化底蕴的商标,进一步扩大了其社会影响,促进了企业乃至当地经济特别是农牧区经济的发展。二是积极引导企业申报认定驰名商标。2004年以来,把培育驰名商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案件查处中认真做好驰名商标立案、审查、申报等相关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已有“拉萨及图”、“甘露及图”、“祥云图形”、“圣鹿及图”4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三是继续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自主商标、自主品牌,不断强化对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的指导和帮助。四是将品牌战略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指导鼓励涉农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

  三、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积极营造商标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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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西藏工商部门在强化商标培育的同时,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措施,从严执法,积极维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08年,共检查各类经营户7333户、商品交易市场1204个,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46件,案值187.13万元,罚没款13.5万元,没收侵权商标标识50万张,移交司法机关1件3人。

  (二)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工作圆满成功。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后,我们以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刷环节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情况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对旅游景点(区)纪念品市场、各类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城乡结合部、城镇小商品集散地等易发生侵权行为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共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6500户、检查各类市场225个,整治重点区域1423处,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1078件,案值5.7万余元。

  (三)建立和完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长效机制。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确定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和重点侵权行为,集中力量,全面反复开展了拉网式清查,坚决收缴侵权商标标识和商品,从重从快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二是开通了打假维权“绿色通道”。重点是主动与企业联手打假,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著名、驰名商标企业跟踪维权,增强商标维权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重点查处侵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有计划、有目标地对我区商标品牌进行全面保护。五是主动加强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及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六是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多年来,尽管我区在实施商标保护和战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内地省、区、市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措施大力发展我区商标事业,推动我区商标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工商系统开展的“一所一标”工作,是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商标富农”战略而采取的一项措施。这项工作从2007年初开始部署以来,始终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关怀和支持。经过探索、实践和努力,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成绩。2008年4月,为了进一步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所一标”工作的先进经验,国家工商总局在陕西省汉中市召开了“一所一标”现场会。

  一、“一所一标”工作的背景和思路

  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商标富农”的安排部署。省工商局对如何理解商标富农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在思想上达成了共识——这项工作很重要,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特别是西部落后地区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提出了基本的工作思路——必须发挥工商系统整体合力功能,发挥工商所主力军作用,各级局和工商所各司其职,以商标监管部门为主,其它部门为辅,分工协作,统一安排,把宏观目标和具体任务相结合,以量化考核的形式部署工作。

  二、“一所一标”工作的部署和措施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工商局向全省工商系统发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所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辖区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积极开展商标富农行动中,充分发挥工商所职能作用,切实做好辖区内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工作。首先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支持农产品走品牌战略之路为重点,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帮助农民运用商标整合特色优势农副产品资源,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打造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目标。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前沿的工商所,更应充分认识开展商标富农、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把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推向深入。其次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涉农企业的商标注册保护意识。虽然陕西省属农业大省,特色农产品种类和数量都很多,但由于经济欠发达,一些企业、农民的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不强。很多在当地颇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农副产品没有及时注册商标,有的甚至被他人抢注,给企业和农民造成巨大的损失,直接影响到陕西省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工商所,要把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使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真正懂得农产品商标注册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要求建立和完善商标富农机制,把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一个工商所每年至少引导、帮助辖区内一个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每年确定至少一个已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扶持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提高当地农产品商标注册积极性,带动品牌经济的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四是各级联动,摸清底子,理清思路,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准确掌握农产品资源基本情况。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农副产品商标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的调研,对有一定历史传统、地域特色和较高知名度但未注册商标的农副产品,进行调查摸底,报县级局汇总整合,再报市级局,确定扶持重点,最后上报省局。省局确定“商标富农”重点品种,邀请有关专家,共同商讨申请注册和保护方案。五是重点扶持特色农副产品企业。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引导鼓励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知名度,使“公司+农户+商标”真正成为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

  三、“一所一标”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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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一标”和“一村一品”相配套,但是侧重不同:“一村一品”面对生产;“一所一标”对接的是市场,可以使农产品迅速转化为商品并增大溢价空间,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全省工商系统的努力,“一所一标”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量大幅度提升。仅2007年,就有375件农副产品商标申请注册,相当于过去农副产品商标注册申请总和(1859件)的五分之一。2008年,农产品商标注册申请达到754件,比2007年翻了一番。(二)以商标富农为策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观念和意识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商标乃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注册主动性和积极性空前高涨。(三)基层工商干部商标知识有较大提升。许多干部成为了宣传商标战略的行家里手。(四)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仅“午子仙毫”茶叶公司等41户龙头企业就与农民签约达4亿元,使200万农民受益。由于这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008年4月,总局在陕西省汉中市召开了“一所一标”现场会。总局领导同志要求在全国各地推广这一做法并用三句话对一所一标的工作做的概括——首先找到了一个路径,就是把国家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和基层工商所的商标监管工作统一起来了;第二指出找到了一个结合点,就是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帮助农民致富结合起来;第三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上创造了一个新模式。

