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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

发布时间:2020-05-22 11:33:17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以注册在先为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为原则。

因此,可以注册别人公司名的商标吗这个问题,要看这个名称有没有被注册,如果,已经被提前注册了,则不可以,策朋商标申请注册全国服务热线:400-658-2688,分之则可以注册。但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由某一经营者独有专用,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将视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不再需要特别注明放弃。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企业名称作商标整体注册的,不利于该企业今后对该商标的转让、许可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等。

注册商标之前需要先进行商标查询,看商标是否能注册,然后提交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然后准备缴纳商标注册费用;接下来会进入到商标形式审查阶段,审查通过后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再进入商标实质审查阶段,通过后,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会将注册的商标公告,最后颁发商标证书。

进行全类或者多类商标注册,相关企业要根据具体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来选择正确的商标类别。如果您还有的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登录,会有专业知识产权顾问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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