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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有章可循

发布时间:2019-11-10 18:15:52

  ——商标局党委变更续展处党支部走出机关、服务基层活动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总局党组走出机关、服务基层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服务群众承诺,按照商标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我支部调研组于2012422日前往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活动。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目的一是商标战略实施以来,省市工商局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的基本情况,企业对商标价值的认识、利用情况,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请导航到: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26弄江桥万达广场5号写字楼507室,金融机构开设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情况;二是针对商标转让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向省市工商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完善商标转让的审查机制;三是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完善我处各项业务的审查程序,把服务于民落到实处。

  (二)调研方式方法:为实现上述目标,调研组认真学习领会总局领导的批示精神,制定了详细的调研纲要,以座谈会和走访的方式,主要从两方面开展调研:

  一方面,与吉林省工商局、长春市工商局、吉林市工商局座谈,听取各级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先后与吉林省工商局、长春市工商局、吉林市工商局座谈,认真听取了他们在支持和引导企业运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融资工作中的基本情况以及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尤其是在出台扶持政策、改进服务质量、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以及所取得的各项实绩;同时听取他们对于商标权转让、变更、续展、注销、许可合同备案等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地方工商部门在工作中的实际需求。

  另一方面,走访了3家企业、2家金融机构、1家商标代理机构,了解银行、企业、中介机构的经验做法和需求。此次调研,调研组深入走访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省宇平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吉林省建设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市专利达商标事务所、吉林圣德泉水度假花园有限公司等六家有代表性的单位,实地听取银行介绍金融机构内部对商标质押融资的认识、对商标质押贷款授信额度的把握以及放贷后的风险防控等影响商标质押贷款业务开展的实际问题;了解企业对运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的实际需求,以及在商标质押贷款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了各方对注册商标质押贷款工作包括商标质权登记程序如何简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中,还了解了各类企业在商标权转让、变更、续展、注销、许可合同备案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我们也及时宣传实施商标战略,普及商标专用权知识,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

  二、   吉林省的经验和做法

  (一) 开展商标质押融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20099月,吉林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始推广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经过全省工商系统不懈努力,该省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截至目前,商标权质押实现银企对接达成融资贷款协议 14 笔。通过调研,我们将吉林省的做法和经验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商标专用权融资提供政策支持。2009929日,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制定了《吉林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启动商标专用权融资工作,使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有章可循。2010429日,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向总行提交了《关于吉林省分行对拟开办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缓释措施的情况说明》,在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及客户基础进行全方位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于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估值风险处置变现风险缓释措施加以说明。并于 2010818日发出《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小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力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吉林省成为全国第一家不用担保公司开展商标专用权贷款服务试点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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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扎实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节日,编写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商标的认识,促进商标所有人积极维护商标信誉。两年来,编辑印制《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融资知识问答》5万册向社会发放,每年投资200万元,采取举办晚会、筹办商标展、举办商标知识竞赛、有奖知识竞猜、电视广播报纸立体宣传等方式开展商标宣传。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度。2010年,吉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强企助商百亿融资行动,确定举办融资培训班10期、培训企业融资骨干1000名、实现融资贷款100亿元的工作目标。2011年,吉林省工商局把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融资工作作为工商部门服务社会的十件实事之一,向社会公开承诺,提出200亿元工作目标;2012年继续将三大融资平台建设做为工商服务社会十件大事,提出融资额达到500亿元工作目标。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推进三大融资平台建设。两年来,吉林省工商局在10个市(州)共现场举办了22期融资培训班,为企业培训7200多名融资业务骨干。

  五是扩大社会影响,举办三大融资平台银企对接签约仪式。201011月,吉林省工商局筹备举办了三大融资平台银企签约仪式。吉林省政府领导、省人民银行负责人、省银监局负责人、建设银行、吉林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负责人、省工商局领导班子、10家企业代表出席了仪式,7家银行和10家企业进行现场签约。此次活动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深入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缓解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服务企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春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两期由商标评估机构、银行与企业的对接会,由评估机构、银行向有商标质押贷款意向的企业讲解商标评估、银行贷款的知识和有关规定。共有500余户企业参加了会议。截至目前,20余户有商标质押贷款意向的企业正在与银行洽谈,有6户已洽谈结束,贷款额度达到14700万元。