  四、“一所一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深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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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一标”工作开展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已初见成效,有的地方还比较滞后。究其原因,有当地经济发展的因素,更有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工作水平的问题。二是工作还不够深入,一些地方在帮助指导农民把商标做大做强上用力不足,对这项工作的理解表面化、片面化。究其原因,更多的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的问题。三是基层干部商标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向农民和涉农企业进行深入的宣传,指导乏力等。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计划首先从提高基层干部的商标知识抓起,组织由商标监管干部、商标研究学者、商标代理人组成的“商标工作讲师团”,赴全省各地巡回辅导,下大气力提高基层干部的商标知识,使他们真正成为内行、专家,更好地承担起指导、帮扶的责任。其次,进行量化考核,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市、县、所之间加强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典型。2008年考核结果已下发全省工商系统,下一步还将出台《“一所一标”工作考核办法》。其三,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解决农民注册资金短缺等问题,商标代理机构提出每年免除一部分农产品商标的代理费,为农副产品注册商标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是工商部门职责所系。陕西省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服务指导和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检查督导,克服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一所一标”工作,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西安市工商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个统一”的要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监管执法服务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立“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打牢商标事业发展基础

  按照总局领导提出的商标事业发展要坚持“一个依靠、四个借助”的指导方针,结合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西安市工商局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服务的商标发展“三方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申请商标注册目标任务责任制。落实“十一五”期间西安市商标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每年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3000件,并分解落实到各分县局,同时在72个乡镇工商所推行“一所一标”制度,与其他工商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是开展“商标代理诚信单位”评选活动。2007年底,组织在全市27家商标代理机构中首次评选出了4家商标代理诚信单位,并在社会上公开表彰宣传,充分发挥其在商标事业发展中的中介服务、工商助手和联系企业桥梁等作用。

  三是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制度。从2007年开始,通过登记注册窗口或委托商标代理诚信单位向企业经营户免费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三年来,累计发送1万多份建议书。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各商标代理机构每季度向市局报送《商标注册申请情况季度统计表》,以便于工商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商标注册申请情况,各工商机关同时向商标代理机构通报企业经营户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五是实行商标注册补助奖励制度。积极协调高新技术和经济技术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安排专项经费,实行商标国际、国内注册补助奖励政策,激励企业积极创立、注册、运用、保护自主商标品牌。

  三方联动工作机制运行3年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新申请注册商标13877件,超额完成规划任务的30%以上,是前27年商标注册申请总量的1.3倍;农产品商标注册申请量每年在250件以上,是目标任务的3倍。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拥有注册商标24635件,其中农产品商标3854件。

  二、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着力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商标监管执法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基层执法干部全员培训。适应“两费”停收后基层工商所面临的新形势,今年上半年,由市局统一组织,对全系统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了商标执法业务知识全员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商标执法人员1500多人。

  二是创新培训形式。依托“远程培训系统”,借助互联网平台,构建“网上商标监管培训学校”,设有商标法律法规查询、问题解答、外埠信息、案例分析等8个栏目,方便基层执法人员自主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网上商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编印《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手册》,发给全体商标监管执法人员,作为工具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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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利用每年的“3·15”、“4·26”活动,组织开展商标维权法律咨询宣传;在《三秦都市报》举办《商标法》知识竞赛,在大雁塔北广场地下通道设立西安市驰著名商标展示长廊;协调市财政拨付专项经费50万元,在《西安日报》开设了“西安市著名商标企业展示专栏”,截止目前,已经刊登55期。

  四是强化企业的商标法律培训。2006年以来,共免费举办商标国际注册、培育驰著名商标、商标规范使用和管理等专门知识培训班80多期,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5000多人次;开办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培训班 15期,培训590多人次。

  三、落实“四个统一”要求,推行商标监管行政指导工作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四个统一”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今年5月,西安市工商局研究提出了在履行商标监管执法职能中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10种主要形式:

