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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

发布时间:2020-05-24 09:58:20

美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请致电策朋商标版权专利注册服务电话:131-2272-0888,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国家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将申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国际商标注册办理的费用。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应向国际局缴纳基础注册费、附加注册费(如需要时)、补充注册费或其它单独规费和向商标局缴纳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手续费。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后,将核算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按该通知单的要求,可以用人民币向商标局结算,也可以直接用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结算,但必须向商标局寄送汇款证明,同时向商标局缴纳手续费。
  3、商标公告、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通知。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一经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后,即由国际局负责刊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策朋商标注册是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每周公告一次,任何人均可订购;商标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有关通知,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代理人。
  4、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根据该驳回国的相关法律,直接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
  5、申请人或注册人需要查询有关商标国际注册的信息,可在商标驳回期限届满后,通过国际局有偿获得附有国际注册情况分析的国际注册簿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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