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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怎么办理呢

发布时间:2020-06-19 14:50:12

张某某:
  上述商标的注册申请收悉。经审查,因
  ●共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交代理委托书。
  ●共同申请人未能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能够证明其以本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此件申请我局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为了顺利注册商标,还需要再补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加上法人签字。
办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电话:13122720888,021-595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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