  (一)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

  (二)推行“一所一标”制度。即72个乡镇工商所每年帮助辖区内的农民、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一件商标,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落实商标富农工作;

  (三)与商标代理机构交流共享信息资源;

  (四)发送《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指南》;

  (五)发送《申报认定驰(著)名商标意见书》;

  (六)告诫提示,发送《商标法律告知书》;

  (七)预警提醒,避免不必要的商标权益损害;

  (八)纠纷调解,柔性服务;

  (九)发送《商标策略提示书》,挖掘商标潜在价值;

  (十)劝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广告宣传工作。

  目前,行政指导工作正在全系统推广落实。

  四、积极培育商标品牌,加大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力度

  一是建立驰著名商标培育计划梯队。制定了驰著名商标培育计划,建立了培育梯队,实行动态发展机制。各分县局按照市局下达的培训计划,健全培育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并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考评。出台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企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对驰著名商标企业实行免检制度;建设名称字号与驰著名商标共享数据库,避免名称登记与驰著名商标的冲突;对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做到随时申诉举报、随时受理、随时发现、随时查处。2006年以来,新认定西安市著名商标230件、累计拥有西安市著名商标419件;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210件、累计拥有陕西省著名商标305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0件、累积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6件。

  二是发挥工商所的主力军作用。“两费”停收后,西安市工商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商标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确定了以市局为指导、分县局为骨干、工商所为主力的三级商标执法办案体制。要求各工商所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作为履行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安排商标监管执法专职人员,增强执法办案力量,担当商标监管执法的主力军。建立并落实工商所、市场开办单位、经营户“三位一体”的商标日常监管新机制,把商标监管列为市场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的行业自律作用,建立注册商标有效使用、依法保护、规范管理的长效运行制度。实行商标执法办案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将商标执法办案、任务下达到各分县局、分解落实到工商所,切实把商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与知名商标企业开展联手打假维权。将驰著名商标、出口品牌、涉外商标、涉台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作为注册商标保护的重点对象,制定了与知名商标企业开展联手打假维权的工作制度。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339户知名商标企业设置打假维权联络员,并发布在红盾网上,建立联手打假维权工作机制。知名商标企业如遇注册商标被侵权假冒,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并协助工商部门鉴别侵权产品、查处侵权行为,提高打假维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于知名商标企业提出的打假维权投诉举报,工商部门优先受理、快速出击、及时查处;涉及跨地域的侵权假冒行为,则发挥全国工商系统各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网的作用,派人或发函请求外地工商部门协查,帮助知名商标企业跨市、跨省、跨境开展商标打假维权;各分县局定期向企业提供打假维权政策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收集、分析侵权假冒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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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全系统商标监管执法人员的艰辛努力,2006年以来,西安市工商局共查办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885件,罚款885万元,其中商标假冒侵权案件1663件、一般商标违法案603件、涉外商标案件552件、驰(著)名商标案件428件。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甘肃省工商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走出欠发达地区、西部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新路子”的总体要求,高举服务经济发展这面旗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坚持把服务和促进发展作为商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认定著名商标、培育驰名商标、扶持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有力地助推了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据统计,全省累计注册商标1.4万余件,其中,驰名商标11件,甘肃省著名商标238件,证明商标16件。

  一、积极推进著名商标立法,规范著名商标认定,提升了企业抗风险能力。坚持把著名商标立法工作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进著名商标立法进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著名商标认定程序,为公平、公正地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调研,夯实甘肃省著名商标立法工作基础。为加强我省著名商标的法律认定和保护,鼓励企业争创著名商标,提升我省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根据省政府2005年度立法计划,成立了《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起草、调研、论证小组,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和省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分别对兰州市等14个市、州工商部门,61户企业进行了广泛调研,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送审稿),于2007年6月29日经省政府第10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小组再次深入佛慈、黄河等知名企业进行调研,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集中论证,就《条例(草案)》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赴山东、江苏、浙江省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于9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贯彻《条例》实施,省工商局先后制定了《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规则》、《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廉政工作守则》、《甘肃省著名商标考查回访制度》。并针对我省商标发展现状,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动甘肃经济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政策支持。

