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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1-04 16:01:23

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那么,哪些情况容易导致专利权被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商标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可以宣告其无效。

除了以上情形,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明晰、不短小精悍;专利公开的信息非常少;权利要求书没有说明书以依据;请求的专利超越规则的维护规模都会引起“无效宣告程序”,策朋专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保护,而且被部分无效的可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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