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商标复审
  

怎样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复审答辩

发布时间:2020-02-18 15:23:47

       几乎所有辖区都允许不使用取消行为。其中大多数国家,例如奥地利,阿根廷,埃及,意大利等,都允许在连续五年未使用商标的非使用基础上进行具有挑战性的商标注册。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存在五年的不使用宽限期。在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中,例如中国,美国等,规定了较短的连续三年不使用宽限期。
 
怎样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复审答辩
 
在中国,提出不使用取消商标注册证书的法律依据很简单。
       新修订的《中国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生效。新《商标法》第49条规定:如果注册商标已成为指定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没有适当使用而没有使用,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自非使用注销申请之日起九个九个月内作出裁定。以前的《商标法》第44条规定:
 
 使用注册商标的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标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甚至注销该注册商标:
(一)单方面变更注册商标的(即,无需注册);
(二)单方面更改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即无须申请);
(三)注册商标是单方面转让的(即未经批准);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
 
       根据2020新的《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如果注册商标在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它没有提到索赔人应该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我们假定不要求索偿人证明其合法权益。
 
       中国商标局既接受与所有指定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取消商标注册的申请,也接受仅与部分指定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取消注册的申请。
 
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
 
       一般而言,基于未使用的取消申请可以基于以下声明:该商标在取消申请的提交日期之前至少连续三年未使用过。为了支持该申请,申请人可以提交简短的网上搜索结果作为证据,例如,流行搜索引擎(BAIDU,GOOGLE等)的打印输出显示,搜索结果没有“匹配项”争议商标所涵盖的所有者和商品/服务。
 
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注销开始时间
 
       毫无疑问,基于三年不使用而要求取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从注册之日起至取消申请之日,商标注册的三周年已到期。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注册日期(授予商标专有权的时间)与确认商标注册状态的日期不一致-
 
异议程序后的商标注册
 
       对于在异议程序之后获得注册的商标,授予商标专有权的日期与确认注册状态的日期不一致。如果在不成功的异议程序之后进行了相关注册,则可以提起不使用取消诉讼的最早日期是自异议程序中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年。
 
指定中国为领土延伸的国际商标注册
 
       于2014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依照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注销国际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法》,自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后,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的,​​驳回或者正在办理异议手续的,申请人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三年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由商标局或商标上诉委员会生效。
 
新的使用证据
 
       第66条(于2014年5月1日生效)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无商标法第49条规定的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三年不使用的情况下,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说明情况。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策朋商标撤三申请应在接受后通知注册人。策朋商标撤三服务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通知商标注册人提交在取消申请之前发生的使用证据或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如果注册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适当的使用证据,或无法使用的法律依据(例如不可抗力,法律或政府政策),则中国商标局将着手从注册簿中删除有争议的商标。如果提供了使用的适当证据或不使用的理由,则将保留注册。
 
       简而言之,证据可以是协议,小册子,广告,发票或任何其他可以证明您在提出请求之日起过去三年内曾经使用过该商标的证据。但是,如果您在单独的类别中注册了商标,则必须在所有类别中提供使用证据,否则,只有在证据被接受后才能证明您已经在部分商标类别中使用了商标。 ,其他类别的商标将被取消。
 
结论
 
       近年来,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注销案件呈上升趋势,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对于外国品牌所有者来说,这既是盾牌又是剑。如果您的品牌在中国被劫持,它可以提供一条清除道路的方法。同时,不使用商标的行为会对您将来可能希望在中国市场推出的海外品牌的防御性注册和其他合法的占位注册构成潜在威胁。
 
       怎样申请撤销别人商标,请联系策朋商标代理机构400-658-2688,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需要及时办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复审答辩,不然商标会被商标局注销无效宣告。




400-658-2688 联系我们
  • 首页
  • 联系我们
  •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