  (二)积极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省工商局分两期举办由250多家企业商标负责人、市、州工商局商标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培训班,重点对《条例》、《办法》进行了集中培训。2008年分两期进行了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在认定过程中,严格落实《甘肃省著名商标考查回访制度》,从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中选出有代表性的60家企业,按照著名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深入企业,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车间、看商标实际使用等办法进行实地考察。经两次专家会和局务会研究,共认定“读者”等238件商标为甘肃省著名商标。

  (三)著名商标认定提升了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著名商标认定后,各级工商部门在加强对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进行跟踪服务的同时,重点对获得著名商标企业2007年、2008年的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查,发现企业在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后,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大部分企业都表现出了相当的抗风险能力,在逆境中发展迅速,效益增长较快。一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参与市场竞争力增强。比如: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莫高”商标于2008年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后,公司明确提出葡萄酒发展思路,即确立追赶战略,瞄准全国“三甲”;选择经营突破,加速扩张;谋划全国市场布局,市场销售快速增长,渠道资源达到最优配置。“莫高”葡萄酒营业收入由2007年的3.58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4.22亿元,年增长17.87%;利润总额由2007年的2895万元上升到2008年的5476万元,年增长89.13%;实现“莫高”葡萄酒在全国的行业地位由2007年的第六位跃升到2008年的第五位;销售区域已由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延伸到除台湾以外的全国销售网点,葡萄酒销售呈现量价齐增,产销两旺的高速发展态势。今年“莫高”商标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二是著名商标不仅是一种智力成果,而且还是企业形象的代表。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含金量愈高。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著名商标所起的作用与日俱增。对消费者而言,著名商标意味着商品品质和企业信誉。对著名商标所有人而言,著名商标是宝贵财富,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创业能力。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兰州市武都路千聖火锅店的“千聖”商标是全省肥牛行业唯一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该商标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后,在行业中名声大振,要求加盟的就有6家之多,其经济效益也有明显的增长。三是著名商标除享有普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外,还享有普通商标所不具有的企业名称登记方面的特殊保护。著名商标认定为解决企业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提供了法律依据。如兰州市经营者陆海军于2003年开办了“兰州市城关区火吧餐饮部”,主要从事“烧烤、火锅、饮料、酒的零售”经营。于2006年核准注册“火吧”商标(注册类别为43类),核定服务项目为咖啡馆、餐厅、饭店等十个服务项目。因为其经营模式很受市场欢迎,多家餐饮店注册登记“火吧”企业名称并在门店突出使用,使商标所有人蒙受经济损失,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条例》的出台,明确规定“他人不得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避免了以后类似情况的发生,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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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努力打造地域品牌,指导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商标法》对商标权延伸保护的特殊措施,是国家及相关公众对企业产品质量、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效益乃至社会信誉的认可,集中体现了企业的现实生产力、综合竞争力和前瞻发展力。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提升了我省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各级工商部门履职尽责,动员、指导企业积极参与驰名商标认定,帮助企业整理申报材料,对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商标积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推荐。2008年以来,“海林”、“   ”、“   ”、“TSD牌”  和“莫高MOGAO”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  ”、“  ”、“  ”商标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为驰名商标。使我省驰名商标的数量由2007年底的3件猛增到目前的11件。为做好驰名商标培育工作,2009年省工商局从238件著名商标中选出40件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培育对象,各级工商机关分工负责,以标定人,加大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坚持质量为本,以品牌优势打造品牌形象。坚持自主研发,以新优特扩展品牌价值,以企业文化丰富商标内涵,精心培育驰名商标。

  三、指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各级工商部门按照“注册一件商标,富裕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的指导,使我省的地理标志注册数量由2007年底的6件猛增到目前的16件,名列全国第八位。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如“平凉金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后,又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使“平凉金果”的身价从注册前的1.1元/公斤上升到注册后的2.1元/公斤,增长91%;农民人均收入由注册前的558元上升到注册后的730元,增长30.8%,占农民总收入的30.2%;年销量53万吨(其中出口6000吨),销售额11亿元;占当地农业产值的39.5%;从业人员25万,占总人口总数的12.63%。再如定西马铃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去年注册后,为当地农民发展马铃薯特色产业闯出了一条新路子,价格从注册前的0.12元/公斤上升到注册后的0.24元/公斤,增长100%;农民人均收入由注册前的1100元上升到注册后的1700元,增长55%,占农民总收入的80%;年销量60万吨(其中出口4.5万吨);从业人员7万,占总人口总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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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法行政,重拳打击商标侵权行为。2008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坚持以日常监管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与协调,认真开展了以保护食品、药品商标、驰(著)名商标、涉农、涉外商标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844件,罚没款180余万元。查处的大要案件有:兰州西北商城万山鞋行某个体户销售侵犯浙江省某有限公司商标权案,被处以罚款5万元;兰州兰新电器综合市场某个体户销售侵犯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某有限公司商标权案,被处以罚款5万元。

