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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罪!

发布时间:2020-04-15 13:07:33

一、 简介:

近日,专案组办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刘某作为一家电子技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知道某个品牌是注册商标,为了获取利益,从2015年10月开始,从市场上购买正规品牌产品后,通过对仪器的逆向分析,得到了该产品的集成电路结构图,再谈结构图片是提供给厂商制作,然后直接贴上品牌商标出售。销售额近70万元。随后,刘某被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 假冒注册商标罪:

1、情节严重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商标注册,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本罪的成立条件: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二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三是情节严重;

3、同一商品:同一名称的商品和不同名称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被称为“同一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中使用的名称,通常是《商标注册货物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名称不同但指同一物的商品,是指具有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功能、用途、主要原材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一般被有关公众视为同一物的商品。

4、在认定“同类商品”时,应当将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与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进行比较。

5、具有相同注册商标的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相同注册商标的商标”。

6、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大写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的纵横排列,与注册商标只有细微差别的;

7、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间距,不影响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表现;

8、其他视觉上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可能误导公众的商标。

9、违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定价或者鉴定的侵权产品的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未标价或者无法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

10、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应当累计计算违法经营额、违法所得或者销售额。

三、 惩罚:

依法: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策朋LOGO商标设计服务电话:186-2182-5626,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

4、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3万元以上或者非法取得2万元以上的;

5、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

(1)违法经营额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5万元以上的;

(2)假冒注册商标两种以上,非法经营15万元以上或者非法取得10万元以上的;

四、罚款的确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人民法院根据违法所得、违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损失和社会危害等情况,依法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一般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违法经营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五、宽严相济的常用情节(结合实践中常用的量刑情节):

1、 投降:刑法第六十七条:自愿犯罪,犯罪后如实供述的,应当自首。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尽量方便双方调解,赔偿损失,取得对方谅解。

3、做出贡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事实、提供重要线索,能够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同伙:刑法第二十七条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 坦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的,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避免发生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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