  (二) 实施商标战略的经验和做法。

      20106月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通过转变工作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等形式,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实施商标战略成果显著。截至201112月底,长春市工商局拥有注册商标总量为23000件,中国驰名商标由2005年的1件上升为24件,占吉林省驰名商标总量的1/3,长春市驰名商标的预评估总价值已达到840亿;吉林省著名商标181件,长春市著名商标193件,地理标志4件。实施商标战略以来,长春市驰名、省著名及市著名商标的市场价值明显提升。部分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经评估后,已在银行质押贷款1.3亿元,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方式。2011年,长春市工商局代长春市政府拟定了《十二五期间商标工作规划》、《长春市实施商标战略指导意见》,制定了长春市商标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各类商标储备库,共有600余件注册商标进入各类储备库;根据企业所处的品牌发展阶段,建立梯次创牌体系;完善市本级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草拟《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长春市人大已将其纳入2012年长春市立法规划当中;围绕为一汽集团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全力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品牌集群,目前长春市拥有汽车零部件企业325家,注册商标325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品牌集群已初具规模。

  三、发现的问题

  (一)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仍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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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吉林省在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帮助部分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但从整体上看,该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大,贷款政策不够优惠。由于商标的无形资产属性,其质押融资存在估值风险、经营风险、处置风险,因此银行对此类贷款的发放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贷款门槛很高。银行规定,在对企业的授信额度中,商标贷款不得超过30%;同时规定商标专用权贷款额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30%

  二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对于银行是新产品,金融机构需要适应过程。国有四大银行热衷于不动产、动产等质押贷款,对商标专用权质押在实际操作中有个适应过程。

  三是商标评估机构少且费用较高,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吉林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很少,且基本上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践,只能请外地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费用自然较高。这样就使一些小企业望而怯步。有的企业则只看眼前,不思长远,不愿投入资金搞品牌培育。

  四是一些企业只评估不贷款。随着商标战略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充分认识到了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一些企业不惜花重金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只是为了掌握自身商标的价值,进行品牌宣传,而不去申请贷款。

  上述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的开展。商标专用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还远未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手段,现实的状况是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只占企业融资很小一部分,与商标所具有的价值及社会发展趋势不相符。2010年吉林省工商系统服务企业实现融资额286亿元,商标质押贷款为1.2亿,占融资额的0.44%2011年全省实现350亿元,商标贷款仅为3000万元,仅占融资额的0.086%

  (二)企业的商标权意识亟待提高。

  首先是利用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意识有待增强。近年来,虽然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好的势头,但其经济发展水平仍滞后于发达省份。相应地,企业的商标意识也落后于发达省份企业。调研中发现,商标权质押融资对于企业来说仍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当地工商部门在商标权质押融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推动工作,企业却缺乏做大做强意识,对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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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企业的商标权自我保护意识有待增强。近年来,很多老字号被恶意抢注,中华老字号在海外被抢注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了这一问题。调研组在吉林省宇平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调研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在日本市场占有率70%,欧美市场20%,产品覆盖27个国家及地区,但目前在其国外主销国家尚未注册商标。调研组向其介绍了近年来我国老字号商标在国外遭抢注的情况,提示该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必要性,建议其及时办理马德里国际注册。

  (三)商标转让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待解决。

   调研中,调研组也发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的规定,注册人应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一种情况,即转让人有部分与转让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不同意一并转让,并提供了双方签署的共存协议,认为引证商标和转让商标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误认混淆。我们认为,对于商标转让这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民事行为,审查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保证商标转让不致于引起消费者的误认、混淆,不损害公共利益。在审查商标是否属于近似商标过程中,对于指定的商品不完全相同、商标不完全相同的转让申请,可以采纳双方当事人以共存协议等方式表达的意见,认定不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的近似商标。对此我们已报文请示,并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中提出这一建议。

  (四)地方规章及工商部门的相关业务需进一步了解。

  我支部所在的变更续展处职能包括商标权转让、变更、续展、注销、消亡注销、许可合同备案、商标查封质押等多项审查业务,审查内容涉及到地方工商部门的相关业务,如:不同类型的企业清算应履行哪些程序,清算时未处分商标权应如何处理等。通过此次调研,我们了解了地方工商部门企业注销的具体步骤,以及商标权未处分时是否继续清算的问题,及时掌握地方规章及地方工商部门相关业务工作,来完善商标审查业务机制。

  (五)对代理组织的监管仍需加强。

  在与长春市工商局座谈时,长春市工商局张意海副局长介绍,目前商标代理机构良莠不齐,有的代理组织恶意竞争、恶意抢注,现有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立法层级低,监管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建议尽快出台代理管理条例,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督促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吉林市专利达商标事务所也建议,商标代理机构应设立门槛,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六)地方工商部门在商标管理中急需掌握全面的信息。