总之,在我省各级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服务企业发展和依法保护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商标注册量、驰名商标拥有量远不及发达省市;我们将以此次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商标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我省商标战略实施,不断提高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促进甘肃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依靠政府支持、坚持改革创新
大力推进欠发达地区商标工作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在国家工商总局、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结合欠发达地区实际,依托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以打造注册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三大方阵”为核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商标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我们的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两点: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推进商标战略的重要保证

  青海省推进商标战略,除了国家工商总局对青海给予的政策倾斜外,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在工商部门的努力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各级政府将商标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以来,经省工商局草拟,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青海省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青海省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实施方案》、《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特别是2008年,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历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推进品牌战略工作大会,各州(地、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省长宋秀岩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亲临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并由省政府主管省长亲自主持,举办了两场“青海推进品牌战略”高峰论坛,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经省工商局积极请示,从2009年起,省政府设立“青海省品牌建设发展资金”,决定每年拨出专款1000万,对获得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及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畜产品商标给予奖励,并对企业开展品牌宣传的进行补助。2009年6月底,根据省政府的安排,省工商局在上海市展览中心承办了主题为“大美青海、特色品牌”的青海品牌商品推介会,这也是青海省迄今为止在省外举办的首次品牌推介会。在上海市工商局的鼎力支持下,这次推介会受到省内外相关媒体及上海市各界的关注,反映热烈,富有成效,成为青海实施品牌战略中的闪光点。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州(地、市)县级推进商标战略的力度更大,纷纷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如玉树州是青海的一个纯藏族州,位处三江源地区,境内旅游景点众多,为保护这些商标资源,通过商标战略,拉动旅游开发,州政府拨出专款,一次性申报了101件商标。海南州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州、县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8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商标品牌发展。海东地区行署及六个县已开始设立商标战略发展资金,对品牌战略给予大力扶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全省商标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商标品牌建设,开创了全社会关注品牌、共同培育品牌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商标品牌成为省内新闻的热点,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栏作了大量报道。如今年4月份,省委宣传部首次就商标宣传工作,专门组织省内各新闻媒体召开了一次新闻协调会,下发了《关于“商标在你我身边”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确定省内各主要媒体开设以“打造商标品牌,坚定发展信心”为主题的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并落实了参与宣传报道的记者,仅2009年4月份省内各媒体宣传报道商标品牌达142篇(次),录制并刊播商标品牌公益广告3条。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是推进商标战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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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总量小,门类单一,著名、驰名商标数量少,企业商标经营能力普遍较弱,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不强是困扰青海实施商标战略的突出问题。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以提高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为目标,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商标工作的局面。自2005年以来,我们一年确定一个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培育保护知名品牌、规范扶持中小企业”、“商标是企业腾飞的翅膀”、“服务千家企业、培育千件商标”等主题活动,将4月份确定为商标品牌知识宣传月,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了送商标知识进企业、进农牧区、进学校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学习班、免费为省内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做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法》及商标知识。几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93次,在省级媒体播出品牌系列宣传110多期(次),印发宣传材料13万余份。通过大力宣传商标法律,积极普及商标知识,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自觉保护商标,实施商标战略打造核心竞争力,已逐渐成为青海各界的共识。

  二是以“三定四帮”为手段,注册商标总量和申请量大幅上升。为了扩充商标总量,按照“一所一人一标”的要求,通过定人员、定任务、定奖罚,要求人人参与服务企业培育商标工作,各州(地、市)局及各直属分局,从一般干部到领导干部,都落实了商标培育任务,制定了年度奖惩办法。采取帮学法、帮策划、帮查询、等措施,开展一条龙服务。从坐等上门到主动上门开展工作,深入企业、农户宣传,讲解商标注册知识,提高了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同时,全省工商系统强化商标行政指导工作,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如2008年青海湖景区工商管理分局重点从保护青海湖的无形资产入手,就青海湖景区无形资产的形成、保护和将来的利用等重大问题,将三份商标注册建议书上报给了景区管理公司。为了便于决策,统筹轻重缓急、注册费用、使用价值等多方面的因素,拿出四套备选方案,指导青海湖景区管理公司向总局商标局一次性提出270件商标的注册申请。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们将全省百强企业和私营骨干企业作为培育的重点对象,逐个上门开展服务。重点帮助企业树立“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商标储备意识”,商标培育步伐明显加快,初见成效。2008年,商标申请量首次突破千件大关,达到1746件,较2007年增长120%,相当于前三十年注册商标总量的50%。截止目前,全省累计注册商标总数达3610件。较三十年前增长了51.6倍。

