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的类型
发布时间:2020-05-24 09:56:16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所以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
(一)使用商标的主体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商标注册、登记版权保护、专利申请等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办理请您加微信号:18621825626,策朋商标注册服务,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商标不合法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3、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4、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商品不合法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