  调研中,地方工商部门指出,现有的通达查询系统查询功能不全面,不能满足信息查询需求,导致当地工商部门对其辖区内企业的商标状况无法全面了解和把握,从而制约了商标监督与服务。长春市工商局推出了工商干部服务万企的服务,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咨询、变更、续展提示等,但由于无法准确掌握企业的商标信息,工作不能完全落到实处。

  四、我们的建议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地方工商部门的经验和做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商标权所有人对商标权的重视程度,指导、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商标权应用水平。

  我们建议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继续通过电视专访、实地走访企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商标战略的实施及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商标的价值作用,重点宣传有关商标权的典型案例,提升企业的商标权保护意识,为提高企业商标权应用水平营造氛围。

  二是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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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商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工商部门需要切实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商标的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合法注册商标权的行为,维护合法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权的价值。

  其次,积极推动更高层级的商标代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的出台,加强对代理组织的监管,对商标代理人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两大信息平台,一是建立权威、高效的商标权应用信息服务平台,为商标专用权流转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二是建立工商系统内部信息平台

  商标局作为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该在金融机构处置商标专用权的过程中提供更加方便的信息服务。我们建议在中国商标网开设商标权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对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实确系持续使用且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价值的商标权、对金融机构需要处置的质押商标,发布其转让、许可等商标权应用信息,为提高商标权应用水平提供支持,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推动商标权质押业务开展。

  同时,建立工商系统内部信息平台,使地方工商局能够准确、全面地把握辖区内企业的商标状况,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使机关指导基层工作更直接、更具体、更紧密。

  四是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出台对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优惠政策,建立商标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散、补偿机制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商标权价值不稳定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其价值实现存在较大风险。为控制和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我们建议指导企业以商标权质押与企业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等方式结合,辅以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做联带担保,实行有形和无形资产捆绑式贷款,增加融资额度,解决资金瓶颈;各级政府根据地方实际出台有关贷款贴息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建立风险分散、补偿机制,如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企业商标权质押提供担保;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提高贷款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覆盖能力,探索建立针对贷款银行的风险分散、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确保质押成功。

  五是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质押信贷制度,为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构建有利的政策环境。

  企业和银行都应该充分认识到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应加强对商标资产的管理,从战略高度实施对商标权的开发和利用,努力提高商标权应用能力,保持商标权的保值增值,并要高度重视运用其融资功能。

  金融机构应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出发,制订更为符合实际、符合商标权质押贷款特点的审贷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委托高素质的评估机构对企业经营状况、信誉状况、产权状况、经营者素质状况及质押商标权价值进行评估,同时结合企业法人乃至高管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为审贷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我们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要设定商标权质押贷款特定风险容忍度;制定商标权质押贷款特别风险拨备标准,提高专项风险覆盖能力;推动保险监管部门同意放开信用保险,特别设立贷款损失保证保险,设定理赔额度比例,以降低最终损失。

  六是积极与有关协会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体系。

  评估准则科学、评估方法可靠、评估过程规范、评估结果具备公信力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体系既是开展好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了解自身商标价值,培育商标价值体系的重要保证。

  我们建议积极与相关协会沟通,协助并推动相关协会在以下工作加大力度和进度:加强商标权会计和评估理论的研究,寻找更为科学合理的商标权价值确认、计量方法,使会计信息更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商标资产的状况;改进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准则,建立从业人员、评估机构信誉等级制度,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商标申请,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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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和有关金融机构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共享相关信息,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时刻关注出质商标权利状况及价值变化情况,确保质押物的担保能力不下降,关注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防控金融风险。

  七是改进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机制和公示效率,深入研究试点授权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

  我们建议,增加在中国商标网上公示质权登记信息的频次,将每月更新发布一次增加到两次;在技术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通过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查询界面即可查询一件商标是否有质权登记信息。

  建议深入研究试点授权部分省级或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工商管理部门受理辖内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的可行性,由试点省市工商局对质权登记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之后由商标局进行登记发证,消除当事人往来北京的不便,减轻银行和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业务的成本,推动商标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发展。

  此次创先争优、服务基层的调研活动,有以下几点意义:一是更新了服务基层的理念,将服务视为与基层、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二是丰富了服务的形式,变机关办公为走向基层,得到了企业的好评;三是服务项目量化细化,服务内容从宏观向微观转变,从表面向深层拓展,切实把基层工作各个方面都作为服务的内容;四是提升了服务质量,服务向优质高效迈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支部将时刻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为己任,商标异议,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想企业之所需,急企业之所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形成征集-分析-定制-推送-反馈-提升螺旋上升的商标服务循环工作新机制,指导企业不断提高商标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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