  三是以“三个一批”为重点,开创了农畜产品商标新局面。2005年以来,全省系统通过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和农业加工企业注册一批农副产品的商标,夯实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基础。截至目前,累计注册农畜产品商标达474件,占注册商标总数的13%。通过与农业、畜牧等部门积极协调,组建了40多家行业协会,在优势产业中寻找突破口,培育一批特色品牌,作到了农产品商标民间管理、民间受益。先后有2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申请量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发展势头强劲。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互助“马铃薯”、“玉树虫草”、“湟源马牙蚕豆”、“循化线辣椒”、“乐都紫皮大蒜”、“祁连黄蘑菇”等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培育一批农产品著名商标,在农业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和传统农业中率先实施商标战略。通过工商部门大力推动,企业坚持不懈创牌,我省农畜产品商标中,培育出了4件驰名商标、13件青海省著名商标,分别占全省驰名、著名商标总数的40%和33%,提高了我省农畜产品知名度,增强农畜产品竞争力。

四是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培育驰名商标实现了飞跃。通过自上而下坚持不懈地开展培育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州地市知名商标和县域好商标活动,激发了企业创品牌的热情,使青海拥有的驰名商标总数达到了10件,位列西北五省区第二。据统计,2008年,“盐桥”钾肥、“藏羊”地毯、“雪舟”牛绒衫、“互助”青稞酒、“晶珠”、“金诃”藏药、“三江源”虫草、“金溢”铝型材、“布哈拉”民族服饰、“洁神”环卫设备等10家驰名商标企业共实现工业生产总值88.98亿元,为全省GDP总量贡献9.25%,税收贡献10.1%,出口贡献10.22%。10件极具青海产业特色的驰名商标,已逐渐成为青海品牌崛起的主要商业标志,提高了青海产品市场竞争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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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宁夏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自治区《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充分履行职能,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大商标培育和市场监管力度,全区商标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确立战略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请自治区政府批转了《关于加快实施我区商标战略的意见》、《自治区2008年—2012年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培育发展规划》。确定实施商标战略现阶段的目标是:到2012年,力争全区商标申请注册数量达到150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000件以上,力争培育驰名商标10件以上,“宁夏著名商标”260件以上,力争培育农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12件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商标5件以上,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生产企业的总产值实现翻一番。通过实施商标战略,实现以商标品牌建设品牌企业,以品牌企业推动地方特色优势品牌产业发展,以品牌产业带动品牌经济发展,以品牌经济促进地方发展,走出一条品牌产品—品牌产业—品牌经济—品牌市县—品牌自治区的创新发展之路。

  二是创新战略举措,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先后在全系统推行了“商标指导员”、“四书两卡”、“一所一标”、“一乡一标”和企业商标备案等制度,建立了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培育库,形成了宁夏企业冲击著名、驰名商标的多级梯队。开展了宁夏地理标志资源摸底调查和“红盾助企”商标指导员帮扶企业活动,走访自治区重点骨干企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从企业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等方面开展具体的帮扶和指导。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实行“商标指导员”“保姆式”的全程服务,引导帮助农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着力推广“商标+农户+合作社(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先后帮助申报了“盐池甘草”、“灵武长枣”、“千堆雪”等一批重点商标,43件“沿黄城市带”、“沿黄城市群”、“塞上明珠”、“黄河金岸”商标,帮助企业、农户、协会申报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千余件。协助自治区政府注册了“两节一会”商标,提升了宁夏“两节一会”(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知名度,扩大了对外影响,使穆斯林文化得到了广泛传承。

  2008年4月,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喜闻“夏进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立即批示:“感谢国家工商总局的支持。品牌,是创新的结晶,是质量的凝聚,是企业的金字招牌,是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抓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自治区工商局把培育发展品牌作为一个战略重点和抓手,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要进一步制定我区品牌培育战略计划,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已经是宁夏名牌的要向中国名牌迈进,是中国名牌的向世界名牌迈进。让宁夏制造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008年10月,宁夏工商局配合自治区政府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宁夏著名商标认定表彰大会暨实施商标战略论坛”,自治区政府拿出570万元重奖获得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企业,这在宁夏尚属首次。

  2009年4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自治区主席第15号令发布,这标志着宁夏的著名商标管理已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扩大战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商标宣传工作,在《银川晚报》开辟了“商标与财富”专栏,与地方政府和宁夏电视台合作,拍摄了题为“一枚证明商标、激活一方经济——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富农纪实报道”的电视系列片,专题报道“中宁枸杞”、“盐池滩羊”、“香山硒砂”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使用富裕农民的显著成效,在全区引起了较好的反响。开展了以“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品牌经济,促进跨越发展——市县领导论商标”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宁夏电视台制作播出了“市县领导论商标”系列报道,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开辟了“市县领导论商标”专版,集中展示各市县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各级地方领导通过学习研究《商标法》、撰写理论文章,接受访谈,进一步增强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根据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给予驰(著)名商标奖励的政策性文件,灵武市、青铜峡市政府还拨专款在工商局设立专项商标培育基金。目前,政府引导、企业主动、社会共同支持商标工作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今年全区申请商标注册量达40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3.6%,其中已核准注册37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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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净化商标发展环境。建立了区局、市(县、分)局、工商所三级商标行政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查处非法印制和买卖商标标识行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打击“傍名牌”等多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现代网络科技的作用,利用联络员等沟通渠道,主动与企业联手打假,重点查处了一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捣毁制假售假商标窝点11个,查处侵犯食品商标专用权案件7件,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2件,查处伪造、擅自制造及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案件2件,其他案件5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89200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194件,罚没款21.35万元,切实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商标发展环境。

  二、基本成效

  一是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全区商标申请数量快速增加,每年增幅达25%以上,社会各界对商标工作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培育驰名、著名商标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是商标数量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我国恢复商标注册以来,宁夏商标注册数量从121件,提高到现在的8900件,注册量5400件,增长了44倍。目前,拥有驰名商标7件,宁夏著名商标19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集体商标7件,已形成了工业以“QTX”、“NXZ”为代表的中国驰名商标、农业以“中宁枸杞”证明商标为核心的驰名商标、特色产品以“香山硒砂瓜”“西吉马铃薯”等为核心的高知名度农产品商标,旅游产业以沙坡头、沙湖为核心的服务商标,这些商标群已成为促进宁夏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宁夏已申请注册了中宁枸杞”、“盐池滩羊”等一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知名度较高的农产品商标,这些优势特色农产品商标的申请注册和使用,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是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体制和机制初步建立。2008年自治区政府成立了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商局,部分市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目前自治区实施商标战略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一个“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

  在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地方党委、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是对实施商标战略最大的支持和最有力的促进;工商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商标工作,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有力的助推器;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商标维权意识,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原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宁夏工商局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商标管理和经营。将商标纳入企业产权管理的范畴,对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变更、转让、许可等一系列工作加以规范,使商标无形资产不断升值。二是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商标战略的实施。认真研究制定全区商标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指导、协调、督促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三是努力提高实施商标战略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商标战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培育商标中介机构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疆自然资源富庶,地缘优势突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基地,也是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其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对外开放水平的迅速提高,新疆已成为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为此加快推进实施商标战略既是促进新疆资源优势向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更是提升新疆经济地位和形象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新疆工商系统不断加强商标工作,支持企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大力宣传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培育和支持企业培育著名驰名商标,为加快推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新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地努力。

  一、抓住契机,营造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商标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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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商标法律知识。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召开保护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公布商标侵权大要案件,宣传展示商标工作成果,举办商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商标法律知识走进社区街头、厂矿企业、商场超市、院校课堂、党政事业机关、农牧团场的“六进”等宣传咨询活动,努力使宣传工作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同时为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商标宣传专栏,制作板报,发布公益广告,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使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新疆工商局被评为2005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先进单位。二是抓住著名、驰名商标认定契机,营造学习宣传普及商标法律知识的氛围。以近年来新疆8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及新疆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为契机,先后组织召开了8期由社会各界近300人参加的驰名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以及蒙牛、波司登、飞利浦、美国强生等中外驰名商标企业代表参加新疆工商局举办的全区及全国性商标培训研讨、战略论坛、企业联谊会等活动20多期。每期都具有组织严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规模大层次高、社会反响大的特点。为培养和增强企业广告宣传意识,每次都动员企业在会场内外进行富有气势的广告宣传,突出展示企业商标,营造学习和宣传普及商标法律知识的氛围。在工商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增长。1999年注册商标申请量首度突破了1000件,2000年达到2840件,2006年达到7407件,分别是96、97、98年的12.2、14.5和9.5倍,特别是地理标志实现了很大的突破,达到26件。

  二、制定规划,加快步伐,推进新疆商标战略的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年初新疆工商局制定并公开发布了《自治区工商局推进企业商标战略发展措施》,提出了阶段性商标发展目标任务,确定了以特色林果业、石油化工、能源等五大产业为著名驰名商标培育发展重点,并从宣传保护、培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的九项具体措施。同时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了《自治区工商局2009年重点商标培育发展计划》,确定了42件优势企业商标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为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地工商局结合当地实际,也相继制定发布了本地区《推进企业商标战略发展措施》和《重点商标培育发展计划》。同时为使各界了解掌握全国及新疆商标发展状况,为对比分析经济主体经营状况提供有效数据,新疆工商局首次制定并公开发布了“全国与我区商标发展状况对比图”、“我区与内地省区注册商标对比表”、“我区注册商标地域和行业分布统计表”和“我区地理标志及驰名商标目录”。这些工作的开展对全面推进新疆商标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发挥职能,强化服务,力促新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指导企业培育著名驰名商标。近年来,新疆工商局先后组织认定了6届著名商标,受理申请材料700多件,累计认定著名商标197件。为全面掌握企业商标工作情况,确保认定质量,先后派员深入天山南北400多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此同时加大了支持企业培育驰名商标工作力度。“伊力”、“美克·美家”等9件驰名商标的培育中,从培育到指导,从推荐上报到上下协调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仅多次派员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帮助建立和完善商标管理制度,收集整理案件诉求材料,而且新疆工商局领导也多次向总局领导汇报企业商标工作情况,从而加快了企业培育著名驰名商标的进程。二是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赢得当地党委、政府对商标工作的重视和支持。2007年新疆工商局党组书记王新怀在《新疆日报》发表了题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一文,阐述了在新疆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著名、驰名商标对带动和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工商系统的努力下,各地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一批关于支持企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了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给予奖励的规定,极大的激发了企业培育著名驰名商标的积极性。如阿克苏地区工商局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培育著名驰名商标,把一批地理标志和特色农副产品商标作为培育和支持的重点,制定下发了《阿克苏地区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实施意见》,在当地领导的重视和总局商标局的支持下,阿克苏苹果、红枣、核桃等6件特色农产品在不到1年内成功取得了地理标志注册。巴州工商局制定了《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帮扶计划》,其工作受到了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的培育著名驰名商标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州财政先后拨款40多万元作为“库尔勒香梨”打假维权和培育驰名商标的专项经费。这不仅对巴州商标工作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和促进,而且为各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把商标工作与服务“三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创新商标富农工作机制。近年来,新疆各级工商局不断把商标工作向农村延伸,加大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支持工作力度,深入农牧团场宣传普及商标法律,鼓励、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注册使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开展“一所一标”、“一局一品”的帮扶工作,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品牌化。针对南疆地区干旱少雨、昼长夜短温差大的特殊气候和地理环境,工商系统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种植红枣、香梨,葡萄、蕃茄、甜瓜、辣椒、啤酒花等特色农林产品。通过“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若羌红枣”、“阿克苏苹果”等一批地理标志的注册使用,新疆特色农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和扩大,不仅产生了良好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有效治理了土地沙化,改善了恶劣的气候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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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疆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的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驰名著名和地理标志商标,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具活力的无形资产。“伊力”白酒、“新特”变压器、“美克·美家”家具等驰名商标为依托发展起来的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已成为带动和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库尔勒香梨”、“若羌红枣”、“赛湖”高白鲑鱼、“北疆”红提葡萄等一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不仅走向了全国而且打入了国际市场。如随着地理标志“若羌红枣”知名度的提高,红枣种植业成为若羌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超过万元,几乎是新疆农牧民人均收入的4倍,往日的贫困县一跃成为巴州“首富”,充分显现了“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商标富农工作机制的成效。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随着社会的空前变革,商标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疆工商局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破解难题,为加快推进新疆商标战略的实施、促进新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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